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權決定我們要什麼樣的音樂媒體:就從支持媒體公共化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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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小白兔通訊2004年七月號)

作者:鄭凱同

我一直都很喜歡骨肉皮的《快樂玩》,記得以前(好像很久了)有一陣子常常在深夜時段的channel V上看到骨肉皮的MV,當時看到的感受其實是又興奮又憤慨,興奮是因為在電視上看到骨肉皮MV的機會不多,能看到真的有一種「賺到了」的爽感;憤慨則是為骨肉皮抱不平,為什麼這麼好聽的音樂竟然被放在那麼冷門的時段才播?

喜歡聽台灣樂團的人一定都能體會這樣的心情,一定都對音樂電視台甚至廣播電台有所期待,期待哪一天能在大眾媒體上看到、聽到自己喜歡的樂團。但是以現在的狀況來講,在電視上看到這些樂團MV或演唱的機會是微乎其微,打開電視,轉到channel V或MTV,充斥的仍然是一堆付錢打片的MV,要不就是跨國唱片藝人的宣傳特輯。看不到閃靈的MV怎麼辦?看不到Tizzy Bac的MV怎麼辦?看不到妮波寺、壞女兒的MV怎麼辦?很簡單,不要再對商業媒體有任何期待了,與其痴痴地等哪天商業音樂台心血來潮播一下,還不如要求政府在公共媒體集團成立之後,規劃一些專門介紹台灣樂團的音樂性節目。

憑什麼我們可以這樣要求?憑我們都是台灣的公民,公共媒體是屬於全民的公共空間,本來就有必要滿足社會上不同群體的需求,只要我們想在大眾媒體上聽到更多台灣樂團的聲音,我們就能以公民的身分向新聞局提出我們的意見,並且要求政府當局將其納入公共電視集團未來發展的參考。這是身為公民的權利,只是許多人都忘記自己還擁有這些權利而已,主動與被動,端看自己要不要珍惜這個權利。

如果不滿於當今商業音樂媒體的現狀,就要行動,有行動,就有改變的轉機,不做,連機會都沒有。要怎麼做?也很簡單,加入媒體公共化運動的行列,積極參與相關活動,遇到對此議題不熟悉的人,向他們說明媒體公共化的重要性,讓他們了解媒體公共化事實上和每個人切身相關,集結更多支持媒體公共化的聲音,讓政府知道,我們是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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