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為什麼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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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凱同/獨立音樂工作者、硬地音樂展演出參與者(台北市)

台聯立委對公視的批評大有問題,不但完全否定了公視多年來服務多元族群的努力,還將誤導民眾對公共媒體的基本認知。

公視並非黨國機器,因此「飼老鼠咬布袋」的比喻極為不恰當。事實上,公視屬全民所有,並不隸屬於國家元首、政府或特定政黨,為了服務多元的族群與文化品味,公視在營運上完全獨立。台聯立委的比喻,正凸顯出自身對於公共媒體制度的無知。

立委質問為何羅大佑的歌曲可以在公視播出,但我們不妨反過來想想,為什麼不能播?自由民主社會的可貴之處,在於社會上的各種意見與聲音都能被聽見,並且進行理性溝通與交流,公共電視做為一個獨立於政治商業力量之外的全民媒介,扮演的正是這種公共論壇與文化萬花筒的角色。面對不同的聲音或批評,我們可以不同意或不喜歡,但是並沒有剝奪言論自由的權力。

羅大佑以歌曲創作嘲諷時政的手法高明與否自有公評,而歌曲是否涉及誹謗也屬於法律層面問題,對於這次事件的爭議,仍有許多細緻討論的空間(比如什麼樣的內容才符合節目播映的標準),在爭議沒有釐清之前,公視不需要也沒有必要概括承受台聯立委的批評。

要在文化多元、個人名譽及節目品質之間取得平衡本來就不容易,這也是公共媒體必須解決的問題,但是在台灣政治惡鬥的環境下,往往讓這些問題的討論失焦。台聯立委的批評以及公視的軟弱讓步,創下政治力量干預公共媒體獨立性的惡例。台聯立委實應放下凡事非藍即綠的簡單邏輯,不要再以政治掛帥方式思考公共媒體角色,這種思維對台灣社會、創作自由以及公視的獨立性都是很大傷害。

公視也不該因噎廢食,應繼續秉持維護文化均衡發展的使命。台灣社會本來就存在著許多異質的聲音,這個社會需要的是眾聲喧嘩彼此尊重的意見交流,而非粉飾太平的一言堂,如果連公共媒體都無法提供多元對話的平台,很難想像台灣的社會有任何進步的可能性。

【2005/03/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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