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7, 2006
互補的議題主導
剛剛聽了Potnoy那邊的「什麼是公民記者」,聽到管中祥老師對Portnoy翻譯GVO的理念,有個觀點「過去在談全球化時,往往只關注到其商機,卻未注意到如GVO等草根的聲音」(大意應是如此,如有錯誤煩請指正),讓我想到「議題主導權」。
在傳統的概念裡,議題主導權在於主流媒體與政治人物的手上,媒體被視為「形塑輿論」的利器,於是有了各種公關活動,吸引主流媒體報導,這在上述文字中可見,當新聞媒體與上流階層結合,開始與民眾脫離時,便開始出現「將議題還給人民」的聲音,由公民會議以審議式辯論找出人民關注的議題,並交由主流媒體報導,這也是公共新聞學(public journalism)所強調的;過去是交由主流媒體報導,如今我們能自己報導。
在媒體市場越來越貼近民眾,為了找出民眾關心、想看的議題,以刺激營業額上升,雜誌、報紙及網路等產業也各出奇招,利用市調、剪報等工具,深耕議題。
不過在參與式媒介(如blog等)興起的時代,透過網路,我們能夠說出自己的聲音、想知道的事情,即使有數位落差的問題存在,「從參與式媒體尋找議題」卻也點出了網路社群想知道的事情,不僅是專業性質媒體,甚至是主流媒體亦然,我們想知道的,不只是羶色腥、如何賺更多錢(後者當然也是相當關注)。
在現今已知道參與式媒介與主流媒體是互補的情況下,公民要擁有議題主導權,除了由下而上的發聲,更須由上而下的報導,對主流媒體而言,能準確得知人們感興趣的議題,刺激銷售量(或營業額);對參與式媒介而言,更能將議題帶給甚少上網的民眾認識,稍加打破數位落差的藩籬(只是個概念,如有錯誤,煩請指正)。
此外,Portnoy提到在報導公民新聞時,不以傳統新聞學倒寶塔形式的寫作,更能保持現場的原汁原味,事實上也從來沒有公民報導形式的定義,不過我認為,既然傳統新聞學歷經近百年的發展,導出一套「可信任的形式」,我們何不沿用?而不必另外摸索,以此形式寫作也更能警惕自己不可過分加入主觀想法,以此將新聞與評論區分(雖然這屬於較枝微末節的部分,且還是個很粗的想法,這方面希望能與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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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dreamf at October 17, 2006 3:29 PM | TrackBack | 公民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