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0, 2005

京都議定書

前幾天《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國內媒體也因疑慮即將調漲的電費等相關費用而沸沸揚揚,令我驚訝的是,這個涉及全球氣候變遷和國際的大議題,國內報導篇幅好像較少?當然可能因為我之前不用功,都沒看報紙,直到《京都議定書》生效後,我才知道原來已經生效了,而且可能還占絕大部分的因素。

也因為我一直搞不太清楚京都議定書是什麼,所以就查了一下:


中央社新聞小百科:京都議定書

【大紀元2月1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6日綜合報導)歷經多年延宕,象徵人類遏止地球氣候暖化決心的京都議定書,台北時間今天下午1時正式生效。過去兩百年來的工業化排放數量龐大的溫室氣體,導致地球氣溫升高,海平面亦持續攀昇。科學家不斷警告氣候暖化可能造成毀滅性災難,議定書便是在這樣的氛圍下應運而生。

聯合國1997年於日本京都召開防止全球氣候暖化國際會議,與會各國政府會中提出京都議定書這項協定,希望能以1990年為標準,在2008年至2012年的5年內,降低包括二氧化碳在內六種溫室氣體5.2%的排防量。根據聯合國表示,目前已批准議定書的國家已達141國。

議定書的生效歷經漫漫長路。根據議定書規定,必須獲得55個國家批准,並獲得代表已開發國家最少55%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國家的支持,京都議定書方能生效。從1997年提出開始,一直到去年11月俄國批准,議定書才達到兩項要求,產生法律效力。

根據聯合國際後變化綱要公約的精神,認為富國應作為表率,因此並非每個國家均以削減5.2%為目標,例如歐盟就設定8%的削減量。

全球最大二氧化碳排放者美國對議定書的掣肘,不啻為議定書能否發揮功效的最大隱憂。2001年布希總統甫上任,隨即以「議定書代價過於高昂,危及美國經濟」、「對開發中國家不加設限,不甚公平」為由,悍然退出京都議定書。

然而,議定書的生效似乎也展現出另一番商機。歐盟上月起設立新市場,提供1萬2000家工廠及發電廠二氧化碳配額交易。目前二氧化碳的價格為每公噸9.25美元。隨著議定書生效,強力要求參與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配額交易將成為彈性做法,供可能超出排放量的國家購買配額,也可讓未超出排放量的國家拋售配額,達成兩全。

2/16/2005 12:32:30 PM

轉載自中央社新聞小百科

另外,也可以看看簡要版的京都議定書要點

【大紀元2月16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十五日美聯電)一九九七年由世界各國達成,目標放在遏止全球氣候暖化的京都議定書,於台灣時間十六日正式生效。京都議定書要點如下:

一、廢氣排放控制
控制以下六種廢氣的排放量: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笑氣)、氫碳氟化合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

二、目標
以1990年數字為基準,對三十五個工業國家指定數據目標與廢氣排放限制,要求限期達成。

三、交易
允許35個工業國家的廢氣排放量「交易」,擁有廢氣排放「餘額」的工廠,得以餘額和超過排放限制的工廠進行交易。

四、聯合作業
允許各國在35個工業國中的其他國家協助發展減少廢氣排放計劃,提供協助國家將可得到「優惠」。

五、環境淨化發展機制
以相同的作法,對向開發中國家、其他參與京都議定書國家提供降低廢氣排放協助者給予優惠。

2/16/2005 9:25:15 AM

或者可以上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的國政研究報告看〈背景分析-京都議定書的爭議與妥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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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dreamf at February 20, 2005 7:31 PM | TrackBack | 新聞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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