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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 2006

LiveHouse公聽會後續報告

感謝各界的支持與關心,近幾天忙於工作一直沒能跟各位好好報告後續狀況,心裡一直很過意不去,簡單跟各位報告幾點如下。

1.有關媒體報導將暫時不取締LiveHouse,其實只是在進行中的事,LiveHouse的危機並未解除。

2.我們目前仍然分三個部份進行,一是按照現行法令,與之妥協,TheWall將嘗試變更為歌廳、舞廳、餐廳、夜總會等所謂的特種營業場所的經營項目,但這部份仍然透過建築師準備變更所需的文件與評估必須隨變更所需要的施工等等,根據建築師表示,沒有把握多久能夠變更成功,甚至也沒有把握有沒有辦法變更成功,即使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但仍然是很困難的一個合法選項。

3.第二個部份是,目前某市議員正積極協助我們協調台北市政府各局處,將於近日內召開協調會並進行現場會勘,希望能在現有法令下,針對LiveHouse有暫行的變通方案,無論是暫時不取締或是從行政命令去使LiveHouse得以適用特別規定等等,我們認為,市政府的處理將是能夠最快達成LiveHouse合法或能暫時取得合法地位的層級,因此我們將靜待市政府方面的處理。

4.第三則是中央層級,文建會將於今日(6/2)召開協調會,協調中央各部會針對LiveHouse擬定無論是消極的解決現存法令問題,或是積極的協助LiveHouse政策,無論是暫行的政策方案或是修法建議,也都將一起討論,我們雖然樂觀其成,但也明白中央政策執行甚至修法往往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進行,因此我們會將這部份列為長期推動與監督的項目,畢竟唯有促進政策更加合理化,才能讓整體音樂場景有更大的空間去發揮,如我們連署聲明所言,目前有許多法令規定,對於音樂活動來說處處受限,更不必談政府政策上的支持了。

5.本次公聽會,乃立委林濁水因長期關心台灣音樂產業,經常私下與產業從業人員交換意見,而自行決定舉辦此次公聽會,欲解決LiveHouse合法化困境,因此邀請各界人士參與,並非TheWall主動請立委舉辦,只是時間上湊巧遇到TheWall再度接到公文通知不得經營飲酒與樂團演奏業務。我們在此也要特別感謝林濁水立委對台灣音樂場景的積極參與,感謝林淑芬立委、周守訓立委參加這次公聽會並熱心協助,感謝各界人士撥空參加這場公聽會。

6.LiveHouse合法化,以及音樂產業法規環境的健全化,這些都才剛開始而已,我們會繼續努力爭取,感謝各界的熱心協助與支持,接下來或許還會有更進一步的行動,同樣需要各位的大力支持與幫忙。

7.請大家繼續散播連署訊息,每多一位連署,我們的聲音就顯得更大一點,雖然國內關於文化議題的聲音總是微弱,但只要我們持續發聲,相信這社會的音樂環境仍將持續進步。

8.有關各層級政府的最新處理概況,我們會繼續透過本網站向各位報告。

TheWall LiveHouse 經理 傅鉛文

posted by editor at June 2, 2006 7: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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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那個 之前某個THE WALL的大大寫的一篇很感人的文章呢>

就是大家來連署吧 那篇的原文~
想PO都找不到了@@

就是寫警察來的時候的情況阿~
有老外捲菸草被說是大麻的那篇><

posted by: 小鬼 at July 6, 2006 5:56 AM

先為樓下的朋友鼓勵XD 我們專題寫這個啦!!!
好,不屁話
其實我要說的都已經跟樓下的討論了
我只能說,我會繼續關心這問題的
希望我專題能為the wall付出一份心血
我會盡力的!!
大家加油吧

posted by: 小峱 at June 4, 2006 1:17 AM

本人只是小小地政系學生
言論如有謬誤
歡迎指教討論
畢竟這件事情是需要大家響應和凝聚共識的!

加油!

posted by: 吳仕丞 at June 4, 2006 1:05 AM

很好奇上述連署書之起草者是誰?
因為我是唸地政相關科系的
對於台北市的分區管制有一點了解
不知道「The Wall」是哪種分區?
畢竟「商業區」還有「住宅區」的容許使用有差。
剛也去查了一下的確如林濁水先生的社論所示
之前申請只能以餐飲業或者是娛樂服務業來劃分我們所謂的“live house”
這其實是「分區管制」上的一大失敗
因為所謂的“live house”並不在所謂的“文康設施”範圍內。

倘若我們的“live house”可以被劃為“文康設施”中的“藝文展演空間”
我想更可以名正言順的在台北市扎根下來!
如果可以也向上級機關申訴的話
並不要只向“文化局”申訴
請記得也向“都市發展局”申訴!

當然可以的話
讓傳說中的馬市長知道一下吧...
呵呵!

加油!
搖滾不死!

posted by: 吳仕丞 at June 4, 2006 1:04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