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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禮拜六(5/2)和板橋社大、媒觀志工一起去三鶯部落的時候,紀錄片導演馬躍比吼和人民火大聯盟的柯逸民都提到部落拆遷的背後涉及的開發利益,以及政府或都會中產階級對河濱地利用的想像。

剛好最近讀到一篇1991年的文章(〈空間分離主義與法律根源〉,1991,《當代雜誌》第六十三期)在談台灣都市計畫的問題,雖然距離現在已經將近二十年了,但許多觀點仍然非常進步。比如文章裡提到:

空間上的分離主義正是一種促使建築與都市分離的想法和作法。換言之,在這種作法下,建築不再是一個構成實體社會的成員,而只是佔據一定空間的有產權的物體,它與都市不發生關係,這時,都市將不再是一個空間的社會,只是一堆物質材料的集合。但是,建築與都市的分離而造成都市的瓦解,卻是合法的產物(王槐三,1991:120)。

按:願意連署的朋友,請來信zheng.gaetan@gmail.com ,並註明姓名、職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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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Qweazsome rights reserved )

民進黨執政時期,「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首次被政府納入整體政策規劃,然而卻因方向錯誤、內容空泛、相關法令的修改與制定缺乏效率,最終空轉八年。近日行政院成立由院長劉兆玄親自主持的「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陸續召開文化創意產業圓桌會議、加速《文化創意發展法》的立法程序,並研擬文化消費抵稅政策,顯見文化政策也開始受到國民黨政府的重視。

 

對於政院大力重整文化政策的決心,我們樂見其成,同時也會持續關注與監督;但正當行政院長劉兆玄在「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的會議中與受邀藝文人士誇誇其談何謂文化創意時,台灣原住民卻因中央與地方政府對部落文化的忽視與輕蔑而不斷失去其文化的根。

監督公視 全靠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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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置入性行銷已成為業界常態的廣電生態中,缺乏宣傳預算的好音樂往往無法透過大眾媒體介紹給大家認識;相對於商業電視台將本逐利,公廣集團從2001年以來分別製播了《公視53街》、《Taiwan Roc》、《週日狂熱夜》等音樂節目,提供許多獨立樂團發表創作的機會,除了具有推廣多元音樂的意義,更重要的是這些節目為主流娛樂以外的音樂人留下聲音與影像的紀錄,成為台灣音樂文化重要資產的一環。然而這樣不以商業利益為考量的公共電視台,年底卻面臨營運危機,原因是97年度的預算仍有一半被立委凍結,而立委林益世更提議要求公視的預算需經主管機關核可始能動支。

林益世提案的理由是立委有權行使對公視的監督,要為納稅人看緊荷包。但實際上以凍結和箝制預算的方式來監督公視,是最愚蠢與卑劣的手段,如果立委真的關心納稅人的荷包,更不應該凍結公視預算,因為公視沒錢做好的節目,犧牲也是全民的收視權益。

星光沒照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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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另類觀點的門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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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不見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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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音樂祭延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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