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30, 2005
新聞局半年興革──檢視林佳龍的改革政策與實踐
本文轉載自媒體小舖電子報
文/管中祥、魏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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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和魏玓寫了一篇檢體新聞局及林佳龍半年興革的文章給中時民意論壇,2005年1月26日文章刊出,中時的編輯將文章作了些修改,文意沒有太大的差距,不過,便得有點四平八穩,氣勢少了許多。特別是最後一句,我會魏玓還著墨了一會,沒想到被刪掉了。
中時刊出版: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5012600340,00.html
甫完成總辭的游內閣中,半年前上任的新聞局長林佳龍,任期雖短,卻堪稱最受矚目的閣員。他上任以來不斷拋出重大政策改革議題,雖然作風強勢引起在野黨反感,勇於任事的形象,似已建立。根據媒體報導,林佳龍極可能轉換跑道,被民進黨規劃為角逐台中市長的參選人,理由正是「具正面改革形象」。林佳龍於總辭前在台北縣三峽舉行的年終業務說明會中,細數任內施政成果,似乎也對於自己的努力難掩自我肯定之意。
我們站在民間媒體改革團體的立場,同意林佳龍確實是近年來最為積極的新聞局長,他著手處理了許多新聞局原本就不應延宕迴避的問題。然而,仔細觀察,林佳龍的幾項重大政策,包括公共廣電集團的規劃、廣播頻譜重劃、振興電影方案,到最近的有線電視頻道重整等,是否真能展現改革成果?政策設計是否有所缺失?政策「言」「行」是否相符?都有進一步檢討和批判的空間。
林佳龍上任不久,就立刻推出「具民營化活力的公共廣電集團」政策藍圖。這項媒體改革團體長期推動的理想,一般咸認為是改善國內惡質電視環境的關鍵,林佳龍承諾此一方向的政策,獲得不少掌聲,也初步建立了他改革進取的形象。不過當時我們即在貴版指出,落實這項政策,尚有許多配套做法必須立即進行,包括相關法案的推動、成立和運作公廣集團的財源設計,以及各個頻道的功能與分工規劃等。然而,半年來新聞局除了將「模稜兩可」的「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送至立法院外,並無任何較為積極遊說立院的動作或明確具體的相關配套規劃。如今,立院新會期將至,公股處理條例又必須重來,公共化政策不僅充滿變數,林局長的改革支票也將面臨跳票的危機。
同樣的,新聞局在去年十二月公佈了「電影政策與願景」白皮書,其主張大致上也不脫過去學術界和電影界提出的拯救台灣電影處方,有些項目甚至只是延續既有的政策。事實上,台灣電影的問題有一大部分是在政策執行的穩定性,就這一點來說,韓國、法國等國家設置獨立專責電影事業發展機構,非常值得參考,民間也對此多有建言,但新聞局並無類似規劃。另一方面,包括保護國片上映配額或對外片徵收特別稅等敏感但關鍵的做法,新聞局也仍有所保留。與過去最大的不同是,新聞局做了許多造勢和行銷活動,來包裝這些無重大新意的政策,例如林佳龍就親自下場拍攝了「國片安娜」宣傳片。
相對於此,新聞局對廣播電台及有線電視頻道位置的轉換著力較深。去年八月,新聞局表示要將現有廣播頻譜依電台屬性重新規劃,並且開放中小功率電台申請。新聞局作法雖然方便管理與聽眾收聽,但對於廣播電台內容逐漸同質,經營趨向壟斷的現象卻未能有太多作用。事實上,解決廣播秩序問題,必須回到廣播產業問題根源。解嚴以來,廣播政策遵循「市場放任」原則,缺乏整體規劃,迫使電台之間弱肉強食,原中、小功率電台必須依附大型電台參加聯播,或者被地方政治和私人經濟利益介入,幾乎失去作為地方及指定用途(族群)之目的。因此,中、小功率電台的重整,須從整體廣播資源的重新規劃和分配的角度出發,甚至應該以特許和補助方式,維繫弱勢但屬於公共服務性質之電台的發展和生存,而非一昧的開放,否則新成立電台將可能淪為舊有電台勢力的轉播站。
類似的問題也發生在有線電視上,今年年初,有線電視頻道重新定頻,新聞局將前25個頻道定位為「公益及闔家觀賞頻段」。這樣的作法雖然落實有線電視「必載」精神,並能讓公共服務的頻道取得較佳的區段,但一樣無助於解決有線電視內容高度同質、節目腥煽、財團壟斷以及缺乏地方特性與民眾近用的問題。
總體而言,我們認為林佳龍任內的政策「規劃」上的用心,遠高於政策「執行」和「推動」的用力;在內容規範的著墨(如出版分級、取締不適的節目與廣告)遠超過整體媒體結構的改造。林佳龍的相關政策規劃,絕大部分都迎合了民間或是學界具有高度共識的政策原則,可以說非常「政治正確」。但是嚴格來說,這用的是巧勁,僅取其形,而不是紮紮實實的政策落實和推動。林佳龍跟前幾任新聞局長不同的地方,在於能夠體察時勢,擅用民氣,為自己的施政形象添加進取色彩。然而,作為政務官,不能只有漂亮的政策規劃,也需要默默耕耘,一步一腳印地推動和落實政策藍圖,並親身化解社會和政治上的阻力;在這個部分,我們尚未從林局長身上獲得滿意的答案,也還看不出他與前幾任局長的實質差異。林佳龍行事風格銳意進取,殆無疑義,但是在這個形象至上的符號社會裡,林局長究竟是以半瓶醋的政策藍圖作為工具,將民間媒改團體的期待轉化為改革形象的政治資源,還是真正能夠苦幹實幹,為台灣媒體改革做出紮實基礎貢獻,我們有很大的懷疑,也有更多的期許。
Posted by AMG at January 30, 2005 10:14 PMThis may be off topic, but I want bringing it to people's attention.
ac
主題: 轉貼:「客人仔猴」─民視節目來賓如此稱客家人
發言人:liouduai
210.85.56.231 2005-03-18 22:38:14
「客人仔猴」──民視節目來賓如此稱客家人
彭欽清
二月二十六日晚間六點多去岳家小坐,正好碰到岳母正在看民視的「愛情Hotel」節目,由吳淡如小姐及謝震武先生主持。
該晚節目是針對撮合鰥寡及離婚者設計,主持人及來賓大多以Hoklo語對話。其中有一位女士問一位男士是否為客家人,對方說不是,主持人追問該女士為何如此問,該女士答說:「我不嫁客人仔猴。」此語一出,兩位主持人皆大笑,此時畫面上出現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台立
場字樣,然後繼續追問原因,該女士說她過世的先生是客家人,對她很壞,故不嫁客家人。對該女士的遭遇,相信觀眾都能會同情,因而可以體諒其心情。但是一個以Hoklo語為主的無線電視台將如此歧視客家族群的語言公然播出,實在不得不讓人懷疑該台及主持人的心目中
有無客家人存在。
回到家,想透過網路向民視表達不滿,但沒有查到管道。後來打電話到民視觀眾服務專線,請負責接線的小姐其將本人不滿之情轉告有關單位,並留下連絡電話,請其將處理過程告知。二十九日下午民視行政組組長來電詢問詳情,頻頻為電視台的疏忽道歉,並允諾將呈報上級通告各製作單位以後不得有類似情況發生,但當本人要求告知該節目主持人連絡方式,以便親自溝通時,該組長以不便為由拒絕。
從該節目播出的方式可看出是錄影播出,既然是錄影,製作單位及主持人在發現有此污辱客家人的字眼出現時,為何不及時喊卡,或做任何口頭上的糾正?只用打出不代表本台立場字眼處理,但釵h看該節目的人不識字,打出來的文字於事無補。尤其令人扼腕的是兩位主持人都是社會菁英,對如此粗暴的語言竟然都能置若罔聞,難怪一般大眾會對其他族群的輕蔑或謾罵視之為當然耳。
在台灣有不少(尤其是年長者)的Hoklo人,動不動稱客家人為「客人仔」,稱客家婦女為「客婆仔」。就像稱原住民為「番仔」,稱原住民女性為「番婆」,或稱大陸人為「大陸仔」,甚至「中國豬」,外勞為「外勞仔」,皆為輕蔑或污辱語。 如今「客人仔猴」如此
傷客家族群的字眼,竟然公然在民視週末熱門時段,大辣辣地在預錄的節目中出現,不禁令人有置身在原始社會中的感覺。
一個社會文明與否,可以從社會優勢成員對非我族群(含性別、族群、職業、有無殘障、體態、容貌、貧富)的態度看出,今年年初,哈佛大學校長桑默思在一場研討會中提到,在理工方面,女性天生比男性沒天分,結果引來一陣撻伐,不少哈佛大學的教授甚至連署要他下台。
三月初,台北市公車LED顯示板,把啟聰學校譯成 Municipal School for the Deaf(市立聾子學校),引起乘客不滿,認為不尊重弱勢,而投書報社,市政府交通局趕緊從善如流,要求客運業者立即更正為 Taipei School for the Hearing Impaired(台北聽障學校)。
沙文主義是現代文明之恥,任何一個強勢族群以語言或行為欺凌弱勢族群就是沙文主義的展現。因此,在文明的國家,公眾人物或大企業公司都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深怕踩到沙文主義的紅線,給自己或企業帶來負面的形象,譬如台灣的黑人牙膏最早的英文翻譯是Darkie
(意為黑仔),後來受到美國黑人團體的壓力,才改成現在的英譯 Darlie (達裡)。歐美先進國家,政治人物及企業家都要接受敏感訓練(sensitivity training),學習如何不讓沙文主義出現在自己的言行中。
聽說吳淡如小姐及謝震武先生主持好幾個電視節目,亦算是公眾人物。吳淡如小姐是作家,高震武先生是律師,觀察應當敏銳,思惟亦應理性,但從「愛情 Hotel」兩人近乎以媚俗的姿態糟蹋客家人的情形看來,吳、高兩位主持人似乎有必要去接受敏感訓練。而「愛情Hotel」的來賓將客家人蔑稱為「客人仔猴」,民視竟然讓它播出,吳淡如小姐、謝震武律師、製作單位、及民視有需要跟客家人道個歉。
(資料來源:客家雜誌社)
Posted by: ac at March 20, 2005 1:32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