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卓曉青
音樂排練室(練團室)去年(九十七)一月底於「台中建築.設計與藝術展演中心(TADA)」熱鬧啟用,一年多來幾次走訪TADA,直擊不少年輕樂團練團過程,據主管單位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指出,申請者涵蓋各類樂風,「任何你想得到的各種類型都有」。若再詳加用心規劃這一塊窗口,相信台中TADA能成為涵養音樂創作環境的推手。
面對試用期(
持平而論,台北園區現況與TADA類同,若再倉促起步,縱有TADA在前,北、南兩地都將面臨同樣的窒礙難行。
首先是空間動線規劃。最初練團室選址是否經審慎考量已難追究,然可以確定的是由「歷史建築活化、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概念引導練團室落腳在酒廠、軍法所這一類由歷史建築變身的「文化園區」內。既是歷史建築,像台南園區這樣的建築在改建過程中必定得思索建築執照的申請、室內裝修的規劃;改建後的使用則牽涉到使用者因素,如TADA練團室位處園區治安死角,除園區人員表示目前並沒有監視器相關設備外,由園區入口處至練團室的行進路線亦充滿修繕期間不可避免的坑洞及砂石。
「閒置空間再利用」的立意固然良好,主管單位意圖將音樂創作(練團室)與展演舞台(假日表演活動)扣連於園區空間的想法也可以理解,然在執行過程中,園區設施是否具備親近性(例如動線良好、標示清楚、使用便利)?又假使親近性不足,使用者是否願意遷就目前的諸多不便?
其次是設備進駐時程。北、中兩地空間均已裝修完畢,中部等了一年多,設備還是沒著落,台北園方對練團室器材的想像亦十分貧乏。TADA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無法完全掌握設備上的專業知識,「但今天練團室要搞BAND,我相信有一定規格的設備是必需備齊的」。
《採購法》限制指定器材採購,雖可透過諮詢會議評估指定標的必要性,但難保業者不生爭議,「按規定不能重覆採購,所以這個環節要一次到位、一次做好;不需要買到讓外界覺得沒必要,也不要讓使用者感覺不夠用。」除了採購事先需專業人員評估,一旦設備進駐,運作過程可能產生的問題解決與保養維修也讓園方不得不重新思考練團室未來的走向。也就是說--當設備進駐後,負責人員能否在現場立即協助硬體問題解決、是否有足夠專業知識管控操作,此時這些問題將一一浮現。
在前文建會主委翁金珠手中剪綵開放的練團室,少了設備器材只能說是做半套的練團室政策;雖然如此,這項政策仍屬對「搞團青年」放送的利多,接下來就得看新主委黃碧端後能否積極銜接政策、貫徹完善,補遺公部門對流行音樂文化長期以來的忽視。
第三是人員管理問題。練團室針對學生,開放時間也多能配合到晚間十點,不過TADA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負責的業務很多,從硬體面的園區修繕,到軟體面的策展活動都有,因此「音樂比重可能沒那麼多」,也不諱言地傳達「影像與設計才是TADA的主軸」。
四月至七月的試用期間,以及七月後正式上路至今,TADA園方皆派有文化替代役男值班、接待。雖有役男值班,但TADA工作人員表示:「有狀況的話,也是要由我們來解決」,「也許玩團的人自有一套習慣的生活模式,但要求明天八點上班的人前一晚待到十點,確實有難處」。
TADA園方正思考是否將練團室OT或ROT給民間業者。除了能為設備採購解套,民間業者對器材的專精度高於園方人員、時間彈性也高於公務單位的上下班時間,這些因素都在考量之列。
臺灣文創產業在「文化園區」架構下發展,空間與硬體先行的情況屢見不鮮,以練團室政策來說,當硬體也是關鍵環節時,卻遲未見其充實。五百萬元的空間裝修費用灑下,當空間有了,後續的文化效應能否在北、中、南的文化園區基礎上開花結果,仍待主事者的用心澆溉及音樂文化公民的仔細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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