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 2005
司馬昭之心
高捷弊案爆發,媒體爆料後,新聞局沒多久就指出該媒體港資100%,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並指出最嚴重的懲罰為「撤照」;立委更揚言如果不讓它關台,他就改姓為「婊」。
該媒體隨即發表聲明指出早於10月底,審議會就已通過複審,表示該媒體通過,可獲得執照,但新聞局已附加條款「三個月」保留期限為由,要求重審使該媒體無法接受。TVBS也於11月1日指出,新聞局公文證明TVBS一切合法,法界也認為新聞局站不住腳。
不過陳水扁總統11月1日表示「在他任內不會關掉媒體」,並發表四點聲明,該立委直呼他「婊哥當定了!」,也向該媒體道歉,讓我狂笑不止,而對總統這番談話仍有人持懷疑態度。接下來的問題在於,新聞局的態度為何?
11月1日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不會隨便關掉媒體,晚間在立法院的質詢中,也指出不會對該媒體「求處死刑」,但他認為,該媒體的調查對檢察官秘密偵察的形象有危害,不過新聞局長姚文智隨後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的懲罰中並沒有死刑」。
接下來堅持「依法行政」的新聞局若因此而改口,一改先前強硬的態度,讓人不由懷疑難道陳水扁總統的話語凌駕了所謂依法行政原則,或是白臉黑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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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抑或真相?
媒體改造學社關於TVBS事件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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