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200701/20070110813785.html
這個,大家都不用娛樂稅了,為什麼宣稱重視文化重視創意產業的立委們,卻沒有想到要幫Live House、各種音樂活動,爭取免徵娛樂稅呢?
有點不太懂立委們力這個法的意義何在?撞球場跟保齡球場不都是純娛樂事業?為什麼可以免徵娛樂稅?至少電影、戲劇、音樂都還算文化產業,免徵娛樂稅還有點道理...
因為他們都沒有玩過樂團 沒聽過搖滾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