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by Freddy
某個好友最近跟女友分手了,開始抱怨孤單。我錯愕地問他,什麼是孤單?
他說,就是有時事情做完,想去哪裡走走卻沒有伴,這時就會感覺孤單了。
赫然發現,我會對於孤單感到不解與錯愕,是因為想做的事情永遠都做不完,每天睡前的最後一件事,就是把今天沒做完的事情,重新整理分配到未來幾天去做。我的伴就是我的工作,這個伴永遠都不會跟我分手,於是,我大概永遠都不會孤單了。
積極主動尋求不眠,是我的強項;我不是夜貓族,我大概是爆肝族。白天處理台灣的事情,傍晚夜間處理歐洲的事情,半夜凌晨則要跟美國聯絡,同事與朋友們在全天24H都可以收到我的Email;有時,我很懷疑,我到底何時該睡覺?
意志力似乎沒有極限。
The Wall剛開始有籃球機的時候,我常在加班後的半夜四點獨自到The Wall,一個人投籃七八個小時,然後再直接回去辦公室上班。
國三時代我擔任學校合唱團的鋼琴伴奏,某次模擬考前一週,我同時要練習合唱比賽的指定曲及多首自選曲,不知從哪來的靈感,竟然去買了台灣經濟奇蹟的幫兇「維士比」來喝,加上驚人的意志力,終於創下了連續一週不睡覺準備模擬考與合唱比賽的紀錄。然後,鋼琴上面擺一瓶維士比,大概也是一種紀錄。
高一時代,白天就讀升學高中,半夜打工兼看子夜場電影,帶著維士比去學校,同學們以為我半夜是去兼職當建築工人所以要喝維士比,其實,我是為了好好唸書只好喝維士比。
喝到高二,終於練成仙,靠意志力就可以數天不睡,於是我欣然把維士比甩尾了。
為了要操死我這個過動男,國小國中時代,除了彈鋼琴、唸書以外,還要在中華奧運體操協會裡面修練體操,又要參加游泳比賽、桌球比賽、長跑比賽,當時還沒發現維士比這種人間至寶,靠的是伯朗藍山咖啡,喝到後來一直吐,直到如今我還是完全不敢碰咖啡。
不眠史的根源大概無法再往前追溯了,因為我睡的少,現在我實際用掉的醒著時間,大概已經是一般人五十歲的程度吧,要想我五十歲以前怎麼開始不眠的,很難想。
一直暴衝做事不睡覺不恐怖,躺到床上的時候才恐怖,因為大腦最近已經即時升級到Pentium D,腦袋加速管理隨時蹦出的新夢想,即使是躺在床上,腦中仍然開了十幾個視窗,每個都運作的很快。
意志力與體能算是滿習慣這樣的生活方式,但是在人際關係上卻也有許多不便,例如每天的AM04:00對夜貓子而言是前一天的半夜,對早起的人則是後一天的凌晨,但是對我這種一天二十四小時隨時都可能醒著的人,就會常常把「半夜」與「凌晨」用錯,造成跟人搞不清楚是哪一天;其實對我而言,AM04:00就只是AM04:00。
另外,「早安」、「午安」、「晚安」等祝語也都變得很彆扭。「早安」往往也連帶著「又是新的一天開始了」的衝勁,說了「早安」似乎應該馬上有朝氣的感覺;「晚安」則往往有「祝你有個好夢」的溫馨感,說了「晚安」就馬上有一種放鬆的感覺。而對我而言,早安只是早上的祝語,午安只是中午的祝語,晚安只是晚上的祝語,我說完早午晚安都有可能要馬上放鬆去睡覺,也可能馬上要開始凝聚衝勁開始工作。
我應該算是能夠醒著就沒必要去睡覺,徹底的在運用生命,但是過去這廿卅年來,也只當過體操選手與搖滾樂手,距離我完成所有想做的事情還很遙遠,以目前的進度來看,要在剩下的生命實現當個漫畫家、棒球員等夢想,大腦的處理器要再繼續升級,身體的體能也要繼續鍛鍊的更健壯才行。
文 by 柯裕棻
失眠的城市自有它清醒的理由。也許是憂愁,或是興奮,也許是孤獨還是別的什麼。潮濕的冬夜它徹夜醒著,聽著自己內心的噪音。悶熱的夏夜它像一道紛亂的河流,有什麼力量在裡面即將要衝出來,想要叫喊,並在海邊奔跑。偶爾它也有冰冷凜冽的月光,和曇花隱蔽的呼喚。人們可以把哀傷的部分交給誰的肩膀,快樂的部分交給烈酒或煙,清醒的部分留著,天亮再說。
失眠的城市自有難言之隱。它的時態不明顯。有人過著另一個時區的生活。它為了另一面的事件歡呼,位了某一個數目的跌落而垂淚。它雖然過著黑夜,心裡卻是白晝──白晝的時候它也還是白晝,可是是一種困頓的天光。另一端的時間支配了它的心跳和思考,它在這裡,想著那裡,它像一條追著自己尾巴的黑白小狗,繞著圈子轉,黑的白的,黑的白的,日子都花了。
失眠的城市自有它聒噪的理由。半夜裡有人吃早餐、午餐或晚餐,並且聊天。有人打牌。有人扯開喉嚨高聲歌唱。有人吵架並且怒吼。有人繾綣大聲呻吟。有人喝酒無法停止胡說。有人將電視的音量填滿了每個孤單的房間﹔有人以鍵盤的清脆敲打替補了夢的缺席。在那看得見的纜線與看不見的電波裡,大量的聲音以靜默的型式流動並保存:更熾熱的絮語和更惡毒的謾罵、更恐怖的詛咒、更空洞的喃喃自語、更多的文字和語詞大量地生產出來填補睡眠的缺席。在失眠的城市,失眠的內容物乃是喧嘩的無聲之聲。
失眠的城市有許多夢。它不必在睡眠中尋求夢的補給,對於任何城市而言夢的庫存永遠足夠,它平時的餵養遠遠超過它的需要。但是當它沒有夢想的時候,它比荒原更淒涼,人們忽忽疾行,在城市的各個角落尋覓僅存的夢,並且不斷從餵養的管線裡搜尋新的補給。偶爾,也有夢想過多的時候,那時整個城便躁動了,人們群聚在一起,吶喊,歌唱,舞蹈,並以為狂喜是永恆的狀態。夢的營養失調使人無眠。
失眠的城市沒有日月星辰的概念。大量的燈取代了天光,它因而得以擺脫夜的束縛。因此城市繼續清醒地燃燒,電和磁波和情緒是它的動能。失眠的城市也沒有什麼節約的概念,它喜歡浪擲能源生命青春金錢眼淚汗水情感和所有一切有價值的東西,在那樣的放縱裡有時候夜晚的生命比光天化日更熾熱。
深夜在街頭溜狗的人走長長的紅磚道,在白鐵椅上繫鞋帶,眺望空冷的高樓。巷子裡走出酒館的人將衣領豎起來,踉蹌仰望迷離的水銀燈。排班的計程車司機三三兩兩聚在一起抽煙,張望,百無聊賴。少年男女在騎樓底擁吻。獨自開車的男子將手肘擱在搖下來的車窗上,瞇起眼睛來吸煙。剛剛加班結束的人走到夜市去買宵夜。收垃圾的人緩緩地一步一步走過去。超商裡的工作人員,一箱一箱地排列牛奶和麵包。警車在街腳歇憩,天下太平的景象。
夜晚零落而緩慢,收音機裡面講話的人輕輕地提醒,明天還很遠,先聽一首歌吧。靜靜醒著的那些人,薄晚支頤坐,生活中難得的孤獨時刻。
失眠的城市再也沒有睡眠的困擾,精神科醫生在喃喃自語中沉沉睡去,他們開了更重的藥方子,並默默嘆息與搖頭。人們苦思昇華的辦法,卻總是在靈感出現的瞬間,睡著了。
採訪 by 吳逸駿 攝影 by 吳逸驊 紀錄|整理 by 吳思樺
Live House合法化的問題,大聲誌一直注意當中。上次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以後,這次有機會針對這個問題更與青輔會主委鄭麗君,以及大聲誌顧問李明璁座談,希望能更確定Live House的定位,也有了比較具體的成果。另外,本次座談後半部也談到了關於國家與青年文化的關係,希望下次有機會能夠刊出。
吳逸駿(以下簡稱吳):最近立法院初審通過要取消撞球場及保齡球場的娛樂税,當初立法院通過的理由是,以前在威權統治時代,國家動亂不安,娛樂這個行為被拿出來特別看待,被認為是不應該的,所以才課稅。而從本質來看,Live House大多是以售票入場的形式經營,票的本身其實含有娛樂的意涵,像是去森林遊樂區玩或是去看電影都要買票,若能取消娛樂稅,對Live House的經營會比較有利。目前希望能以Live House也能為國爭光的角度(如閃靈最近受邀參加坎城唱片展),推動政府全面取消娛樂稅,也是目前我們正在關心的議題。
鄭麗君(以下簡稱鄭):這其實也是牽扯到商業登記的問題。
吳:因為商業登記還沒有太多進展,公聽會後,文建會雖有行文給地方的警察單位,讓對Live House的取締行為暫時減緩,略見成效,但這也只是一時的辦法。想請教主委其他相關事項處理的進度?
商業登記的折衝,暫時性的護身符
鄭:上次公聽會後,如剛剛所說,地方政府有收到相關的公聽會紀錄,所以警察臨檢的部分有稍微解決了。但公聽會中達成更重要的共識,就是要為Live House新設一個商業登記。
Live House因沒有適用的商業登記,所以在設施、消防、建管上,都必須配合其他的營業登記項目,而這些營業登記項目(餐飲、娛樂、酒店)的要求加起來,Live House的設立門檻變得相當高。接著是警察在管理Live House時容易認知偏差,因為沒有這項商業登記,所以會把Live House當成其他行業管理,如直接當酒家看待。所以正源之道,還是要新設一個商業登記。
目前我們把Live House界定在文化事業,所以文建會將會成為未來Live House的主管機關,這是上次公聽會的結論。而之後要進行更改商業登記,就涉及許多單位的協調,文建會、經濟部商業司、內政部營建署,青輔會不算主管機關,但是基於青年文化,青輔會也積極參與及關心。
目前已經訂出兩個階段的目標,第一個階段是在商業登記修改之前,先由文建會出面對於已經具有貢獻的一些Live House給予肯定跟認同,以這樣一個文化、音樂產業貢獻的認定為基礎,與地方政府和司法機關溝通協調。也像邱坤良主委說:「先畫一張符啦!讓這些Live House能夠先有一個文化上的證明。」所以文建會在青輔會協助之下,匯整各方意見,擬定一張「感謝這些Live House長期促進原創音樂產業的貢獻」的文件。
這份文件擬定的過程有經過一次嚴謹的推薦程序,首先開放讓有意願的Live House報名,再經過學者專家(姚大鈞教授、張基義委員、張培仁執行長及李明璁教授)來審核,再由文建會來出具這份文件。
根據文建會的審查結果,目前第一波推薦名單為:河岸留言音樂咖啡屋、地下室飲食店(地下社會)、這牆The Wall、老諾Nuno’s Live House。
而據我們所知,收到這份文件的Live House還蠻重視的,有的還把文件表框起來,警察來臨檢就拿給他看。當然這只是暫時性做法,但至少能在修法還沒完成之前,以這種公開肯定Live House的文件,初步展現政府的誠意,這是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就是要完成商業登記的修改。首先要從定義入手,所以文建會先花了一些時間來處理Live House的定義,再由內政部營建署針對這個定義,去擬定以低度管理為原則的相關配套措施,包括相關的消防建管等等。就我所知,文建會特別為了定義Live House,花了蠻多時間;目前的定義原則上為:「提供音樂創作現場演出、展示及相關藝文服務場所之經營,並附帶供應簡單飲食、酒類或其他飲料,並且其收入內容會有一部分來自表演的消費。」
李明璁(以下簡稱李):其實我覺得經濟部商業司未來會一直遭遇類似問題,不只有Live House,新的場域、空間、營業項目不斷的長出來,舊的商業登記項目根本都已無法適用。
鄭:就我看來,商業司在主動定義這些新興行業上態度比較消極。這次Live House能有修法的契機,也是因為文建會積極主動的去定義並協商,當然還有許多民間、業界的幫忙。這個定義應該就比較符合現在Live House業者的需求。
已經新增一個新的營業代碼,尚待定義完成
李:我覺得比較好的一點,就是Live House的定義沒有舊的要去推翻,所以只要去定義一個新的就ok了。
鄭:上次法令增修事宜工作會議之中,連營業代碼都已經出來了,目前Live House被定義在J6藝文業,代碼為J603,營業項目為音樂展演場業,但是定義還沒完全確定就是。
而完成營業登記只是第一層的目標,新設完成之後,還可以有第二層積極地去鼓勵Live House的配套措施。首先是Live House取得合法的商業登記後,被歸屬在藝文產業下,就可以適用文建會的「文化藝文講座補助條例」,可依此條例申請經費補助。第二個措施就是,青輔會與文建會討論過程中,有提出一個觀念,如果我們在定義中明訂Live House的收入內容有一部分來自藝文表演,就能push政府訂定配套措施來補助Live House業者。這方面的補助分幾個層面,首先是Live House要能符合消防要求、噪音要求,對業者而言是很重的負擔,而政府可考慮補助業者的消防、建管,甚至是Live House本身的租金、營運,透過這種方式去鼓勵民間有更多提供藝文表演的空間,表演者也有更多表演的機會。第二個層面則提到目前大多Live House經營的方式,是業者跟表演者將門票以拆帳方式分攤,從這角度來看,政府若補助業者,使業者能有空間,讓表演者拆得更多門票收入,能夠健全表演者的市場機制,讓表演者能靠表演收入來營生。
這其實是換了一個角度來看,傳統上政府資源都用以補助表演者,現在應該開始思考去補助表演空間。以前政府有補助一些展覽場地,等認定Live House對原創音樂產業的貢獻後,可以開始更深入思考補助方法。
李:這其實可以建立出一個配套措施,政府也可以去補助表演的出版,新聞局就補助製作、出版方面,文建會透過補助Live House業者,來達成像主委剛剛所提的,讓表演者不僅有更多空間能表演,也能拿到比較好的酬勞。如此一來,又有出版的機會、又增加表演場地、又能增加收入,對各式各樣的表演者來講自我創作的空間會更大。
鄭:對於創作者的補助,的確要思考通路問題,補助Live House業者就是在為他們開創通路。就像電影政策也應該思考,國片如果有更多放映機會,也能有更多觀眾群,就會有更多的資金能投入創作。如果只補助創作者,卻沒有幫她們打開通路,會造就一種學院式的創作,創作者一直寫企劃案拿政府補助,依賴政府的輔導,整個市場機制卻不健全。舉一個成功的例子,韓國電影就是先開出通路,讓國片長時間在電影院映演,培養出國片的消費者跟顧客群。我想Live House具有相同功能,讓音樂創作者有更多表演機會,有更多表演收入,如此一來對創作者的補助才能收到真正的效益,我們也會鼓勵文建會朝這方面來補助。
打開對於傳統的文化生產、消費的狹隘定義
李:我覺得這必須打開對傳統文化、生產、消費狹隘的定義,以前Live House並不會被認為有什麼文化生產功能,只被認為是飲酒作樂、聽表演的場地,現在應該重新去思考整個文化的定義。
鄭:提到定義,現在Live House 的定義還有一個爭點尚未決定,就是有人提議為了維持原創音樂現場演出,要不要在定義中限制Live House每週固定有幾天的表演?像何東洪教授或部分業者是認為,Live House應每週至少固定提供三天以上之原創音樂現場演出。這個定義現在還未定案,我也很願意聽聽各界的意見。
而設立此門檻的用意是為了排除Live House 商業登記通過後,很多酒家或夜店為了獲得政府的補助,刻意登記在Live House 項目下。如此一來,可能反而把Live House 這行業的名聲搞爛,所以需要一些門檻來限制申請登記的業者。目前青輔會主張此門檻要有彈性,正在跟文建會確認。其實我的想法比較開放,有些相關行業可能想要鑽進來,鑽進來後為了符合規定,經營形式就轉為Live House ,反而增加許多表演空間。
李:我認為設立門檻的確必要,而門檻的彈性可以開放為達成某個條件「或」某個條件,比如規定時數或收入,只要滿足兩種條件的一種就ok。
吳:譬如Live House 要達到每周三天,或一個月十、十五天提供原創音樂演出,或是以一季的整體比例來看,讓Live House 在經營上能更有彈性。
鄭:如此一來,整個定義大致方向為:「提供音樂創作現場演出、展示及相關藝文服務場所之經營,以音樂表演為收入項目之一,固定提供一定比例的音樂原創現場演出,並附帶供應簡單飲食、酒類或其他飲料。」而其中的細節都可以再討論。
吳:我想回到策展的問題,假使一個獨立樂團,想要策劃一個獨立的音樂活動,應該要能像古典音樂一樣能申請政府的補助。這有點像學生拍片申請的輔導金,希望補助業者外,學生若想企劃樂團表演活動,也應該被補助。
鄭:這方面我認為可從釋放公共空間開始,受限於地方政府的規範,許多公共空間不能做營利演出,譬如學校就不能作營利演出,但如明璁所說,廢棄國小為什麼不能成為一個展演空間?台灣表演空間量並不夠,若能把這些既有的公共場域開放給音樂或藝術展演,而不是光靠Live House裡的演出,整個文化場景會更蓬勃,我認為這是下一步修法可以努力的方向。

不睡覺,不睡覺,不睡覺,睡覺。
文 By 吳逸駿
這時候,早上七點多,我早就應該在床上睡覺了,沒有睡的原因,是因為,想把為不眠專題寫的文章,寫完。剛剛在電腦裡找的時候,發現,消失了,只剩下原來的檔名,「睡覺」;而檔案裡面是空的,空白一片,一片空白,WORD,看起來如此潔淨,只留下LCD螢幕上的幾點污漬。
只好不眠,繼續搜尋腦袋裡殘存的記憶,上次寫到哪?喔?啊?恩?因為沒睡的關係,腦袋像是操了一天過熱的CPU,運算起來很慢。算了別想了,重寫罷。
還在覺得逛百貨是一件休閒活動的時候,最喜歡去寢具區,看那些膨膨鬆鬆的床墊和棉被,會有一種棉的香氣的感覺;尤其對於水床最感興趣,以為可以在上面游泳,也會怕睡到一半溺水,而那些看起來很好躺的眠床上面,都會擺著「請勿登坐」之類的牌子,所以我也從不知道那些百萬名床,到底躺起來如何。
成人每天應該睡八小時,人的一生至少三分之一的生命會在床上度過,除了職業駕駛以外,一般人在床上花的時間應該比在車子上還多。但是我們經常看到百萬名車滿街跑,卻很少看到百萬名床到處都有;這實在很不合邏輯,看來,醒著開車滿街跑比好好睡覺來的重要。
在做兵的時候,接了旅部的文書業務之後,無法準時就寢變成正常:十點以後整棟旅部大樓所有的燈都還亮著,所有的文書兵都還在作業。最痛苦的莫過於作業到十二點,繼續來個兩點到四點的夜哨,然後五點半起床,幾乎沒睡的後腦像是被鑽地機槌過,走起路來搖搖晃晃,居然還可以一邊答數跑完三千公尺。退伍以後的第一份工作,在電腦雜誌社當編輯,每個月月中截稿作業開始,編輯部變成不夜城,有的人已經三天沒回家睡覺、有的人在凌晨三點回到辦公室,也有的人在早上十點回家。
自從網路和電腦發達之後,人逐漸變的和電腦一樣,不需要睡覺了;以前不睡覺看武俠小說、看錄影帶、看LD;現在看電腦、玩電腦、玩線上遊戲、和人聊天,把虛擬網路當成社會現實。尤其是,上班族買了筆記型電腦,公事包裡面多了些固定重量,卻把工作帶回家,也更不用睡了。
原來,百萬名床不比百萬名車的道理在這,大家都不太睡覺,更別說睡滿八小時。
網路與電腦的重度使用者頂多得到滑鼠手、近視眼和低度社會適應能力,不會對其他的人造成直接傷害。另一群晚上到白天都無法睡覺的工作者,是國道司機;南北兩路,來回十幾個小時,檳榔,香菸或是提神飲料,把最後的體力和意志力榨出來,控制著高速行駛的大客車大貨車,和其他一樣在道上行駛的司機們,進行另一種生死搏鬥。於是,不睡覺,對他們來說,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這次大聲誌的「不眠專題」,有柯裕棻,不知道她是否也是利用「不睡覺的空檔」(還是睡覺的空檔?)為大聲誌撰稿;還有各音樂人關於要不要睡覺的音樂聆聽經驗;SOUNDCHECK的美國德州專題,是近年來台灣樂迷關注的焦點。每年年底是台灣的電影季節,各種影展接二連三,影迷人手一本手冊買票劃位,已經成為固定的藝文風景。佳琦的文章「金馬也搖滾-音樂無界線」,本應在二00六年年底刊出,因為大聲誌脫刊的因素,延至本期才刊出,我們必須向作者以及讀者致歉;不過,這篇文章我相信無論在什麼時候,都可以成為音樂電影的愛好者最好的聆賞指南。
這一年,許多失眠與不眠的夜晚以及白天,在許多朋友的熱血支持下,大聲誌得以出刊、成長。不過,我們也到了休息的時候,如果一切順利,大聲誌會在五月繼續與大家見面。
希望,大聲誌在未來仍然可以是各位讀者睡不著時的精神食糧,或是,用來幫助安眠的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