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8, 2005
[活動轉載]文化紮根 推動立法:催生音樂文化特別法座談會
(自由入場 歡迎到場聆聽)
近幾年,從春天吶喊、野台開唱、海洋音樂祭等音樂活動盛行的現況,可以發現音樂活動逐漸在音樂產業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一方面,看表演的人更多了,參加音樂活動成為年輕人休閒生活的一部份;另一方面,更多廠牌經營者與音樂活動策展人(Promoters/ Festival Organizers)投入活動的規劃,音樂表演活動成為音樂產業中最具有成長潛力的一塊。然而,在現行規範音樂表演的相關法令不合時宜或是不明確的狀況下,無論是表演場地經營者或是音樂活動策展人都面臨經營與發展上的困境。在政府大力推行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之下,無可避免地必須面對音樂表演相關法令的修改與音樂文化特別法的制定,以提供音樂活動健康的發展環境,同時為文化創意產業創造可觀的產值。
本座談會旨在整理目前音樂表演場地經營者與音樂活動策展人在經營上遭遇的困境,以及現行法令的問題所在,以擬定改善的實際做法,希望能提供政策上的參考依據。
時間:2005/08/24(三) 14:00。
地點:這牆音樂藝文展演空間(羅斯福路四段200號B1,百老匯影城地下室)。
主持人:何東洪(佛光人文社會學院社會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與會者:林淑芬(立委)、鍾適芳(大大樹負責人、流浪之歌音樂節策展人)、林昶佐(Freddy)(野台開唱、秋虎祭策展人)、小寶(瓢蟲樂團Bass手、地下社會店長)、彭郁晶(女巫店負責人)、專業都市改革組織(OURs)。
討論主題:
(1)浮現中的產業價值:音樂表演活動
a. 各大音樂活動的盛行代表了什麼意義?
b. 哪些因素促使音樂活動的盛行?
c. 音樂表演活動能為音樂產業帶來什麼樣的利基?
d. 在數位複製科技盛行的當下,音樂表演活動是否能成為音樂產業的另一條出路?
(2)音樂表演相關法令的檢討
a.現行法令對表演場地經營者與活動策展人造成何種限制(活動場地的申請、執照的許可、噪音管制、消防法規等面向)?在經營上遇到哪些困境?
b.管理法規的紊亂與多頭馬車的主管機關。
(3)催生音樂文化特別法
a.文化特別法的重要性何在(文化上與產業經濟上)?為什麼需要文化特別法?
b.文化特別法應該包含哪些具體面向?
c.政策上的其他建議(經營者/表演者的補助方案、相關專業人員的訓練計劃、鼓勵文化消費的配套措施等)
主辦單位:青輔會、音樂文化促進會、另類媒體發電機(AMG)、獨立音樂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