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9, 2007

名正言順

最近一直在一些字詞的使用上吹毛求疵,似乎是因為腐儒的血液造成的。我不是Ilya或Zonble,所以只能引用這種老梗的典故。《論語.子路》: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錯手 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話說我在生命力看到一則新聞,標題為【「家服」是我家 外籍配偶回「娘家」】,報導屏東區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為外配姊妹們在過年前夕舉辦的一個溫馨感人的回娘家活動:

「媽媽跟小孩都可以來這邊領紅包喔!」「小朋友,快來這邊排隊領燈籠!」活動一開始服務中心的人員便忙著發放紅包及燈籠,這個安排不僅使現場馬上熱鬧了起來,也讓參加的大人與小孩都能感受農曆年的喜氣。

捏麵人盆栽DIY的攤位上,坐滿了人,工作人員發完材料,逐步教導製作,小朋友們主導,媽媽們在一旁幫忙,雖然是一陣手忙腳亂,但在親子合作的情況下,最終都還是能完成作品。柬埔寨籍的馬麗嘉便認為透過這個活動能讓親子同樂,很有意義。

活動現場儼然成了小型園遊會,除了捏麵人盆栽DIY外,還有許多寓教於樂的小攤位:版畫春聯、剪春花、世界拼圖、自製鑰匙圈、包水餃等,都讓小朋友玩的開心,「都很好玩!」馬麗嘉的大女兒吳明珠笑著說。


但我看到這則報導,立即產生以下疑問:這活動到底【娘家】在哪裡了?回頭看看該中心主任蔡順柔對此活動的解釋:
我覺得站在我們的立場,我們就是他們的娘家,」屏東區家庭教育中心主任蔡順柔表示,是因為多數的外籍配偶沒辦法常回家探親,有些甚至來台灣後,都不曾回去過,所以才會想辦這個活動,讓「家人」在春節前回「娘家」團圓,也可以讓她們感受台灣過年的氣氛。

看來看去,好像只有一些「園遊會」式的「寓教於樂」活動,這跟外配回娘家有什麼關係呢?活動中有任何關於外配母國文化的元素嗎?娘家?請問是回娘家,又是回誰的娘家?不是外配她們的娘家,而是該中心想像中的,台灣女性台灣的娘家的模樣吧。

我把上述疑問用比較和緩的口氣留言在該報導的下方,生命力記者很貼心地在一天之內就給了我回覆。為什麼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會認為他們可以成為外配姊妹們的娘家呢?記者解釋道:

 在新聞內文中未清楚解釋為何「屏東區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主辦單位)會自稱為外籍配偶的「娘家」。「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專門負責協助外籍配偶在台灣所發生的相關問題。屏東區家庭教育中心主任蔡順柔便表示:外籍配偶有任何問題只要打通電話,我們都會幫忙處理。

 雖然不能說「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取代了外籍配偶「娘家」的角色,但它確實扮演著外籍配偶在台灣第二個娘家的角色,因此「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才會自稱是外籍配偶的「娘家」。


而關於為什麼該活動這麼富有台灣味,記者這麼說:
 活動中的一些小遊戲,多與我國傳統文化有關,希望藉此能讓外籍配偶多了解台灣的文化,更融入台灣生活。而發紅包、剪春花、包餃子等則是與「過年」相關,讓不能回家的外籍配偶也能感受台灣過年時的氣氛。

 活動中關於外配母國文化的元素確實是比較缺乏的,一來這與活動訴求不符,二來外籍配偶也非全來自同一個國家。關於Fool Fitz提到的「讓外配姊妹們帶他們的孩子來跟其他外配家庭相聚」確是活動功能中的一項,但非主要功能。

 建議Fool Fitz可以從台灣已婚女性回娘家的角度去試想,為何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每年都會舉辦「回娘家」這個活動。

其實我沒有想錯方向啦。

我完全不否定這個回娘家活動的溫馨與寓教於樂;此外,google了一下,發現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真的為外配做了很多貢獻,非常值得鼓勵。

只是在我這被「主流永遠會欺壓弱勢」思想嚴重侵蝕的腦袋裡,看到這樣的活動,不免浮出「漢族中心思想」六個大字。幹,明明說回娘家,當然是回外配的娘家啊,怎麼會用「台灣已婚女性」的角度去辦呢?名不正言不順嘛!

於是便寫了這篇欺世盜名的廢話。

配合以下新聞服用,可能可以做出如我一般的遐想,請按繼續閱讀收看:

Posted by foolfitz at February 9, 2007 2:04 AM | Track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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