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31, 2006
觀點 開啟另類觀點的門扉
珍珠颱風輕輕略過台灣後,陽光開始變得熾熱,似乎宣告著即將到來的盛夏,以及接下來一連串熱烈的音樂活動。值此樂迷蓄勢待發之際,海洋音樂祭出現角頭版與台北縣政府版的雙胞案;而這牆音樂藝文展演空間(The Wall)則因營業執照執照問題遭政府勒令停止販賣飲酒與樂團演奏。
入伍至今將近半年,在逐漸適應軍中各種陋規惡習之際,卻也漸漸與自己以往熟悉的「音樂場景」(music scene)進行漸遠,雖然不至於完全與樂團界的朋友斷絕聯繫,但相關資訊的獲得也從以往親身經歷與口耳相傳的方式轉而透過大眾媒體與網路訊息來認識這個音樂場景。因此當我從報端以及網路獲知「海洋音樂祭鬧雙胞」與「The Wall遭勒令停業」這兩個事件時,一絲「局外人」(outsider)的疏離感竟油然而生。
於是我開始理解,為何關於海洋音樂祭所帶來的內外在問題(商業贊助、賽事爭議、對音樂文化發展的影響、沙灘流失…),以及音樂表演事業的相關營業法規,對一般大眾,甚至是喜愛現場音樂(live music)的樂迷而言,是那麼遙遠且顯得「事不關己」。大眾與樂迷本身雖然同樣置身於音樂場景之中(大部分佔據消費的一環),但因人際交往與資訊獲得的程度不一而身處不同的位置,大柢無法接近文化生產的核心場域,因此關於音樂文化生產的結構性議題對他們而言當然是疏離的;然而更重要關鍵的或許在於,他們如何透過媒介的使用來認知、理解以及看待獨立音樂場景。
人類無法躬自經驗所有事實,於是媒介提供了人類認識世界的另一種方式;問題是媒介無法反映事實,僅能「再現」(represent)部分真實,因此,媒介過濾、篩選、重組與呈現資訊與事件的方式影響(而非改變)了人們對世界的看法。媒介對人們觀點的影響力,雖不至於立即強大,卻日積月累地強化(以及排除) 許多身分認同。
主流媒體(尤其是電子媒體)在報導音樂活動的新聞(如海洋音樂祭、春天吶喊)時,往往將閱聽大眾設定為「消費者」,在報導中不斷強化「休閒」、「狂歡」與「享樂」等概念,卻甚少提醒閱聽大眾,文化消費者同時也具有文化公民的身分,除了消費上的選擇權(消費/不消費),同時也擁有更具主體意識的文化公民權(我支持/反對何種的文化環境)。
距離易使人產生浪漫的想像,當貢寮沙灘流失的問題在媒體上的版面只是錦上添花、容易被人忽略的一則小方塊,許多參加海洋音樂祭的樂迷會覺得位於核四旁的貢寮沙灘是很美的;當公部門花大錢舉辦煙火式的音樂競技,卻傳過水無痕,無法累積流行音樂產業基層的活力,而一般媒體對這種必須抽絲剝繭分析的議題卻沒有興趣,大多數的樂團仍會對海洋音樂祭懷抱著美國夢式的幻想;當The Wall內外在困境(營業壓力與專業主義之間的張力/周旋於公部門與臨檢警察之間的索然與無力感)無法透過有效的媒體傳達給樂團或樂迷了解,大部分的人則無法體會現下音樂展演產業的相關法規有多麼顢頇保守。
另類媒體的資訊生產,提供了這些被主流社會視為「另類」(或不是最重要)議題發聲的機會,讓觀點得以浮現,引導那些原本認為「干卿底事」的群眾發現自身與事件與議題之間(無論是理性或情緒性)的連帶感,於是事件與議題便不只是單純的消費行為或報紙上的一則方塊。
紀錄片就是一種有力的另類媒體,笑笑的紀錄片《海棠、馬沙與珊瑚》分別從海洋音樂祭主辦單位、參賽樂團與環保團體三個面向呈現去年三颱作弄的海洋音樂祭。在紀錄片尾聲,長居貢寮的老士官長從海岸邊拖起偌大的贊助商宣傳旗幟,而數月後貢寮沙灘再度成為汪洋一片,我們知道導演試圖告訴我們更多,彷彿為觀者開啟了多扇門扉,留待觀者自行思考關於獨立與商業、夢想與現實、發展與環保之間的辯證課題。
March 04, 2006
觀點 聽不見的城市
(原載於《大聲誌》創刊號)
台灣每年有三個大型音樂祭(野台開唱、春天吶喊、海洋音樂祭),參與的樂團多達四百餘、樂迷超過數十萬人次,各級政府單位、民間團體爭相舉辦樂團相關活動,看似蓬勃的樂團表演活動,一家合法的專業的音樂表演中心都沒有,幾乎所有的樂團,都在「非法」的情況與場地下排練、演出,如此荒誕的景象,卻在城市的每個角落上演。
「我們經營的不是舞廳、酒店這類的特種營業場所,但是當前的法規規定卻逼得我們不得不往這個方向走。依現有情況而言,要完全合法,就是申請特種營業執照。」「The Wall這牆音樂藝文展演空間」的企劃經理Orbis一臉無奈地說。「誰想違規受罰?如果有適合我們的規定可以遵守的話,我們也很願意配合啊!」。
Orbis的無奈,事實上也是全台所有民間音樂展演場地業者長久以來的煩惱。今年六月,被樂迷視為搖滾聖地的「地下社會」接獲巨額罰單,對外宣佈自七月起暫停音樂演出;九月和十月,「The Wall」連續接到台北市商業管理處和工務局的罰單,罰款金額前後總計八萬元,如果不在期限內改善,管理單位將再進行連續處罰。
合法的樂團活動生存空間在哪裡?
根據商業管理處的規定,提供音樂表演活動的商家必須申請「其他休閒服務業」此一營業項目;如果有賣酒的話還必須申請「飲酒業」項目。「商管處開罰單的理由是我們實際經營的項目和登記項目不符,因為我們沒有申請這兩個營業項目」Orbis表示,「工務局的罰單則是我們沒有經營表演場地的建築物使用執照,目前這裡用的是小吃街的執照」。
建築物使用執照的變更與取得與公共安全有關(比如建築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因此對The Wall而言,這部分的確必須改善。但是在營業登記項目上,將音樂展演場地納入「飲酒業」和「其他休閒服務業」項目來管理並不合理。音樂展演場地和一般酒店、Pub最大的不同在於,酒店、Pub以販售酒類為主要經濟來源;而音樂展演場地的經營則主要依賴門票收入,Orbis指出:「這裡的客人以學生族群居多,消費能力有限,他們是來這裡看表演的,所以大多買了門票換一杯飲料之後就不會再點酒。賣酒不是我們主要的收入來源,如果變更為飲酒業,我們根本負擔不起那麼高的營業稅。」
事實上,大部分的音樂展演場地都遭遇到相同的困境。由於在目前商業登記的法規中,並沒有適合音樂展演場地業者申請的登記項目(例如「音樂藝文展演空間」),許多經營者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必須以其他項目申請營業執照,而各家所登記的項目又大不相同,分別包含小吃店、咖啡廳、食品經銷、飲料店、餐廳、有聲出版、菸酒零售業等項目,有多家展演場地則同時包含以上多項申請項目。在這樣的情況下,民間展演場地一旦面對公權力的強制執行,就面臨到適法性的問題。
用管理酒店的規定去管理藝文氣息濃厚、以音樂表演為主,喝飲料啤酒為輔的音樂展演場地,是當前相關法規的最大矛盾。無論就客層、經營模式、消費型態和空間氛圍而言,音樂展演場地和酒店之間有著極大的差異,然而政府相關單位依然以不合時宜的老舊法規為依據,將兩者一視同仁。經常到音樂展演場地看表演的樂迷prn就憤憤不平地表示:「難道那些警察和行政官員都不會想要來看一次表演嗎?來一次就知道完全不同啊!」。據了解,部分較具文化素養的地方管區到這些展演場地看過一次之後,也很明白這些地方只單純提供樂團表演節目,不是那種容易滋生事端的特殊娛樂場所,但是礙於法律規定,又無法置之不理,因此只能和店家達成基本默契,只要沒有民眾檢舉抗議,地方管區就暫且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噪音問題難解,音樂展演空間難以開拓
噪音問題是許多音樂展演場地受罰的導火線,一開始不外是附近居民不滿噪音過大向警方檢舉,隨之而來的就是,環保局,國稅局、商業管理處、工務局、消防局等單位的查察,而後陸續發現營業執照、建築物使用執照方面的問題。
位於商業區內的展演場地或許比較能避免噪音問題,但是在住宅區裡的表演場地就得對噪音問題戒慎恐懼,況且在住宅區內經營音樂展演場地也不符合都市發展局的土地分區使用規定。既然如此,為什麼不直接在商業區內經營?第一,商業區地段的租金太高,許多經營者根本無法負擔;再者,就算經營者願意負擔房租,當地的文化氣氛也不見得能夠吸引到足夠維持展演場地生存的客群。曾經營「聖界Live House」,現為「The Wall」股東之一的Freddy就提到:「我記得Scum二代的時候,找到最合法的地點就是在中山北路跟林森北路之間,那邊是商業區,是最合法的地方,到處都是酒店,還可以叫小姐。結果Scum一搬過去,賣檳榔的也進去,黑道也進去,賣花的小姐也進去,還有人進去問說我們是不是可以安排小姐來這邊給你用。」
樂團場景與公共文化的想像
「以師大、公館一帶為例,如果真要去追究都市計畫的土地使用項目,其實都是不符合規定的。可是像書店這樣不太會影響周圍居民生活的店,大家比較容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讓他存在;可是音樂就見仁見智,有些人覺得這個東西是好的,有些人覺得是噪音,或不知道怎麼去界定這個範圍,所以在都市計畫的執行上就會有一些詮釋上的困難」淡江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康旻杰表示。
不光是展演空間,提供樂團排練的練團室也面臨相同的問題。妮波寺就曾經在練團室,練團練到一半,警察開門進來說,有人檢舉這裡噪音太大,於是被迫停止練團。
在立法部門進行相關法規的修改與鬆綁之前,這些問題依然懸而未決,這也反映出在文化政策上;政府單位的思維嚴重與民間脫節,對音樂展演產業基層所遭遇的困境也不聞不問。
不過這些法規上的矛盾,或許可以引發一些進一步的思考:像「地下社會」、「The Wall」這樣的音樂展演場地,是否具有「文化上的公共性」?這些展演場地到底算「私人空間」還是「公共空間」?「地下社會」長期以來提供新興音樂人創作發表的舞台,激發許多文化創意,培育無數優秀的創作樂團;對熱愛樂團文化的朋友而言,暫停音樂演出難道也算是「私事」嗎?在文化面向上,我們對於「公共性」的想像,事實上有更多想像與創意發揮的空間。當文建會仍在高喊空洞的「文化公民權」口號時,其實我們可以開始試著思考如何實踐自己的「音樂文化公民權」。
September 07, 2005
觀點 「愛音樂 救沙灘」行動筆記
海洋音樂祭結束將近一個月了,這次「愛音樂 救沙灘」的連署活動在海洋音樂祭獲得很大的迴響,為了對支持這個議題的朋友有所交代,理應在音樂祭過後簡單向大家報告活動結果,但是因為最近事情太多,遲至現在才有空整理,由於我只有8/12、8/13兩天在音樂祭現場幫忙,所以只針對這兩天自己的狀況做報告。
8/12
因為風太大,所以大舞台的表演全部移到小舞台。這天來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以下簡稱綠盟)攤位幫忙的有小慧、Sahala和幾位我不認識的朋友,其中有一位從宜蘭來的先生出發前還打電話問愫欣音樂祭是否如期舉行,他說因為宜蘭的雨很大,結果他還是冒著風雨從宜蘭趕來幫忙。綠盟總共做了六百件「No Nukes」t-shirt和背心,其中有一部分是原本就計畫好要送給在音樂祭表演的樂團,所以傍晚我就帶著幾件t-shirt到小舞台找熟識的樂團,希望他們能夠支持這個議題,行有餘力,也能在台上宣導一下。
我原本預計在「Lost In Vaga」表演前拿衣服給他們,沒想到走到小舞台的時候他們已經開始表演,當他們表演到最後一首歌的時候,主唱不只一次在台上喊著「拯救我們的沙灘」,當時在台下聽到這句話自然是非常感動,表演後我拿衣服送他們,並向他們表達訴求,他們都非常認同。
後來我還把衣服送給音樂祭工作人員Baboo和「夾子太硬啦」,Baboo不斷地向我說:「我自己去買就好了,不要送我。」,在我的堅持之下,他才收下;「夾子太硬啦」則是交給辣辣,她在表演的時候也把衣服穿上台。另外我也給了小舞台主持人阿強幾件衣服,希望他能在樂團換場的時候送衣服給台下觀眾,同時呼籲大家到綠盟的攤位連署。
除了以上提到的幾個樂團,「Penny Lane」也主動到綠盟攤位關心議題,同樣的我們也送給每位團員一件衣服。
由於這天的天氣不好,所以來看表演的人並不算很多,再加上發傳單的人手較少,所以當天連署的人數是158人。
8/13
這天風勢減小,但早上還是下著大雨,電視新聞仍預告著晚上五大樂團的演出,一路上都是往海水浴場的車潮。義工人數比前一天多,晚上要和「Mojo」一起表演的小倩也來幫忙。
由於前一天在小舞台的宣傳效果有起色,這天下午我又帶著衣服到小舞台。我先把背心拿給「牙套」 ,「牙套」一拿到就馬上換上;後來我又再拿幾件衣服給阿強,今天他把宣導的資訊講得更清楚了。
傍晚,小倩和「Mojo」到大舞台的後台做準備,小倩一到後台便忙著一一向五大樂團的成員解釋「愛音樂 救沙灘」的內容;而國璽則是在更早之前便表示一定支持這個活動,而且會穿著「No Nukes」t-shirt上台演出。「Mojo」表演前,我到後台找小倩,這時候小倩問我身上有沒有帶著衣服,她想要送給瑪莎和石頭,他們都很支持「愛音樂 救沙灘」的活動,並且表示願意穿著「No Nukes」t-shirt上台演出,當我們向他們表達感謝之意時,瑪莎還說:「不用客氣,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看完「Mojo」的表演後我回到綠盟攤位,一直待到亂彈在表演的時候,我接到小倩的電話,原來是五大樂團希望在所有團員合唱最後一首歌的時候,全部穿著「No Nukes」t-shirt上台,於是我又帶著衣服趕往大舞台,這時候彩虹橋已經封鎖前往大舞台的人群,和警察解釋一番之後終於放行。
站在運動者的角度,我們並沒有任何立場硬性要求所有人同意我們的訴求,更沒有任何立場強迫參加表演的樂團支持我們的行動、穿活動的t-shirt,甚至在台上為我們說出議題。正因如此,能獲得許多樂團以及五大樂團的正面回應,並且看到他們以實質行動表現出他們的支持,讓我們特別感謝這些樂團的熱心協助。所謂的實質行動,除了「在台上說出議題」這件事以外,還有更多策略性的發聲方式,如果因為有些樂團沒有「說出來」,就認定這些樂團虛假偽善,那只是在傷害樂團支持社會議題的熱情。
五大樂團的支持行動果然發揮了效果,在表演散場時,許多人群湧向攤位連署或購買t-shirt,不能否認有人是衝著免費貼紙或t-shirt來的,但是當綠盟的攤位開始引起大家興趣的時候,對議題宣導而言就是一個好機會,當然每個人對議題的認知程度不一,也不能保證每個人都能馬上完全了解,但是相對上來講(相對於沒有樂團的協助),引起注意的人數的確有增加。
這天散場前,有袖子的紀念t-shirt全數賣完,連署的人數總共284位。
收拾完攤位後我和愫欣到五大樂團慶功宴的現場一一向樂團致謝,愫欣還送給每個樂團一片《貢寮,你好嗎?》DVD,這天的行動也劃下不錯的句點。
綠盟最後一天的擺攤我沒有參與,不過愫欣告訴我第三天連署的人數有1600人,姑且不推論樂團的宣傳是否發揮很大的作用,但這個消息對支持議題的樂團和朋友來講都是一大鼓舞,感覺上今年沙灘議題也的確有擴大的效果。
相關爭議釋疑
海洋音樂祭結束後,相關的爭論前一陣子在翁老師的blog以及《破周報》上仍沸沸揚揚地上演著。而且似乎有為數不少的人以為「沙灘保衛隊」的行動、《破周報》的觀點,以及「愛音樂 救沙灘」的連署是同一個活動,並且造成外界的某些誤會(認為行動者一方面要樂團支持議題,另一方面又批評樂團偽善、樂迷愚蠢)。
為了讓大家能夠有更多的資訊對事情做出評斷,藉此釐清一些事實,同時也針對《破周報》復刊第373期的報導做出回應。「沙灘保衛隊」的主要成員是《破周報》的實習記者,在成立之初,保衛隊的成員曾打電話向愫欣尋求支持,但由於訴求內容和環保團體的期望不符,且綠盟希望訴求直接上達行政院層級,而非地方政府,因此綠盟和AMG便沒有支援「沙灘保衛隊」的行動;另外連續兩期破報的報導也多出自「沙灘保衛隊」成員之手。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和AMG既然努力尋求樂團和樂迷的支持,就不認為樂團是偽善、樂迷是愚蠢的,正因為我們相信有許多人並非冷漠而是不了解問題,所以才試圖透過各種能引起關注興趣的策略來進行議題的宣導。以現實的狀況來講,目前也只能先進行告知的工作,希望大家連署支持;至於要求訴求對象(樂團、樂迷)一起進行抗爭的部分,我們認為在很多人仍對議題內容不了解的狀況下,不宜直接進行抗爭。
至於《破周報》復刊第373期對於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的行動建議,很多其實並非務實的做法,因為在人來人往的攤位現場,臨場狀況並非事前(或事後沒有參與的人)可以想像,只有真正遇到了,才能體會臨場的變數有多大。正因如此,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和AMG雖然對「沙灘保衛隊」的行動持保留態度,但在不了解其內部運作的狀況下,並不願意對其行動做任何評論。
當然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和AMG並不認為海洋音樂祭的每個環節都完美無缺,但是這次「愛音樂 救沙灘」的行動如果沒有海洋音樂祭的部分工作人員以及許多音樂人的協助,一定無法引起廣大群眾的共鳴。我們認為,不同部分的問題必須就事論事,即使雙方立場不完全一致,但在既有的共識之下(環境保護/拯救沙灘),仍有串聯的可能性,而非動輒以對立的高姿態全盤貶低樂迷、痛斥樂團,試想失去群眾基礎的社會運動要如何推展?
最後,僅以這篇文字向所有曾經協助「愛音樂 救沙灘」活動的音樂人、樂迷以及朋友們致敬。
July 18, 2005
觀點 海洋音樂祭延期有感
圖:2005年7月10號的福隆沙灘,遠方的怪手(紅色方框處)正努力填補沙灘。

今天在網路上看到海洋音樂祭延期的新聞,其中最後一段提到:「縣府說,延期時間另外公布,希望屆時將帶給台灣民眾最high、最炫的搖滾音樂,讓國內的年輕朋友不用出國,在國內就可欣賞到最頂級的音樂派對,及享受貢寮最美的碧海、藍天與沙灘。」。
不用出國就可以享受美麗沙灘當然很好,前提是必須花大錢補沙造灘,更慘的是,海棠颱風這麼一來,今年還得再補一次。沙灘流失的根本原因,縣府不談,主流媒體沒興趣,只是輕描淡寫帶過,寫得好像人工養灘和修路燈、補馬路一樣沒什麼大不了,至於沙灘問題,似乎也與民眾無關,只要等著沙灘補好去玩就夠了。
這讓我想起貢寮鄉民吳文通的一段話,他說:「很多人覺得貢寮離自己住的地方很遠,所以這裡的生態如何與自己無關。但正因為貢寮有美麗的沙灘,所以大家都來這裡玩水,不用出國就可享受到碧海藍天。和國外比起來,貢寮近多了,歡迎大家來玩,也希望大家多關心核四議題,因為這和大家的休閒生活有關,等到沙灘不見知道也來不及了」。
只在海洋音樂祭期間看過福隆沙灘的人,可能無法想像問題的嚴重;貢寮居民每天看著沙灘面貌的改變,心裡感到非常不捨與心急。要改善沙灘一去不回的問題,最自然有效的方式就是拆掉阻隔漂沙回流的核四重件碼頭,這樣做,才真的不會讓民眾失望。
June 28, 2005
觀點 海洋音樂祭應有更寬廣的社會人文視野
上禮拜參加《貢寮,你好嗎?》在The Wall的放映會,並且參加了會後座談。其中翁嘉銘老師的一席話讓我感觸良多,在翁老師的言談中,可以感覺到他對新世代音樂人的失望(當然也讓我感到相當慚愧)。他提到,許多參加海洋音樂祭的樂團只想藉著競賽躍上枝頭一舉成名,卻很少在表演的時候提到核四問題,他覺得和導演崔愫欣相較之下,崔導演比這些樂團還更具有搖滾精神。
翁老師的發言指出了一個普遍的現實狀況:當今年輕的搖滾樂團似乎對於社會議題以及公共參與較為冷漠與疏離,對事情的看法也比較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
面對這樣的說法,或許有些覺得自己很搖滾的樂團會不服氣,到底怎樣才搖滾?關於「搖滾精神」的說法,定義上見仁見智,沒有一定的答案,因為搖滾樂本來就是意識形態的產物,但是我們不應該問怎樣才搖滾,而是應該思考「搖滾樂的意識形態應該為什麼樣的價值和目的服務?」。如果搖滾樂就只是為了酷炫而存在的話,根本不可能深植青年文化的核心,更多的時候,搖滾樂是和體制反抗、人文關懷以及社會力量的串聯緊緊相扣,這是一種迷思,但是卻能將青年的思想導向良善與公義的一面。和以往相較,現今年輕的樂團的確都比較缺乏社會層面的思考,彼此間聊天的話題也都偏向個人面向。
不過更應該受到質疑或挑戰的,或許是海洋音樂祭本身的定位。翁老師提到,他曾建議在活動期間放映《貢寮,你好嗎?》,但卻很遺憾地無法如願。如果連這樣一部深入貢寮在地觀點、批判社會現實的影片都無法在海洋音樂祭的獨立影展放映,那麼我們又如何能期待參加的樂團會自動自發地發表反核的言論?如果海洋音樂祭本來就只是一場嘉年華,那麼又如何能要求只想狂歡的人們去思考嚴肅的問題?然而從《搖滾夢土.青春海岸:海洋音樂祭回想曲》這本書對海洋音樂祭的描述可以發現,這個活動本身是帶有理想性與搖滾精神的,也正因如此,更令人感到錯亂,因為在音樂祭活動期間放映《貢寮,你好嗎?》不正是進步性、理想性與搖滾精神的最佳實踐嗎?但是目前看來活動單位似乎對這部影片視而不見。
不管是媒體或台北縣政府,總喜歡拿海洋音樂祭和日本的富士音樂節(Fuji Rock Festival)相媲美,比人次、比規模,但是卻往往忽略了人文精神的部分。2004年日本新瀉中越地區發生大地震,造成嚴重的災情,每年以新潟縣為場域舉辦的富士音樂祭的Smash團隊馬上著手規劃協助新潟災民的相關義演,並在網站中不斷向樂迷們追蹤新潟的災情以及需要的援助,成為支援新潟災區極為重要的民間組織以及青年團隊。不只是富士音樂節,國際知名的Glastonbury、Reading(英國)、Roskilde(丹麥)等音樂祭,人權、環保等相關公共議題的NGO組織亦在活動場域內必有一定規模的設計與推廣;而音樂祭永遠的經典:美國1969年的Woodstock,更是在反戰、和平的人文氣氛中醞釀出生的音樂祭。
搖滾樂最真誠可貴之處,在於音樂人的獨立思考,從Super Furry Animals投身威爾斯在地公共議題、U2關切國際人權運動,到Radiohead參與反全球化運動不遺餘力,都可以看到這些音樂人參與公共議題的身影,而這正是孕育他們不斷創作動人音樂的養分。失去獨立思考、漠視公共議題的音樂人,無異於流行娛樂藝人,他們不需要思考,只消照著經紀人的吩咐去做就夠了。
如果海洋音樂祭鼓勵的是獨立創作、獨立思考,就更應該扮演啟蒙的角色,積極將社會與人文關懷的精神納入活動,帶動創作樂團的思考與創作視野;況且,協助解決貢寮人民心中長久的痛,本來就是主辦單位台北縣政府不容推卸的責任。
可預期的,今年夏天,七月的貢寮依舊人潮洶湧,然而到底我們應該用什麼樣的心態來參加這個活動?海灘狂歡派對?高額獎金的樂團競技?國際級的大型免費演唱會?還是7-11貢寮特賣會?除了這些,還有什麼?
June 02, 2005
觀點 支持非核家園是一件很搖滾的事
一年一度的夏季搖滾盛事「海洋音樂祭」即將在七月登場,今年海洋音樂祭再度擴大規模,整個音樂活動將持續五天,除了競爭激烈的比賽項目,還有許多國外知名樂團參與演出。
猶記得八十八顆芭樂籽獲得大獎的那年(2001),表演舞台是架設在彩虹橋的左側,一起參賽的還有脫拉庫、陳綺貞、綠野仙蹤、呼呼賀、劉意韻等創作個人與團體。看表演之外,我和小姚、肚皮、小朱等中央熱音社的學弟還拿著主辦單位送的水槍在沙灘上打起水杖,累了就坐在橋下喝水納涼(現在彩虹橋下的沙灘已經不見了,有圖為證)。

圖片來源:GCAA,2004/07/16;轉貼自【搶救福隆沙灘】網站。
一年後(2002)再到貢寮參加海洋音樂祭,左側那邊的沙灘竟變得破碎不堪,舞台移到了這兩年舉辦的位置。後來我才知道,核四重件碼頭的興建工程阻隔了漂沙回流,已經將整個洋流循環補砂機制破壞殆盡,綿延將近三公里的沙灘海岸嚴重倒退。
現在舉行活動的那片沙灘,是怪手從別處挖沙填回來的。我比較好奇的是,以歌頌美麗海洋,提醒人民珍惜這塊土地為發想概念的海洋音樂祭,為何在活動宣傳上對這麼嚴重的問題隻字不提。音樂活動要與貢寮在地環境有更深刻的連結,拯救被核四工程無情摧毀的福隆沙灘不是最好的切入點嗎?大型音樂活動的宣傳效益可觀,在操作與執行上,將活動內容與環保議題結合並不困難,如果真能帶動群眾的關心與討論,也是美事一件,可惜的事,這似乎不是主辦單位關心的重點。
或許是海洋音樂祭由官方協辦,所以避談核四議題,實際情況如何我不清楚,也不敢多做揣測。但是很殘酷的一點是,每年活動期間,無論表演樂團、工作人員,或是聞風而來的樂迷和比基尼辣妹,每個人過了彩虹橋,腳底下踩的那片人工沙灘就是核四工程破壞貢寮環境的具體證據。當一年一度的嘉年華式狂歡過後,有誰在乎貢寮美麗的生態正在凋零?在發展地方觀光產業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口號都喊得很響亮,但是沒有了珍貴的東北角自然風光,還談什麼發展地方特色呢?又有哪個政治人物將地方居民反核的聲音真正聽進去了?
鼓勵本地的新興音樂創作很重要,但是攸關人權、生態環境、社會正義以及後代子孫永續發展的核四問題更需要全民關心。貢寮人用二十幾年的時間反核,有些將大半的青春奉獻給反核,經過無數的抗爭與協調,一路走來始終堅持信念。但曾幾何時,當年輕的一代提起貢寮時,只聯想到「福隆便當」與「海洋音樂祭」,卻對核四議題一無所知。
根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供的資料,核電廠若發生輻射外洩,最快一個小時就會抵達台北盆地,屆時馬上影響到大台北都會區和翡翠水庫。不只大台北地區,只要輻射外洩,絕對不是台灣全民之福。核四政策有太多的問題,但在政黨惡鬥的政治環境下,這些問題卻無法被好好提出來討論。
辦一個大型音樂活動非常辛苦,我也相信海洋音樂祭的主辦單位有其難處,但是透過音樂的號召力喚起年輕族群對核四議題的關心仍是可行的做法。主辦單位沒法做的,就要靠樂團和樂迷的自己努力。樂團方面,無論大舞台、小舞台,只要上了台有機會講話,就可以把握機會跟台下觀眾談談核四問題;樂迷方面,看表演之餘也可以到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的攤位逛逛,和攤位上的工作人員聊聊天,更進一步了解核四工程所帶來的問題,行有餘力幫忙發傳單,將訊息傳遞給同行的朋友。
喜歡搖滾樂嗎?我覺得支持非核家園是一件很搖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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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March 31, 2005
觀點 硬地音樂在政治力面前硬不起來?
前天台聯立委抨擊公共電視節目《UBU硬地音樂展》播放羅大佑演唱〈阿輝仔飼著一隻狗〉、〈綠色恐怖份子〉兩首歌曲,並且要求公視道歉。隨後公視發表新聞稿道歉,認為播出這兩首歌確有不當之處,今後將制定更為明確的節目製播規範與審查機制。
台聯立委對公視的批評大有問題,不但完全否定了公視多年來服務多元族群的努力,還將誤導民眾對公共媒體的基本認知。
公視並非黨國機器,因此「飼老鼠咬布袋」的比喻極為不恰當。事實上,公視屬全民所有,並不隸屬於國家元首、政府或特定政黨,為了服務多元的族群與文化品味,公視在營運上完全獨立。台聯立委的比喻,正凸顯出自身對於公共媒體制度的無知。
立委質問為何羅大佑的歌曲可以在公視播出,但我們不妨反過來想想,為什麼不能播?自由民主社會的可貴之處,在於社會上的各種意見與聲音都能被聽見,並且進行理性溝通與交流,公共電視做為一個獨立於政治商業力量之外的全民媒介,扮演的正是這種公共論壇與文化萬花筒的角色。面對不同的聲音或批評,我們可以不同意或不喜歡,但是並沒有剝奪言論自由的權力。
羅大佑以歌曲創作嘲諷時政的手法高明與否自有公評,而歌曲是否涉及誹謗也屬於法律層面問題,對於這次事件的爭議,仍有許多細緻討論的空間(比如什麼樣的內容才符合節目播映的標準),在爭議沒有釐清之前,公視不需要也沒有必要概括承受台聯立委的批評。
要在文化多元、個人名譽及節目品質之間取得平衡本來就不容易,這也是公共媒體必須解決的問題,但是在台灣政治惡鬥的環境下,往往讓這些問題的討論失焦。台聯立委的批評以及公視的軟弱讓步,創下政治力量干預公共媒體獨立性的惡例。台聯立委實應放下凡事非藍即綠的簡單邏輯,不要再以政治掛帥方式思考公共媒體角色,這種思維對台灣社會、創作自由以及公視的獨立性都是很大傷害。
公視也不該因噎廢食,應繼續秉持維護文化均衡發展的使命。台灣社會本來就存在著許多異質的聲音,這個社會需要的是眾聲喧嘩彼此尊重的意見交流,而非粉飾太平的一言堂,如果連公共媒體都無法提供多元對話的平台,很難想像台灣的社會有任何進步的可能性。
March 21, 2005
觀點 「公共」的意義
音樂人支持媒體公共化的連署發起以來,獲得許多音樂人、樂團與樂迷朋友的支持與幫助。然而,這個議題似乎仍有許多拓展的空間。
在討論未來的發展空間之前,先談談「公共」的概念。公共的概念強調全民共享以及使用權的平等性,而公共媒體的服務的對象是全民,因此在不浪費公共資源的前提下,只要是公眾需要的,公共媒體都必須提供服務。在音樂文化的面向,為了保障多元的音樂品味,並且讓閱聽眾在音樂資訊上更多的選擇,公共媒體有義務提供有別於商業娛樂頻道的媒介內容。但是公共媒體的存在,並不是要向商業媒體宣戰,而是讓閱聽眾有更多以及更好的選擇,同時也刺激商業媒體在節目品質上的提升。
對音樂創作者而言,公共媒體不但能提供多元的音樂資訊,也讓創作者本身有更自由的發表空間。而且所有音樂創作者近用公共媒體的權利是平等的,公共媒體並不會因為某些創作者或樂團有較多的宣傳資源或預算就不讓他們的作品在公共頻道出現,因為「公共」的意義在於「兼容並蓄」。
英國BBC的廣播制度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由於BBC廣播電台的頻道分工相當細緻,因此可以關照古典、流行、爵士等多元品味以及兒童、黑人、亞洲人等多元族群。即使是以公眾利益為首要服務宗旨的BBC,也不會將流行娛樂藝人或樂團完全排除在外,不管是全球知名的Coldplay、U2,或是初出茅廬的學生樂團,都能在BBC找到發聲空間。正由於這種兼容並蓄的經營方式,讓BBC成為一個內容豐厚、雅俗共賞的優質媒體。
如此說來,並非只有小眾、另類的音樂創作者才需要支持公共媒體。當然,相對之下,小眾、另類的音樂創作者更需要公共媒體;但是對於大唱片公司旗下的藝人、團體來說,公共媒體也提供了另一種發表的機會與演出的空間,支持媒體公共化何樂而不為?
在媒體公共化這個議題上,目前少有大型唱片公司旗下的藝人或樂團主動表示支持,這就是本文一開始提到的「拓展空間」。不是只有獨立音樂人才要支持媒體公共化,或許我們根本就應該把連署網站名稱裡(「獨立音樂創作人支持媒體公共化網路」)的「獨立」兩個字拿掉,因為「獨立」只是一種相對性的稱呼,獨立與否的論戰本身就是一個惱人的議題。其實只要能自由表達意志,獨立自在人心。
我們應該鼓勵大型唱片公司旗下的藝人或樂團也加入連署,因為媒體改革是利人又利己的事;但如果他們很想支持這個議題,卻受限於藝人經紀制度而無法表達自己的意見,那麼這又是另一個結構性的問題了。
July 12, 2004
觀點 我們有權決定我們要什麼樣的音樂媒體 ─ 就從支持媒體公共化開始
我一直都很喜歡骨肉皮的《快樂玩》,記得以前(好像很久了)有一陣子常常在深夜時段的channel V上看到骨肉皮的MV,當時看到的感受其實是又興奮又憤慨,興奮是因為在電視上看到骨肉皮MV的機會不多,能看到真的有一種「賺到了」的爽感;憤慨則是為骨肉皮抱不平,為什麼這麼好聽的音樂竟然被放在那麼冷門的時段才播?
喜歡聽台灣樂團的人一定都能體會這樣的心情,一定都對音樂電視台甚至廣播電台有所期待,期待哪一天能在大眾媒體上看到、聽到自己喜歡的樂團。但是以現在的狀況來講,在電視上看到這些樂團MV或演唱的機會是微乎其微,打開電視,轉到channel V或MTV,充斥的仍然是一堆付錢打片的MV,要不就是跨國唱片藝人的宣傳特輯。看不到閃靈的MV怎麼辦?看不到Tizzy Bac的MV怎麼辦?看不到妮波寺、壞女兒的MV怎麼辦?很簡單,不要再對商業媒體有任何期待了,與其痴痴地等哪天商業音樂台心血來潮播一下,還不如要求政府在公共媒體集團成立之後,規劃一些專門介紹台灣樂團的音樂性節目。
憑什麼我們可以這樣要求?憑我們都是台灣的公民,公共媒體是屬於全民的公共空間,本來就有必要滿足社會上不同群體的需求,只要我們想在大眾媒體上聽到更多台灣樂團的聲音,我們就能以公民的身分向新聞局提出我們的意見,並且要求政府當局將其納入公共電視集團未來發展的參考。這是身為公民的權利,只是許多人都忘記自己還擁有這些權利而已,主動與被動,端看自己要不要珍惜這個權利。
如果不滿於當今商業音樂媒體的現狀,就要行動,有行動,就有改變的轉機,不做,連機會都沒有。要怎麼做?也很簡單,加入媒體公共化運動的行列,積極參與相關活動,遇到對此議題不熟悉的人,向他們說明媒體公共化的重要性,讓他們了解媒體公共化事實上和每個人切身相關,集結更多支持媒體公共化的聲音,讓政府知道,我們是認真的。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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