流行樂 豈只靡靡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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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4 中國時報
流行樂 豈只靡靡之音
徐宏文/北縣新莊(中央大學英研所學生)

我們不能否認流行音樂是商品的本質,唱片公司發行專輯本意即是要獲得利益。但身為汰換率高的消費性商品,並不代表可以粗製濫造。

台灣的主要流行音樂聽眾長久以來已經被大量生產的情歌洗腦的太過徹底,消費者在無從比較之下竟也半推半就接受流行音樂今日的低下品質。


由於英語共同市場規模夠大,即使是小眾音樂的市場也足夠滿足唱片公司的獲利,所以在西方就算是主流藝人也常常有著明顯的政治主張,像愛爾蘭搖滾樂團U2的主唱波諾,他致力於遊說歐美大國取消窮國的外債,其他如非常受年輕人歡迎的電台司令(Radiohead),R.E.M或是酷玩樂團也都有著各自的政治主張。

台灣則不然,市場規模小,在小市場要追求最大獲利,於是主流唱片公司便大打安全牌,推出沒有爭議的情歌滿足獲利需要。這種打安全牌的態度也可以在主流藝人身上看到,沒有人願意在台灣這種極端的政治氛圍下有太過激進的主張,不但容易被貼標籤,更會影響唱片的銷售成績。創意誠可貴,主張價更高,若為銷售故,兩者皆可拋,可以形容現在台灣主流音樂的現況。

的確,我們不能說羅大佑比張惠妹對台灣更有貢獻,阿妹的歌聲也撫慰了一些感情受傷的心靈。然而,身為台灣少數族群一員的巨星,我們對她有更多的期待似乎是理所當然的。至少我們能夠要求她提供更有創意的流行歌曲,負起開拓青年在個人情愛之外視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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