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5, 2008
閱讀 讀書節目的經典:《猛浪譚》
(本文原載於《看!媒體》媒觀報告 Vol. 7,2007年10月)
主持過「縱橫書海」、「談笑書聲」等讀書節目的作家張大春認為,在台灣的環境下,「如果有任何一個讀書節目能夠撐得到五年,那我認為應該就是經典」。這句話語出於他上蔡康永的讀書節目「週二不讀書」,令人遺憾的是上述所提的三個讀書節目如今都已停播。如果播出超過五年的讀書節目在台灣就算經典,那麼席捲全球,節目維持十五年不墜的法國讀書節目「猛浪譚」 (Apostrophes, 1975~1990) 無疑是經典中的經典。
即便到今日,提到讀書節目,「猛浪譚」仍然是愛書人津津樂道的傳奇,到底「猛浪譚」是什麼樣的一個節目?有何魅力?為何能從法國席捲到全球造成一股讀書節目旋風?
以讀書為職業的人
「猛浪譚」 (Apostrophes)是法國電視台第二台 (TV2)的節目,播出的時間在每週五晚上九點半,播出時間為七十五分鐘。節目開播於 1975年,由文化記者伯納畢佛(Bernard Pivot) 所主持。即使在人文氣息濃厚的法國,文化性節目的收視率仍遠比同時段的電影、戲劇、綜藝節目要低,但「猛浪譚」能在十五年間完全沒有更換時段,電視台本身對於推廣文化的堅持當然是重要原因,而畢佛在節目中穿針引線、處處機鋒的主持功力,更讓這個節目廣受法國人喜愛。
Apostrophes 一字作為名詞,是用在冠詞與名詞之間省略一個母音的符號;作為動詞用,有責備問難的意思。畢佛曾擔任費加洛日報(Le Figaro) 文學版編輯達十六年,其間所累積的經驗對主持節目有相當幫助,他在訪問時所提的問題,往往單刀直入。節目中文翻譯為「猛浪譚」,便取其主持風格有如猛浪之意,畢佛曾表示「向一位作者說他的近作令人失望,無論就讀書的樂趣或禮貌而言,都無傷大雅」,其直言不諱的性格非常鮮明。
具備如此俐落、自信的發問功力,來自於畢佛本身勤加閱讀的基本功,為了在節目中與來賓激盪出精采的火花,他每天平均讀十個小時的書,投入全部的時間與精力在閱讀。他對於讀書這件事相當專注且紮實,再加上節目為現場直播,讓畢佛更加小心謹慎。畢佛認為,草草翻閱一本書,手上同時做著其他事,對於作者而言是非常不禮貌的一件事,有如不從正門接待客人,與其交談時又心不在焉。週而復始的專注閱讀,反映在節目上,便是訪談時遊刃有餘,隨時都能找到書中重要的句子,提出與作者討論。
不唱高調,推銷讀書的樂趣
法國人喜愛「猛浪譚」的程度,從節目播出後所造成的購書潮便可發現,許多出版商獲知旗下的作家即將上節目接受訪問,便大肆印書,期待購書潮讓出版社大發利市。有論者更將他神化為法國人的榮耀,地位和戴高樂一般崇高。不過畢佛本人相當謙虛,他對於評論家有相當嚴格的定義,因此決不以評論家自居,也從不寫作評論專欄。畢佛志於擔任一個稱職的記者、中介者、推銷者,透過影像中介文字,推銷讀書的樂趣。
也因為這樣的記者本位,讓「猛浪譚」更加平易近人,沒有沉悶的學院氣息。為了讓大眾「看懂」所談論的書籍內容,畢佛極力避免過度賣弄才學的言談,扮演稱職的「代讀人」角色,假設自己和觀眾在看書前什麼都不懂,而節目中所問的問題也都盡量貼近一般人想知道的部分。這部分的尺度相當難拿捏,除了事前周全的閱讀與準備外,更重要的是必須時時提醒自己站在觀眾的角度去設想問題,避免自我陶醉於艱深難懂的學術對話,卻將觀眾排除在外
「猛浪譚」的成功是諸多因素密切結合的成果,畢佛對讀書的專注、法國國營電視台傳播文化的使命、製作團隊的幕後支援,再加上一點法國人喜歡談話、辯論的民族個性。從「猛浪譚」我們看到什麼?或許從畢佛從主持「猛浪譚」所獲得的待遇可以得到一點啟示,畢佛曾在訪問中表示,他不便透露主持「猛浪譚」所獲得的酬勞金額,因為那會使太多人心生妒忌,優渥程度可見一般。正因酬勞優渥,畢佛得以心無旁鶩地全心投入閱讀,也得以維持自身的獨立性,不為出版社的利誘和人情壓力所苦。
你們老闆認為不值得
為了一個介紹書籍的電視節目,投入大筆的金錢與人力進行前置作業,這種情況是在台灣無法想像的事,就好像台灣觀眾也無法想像「料理東西軍」的食材預算是沒有上限的。很多人都曾問畢佛:「為什麼我們國內沒有類似『猛浪譚』的節目?」。畢佛的回答是:「你們不想要罷了,你們的老闆認為不值得為讀書做節目,只要有心就會找到人做,和我的節目相似又不同,應以貴國的電視、出版傳統和國情為基準。」。
畢佛的這一番話發人深省,「你們的老闆認為不值得為讀書做節目」,這句話放到台灣的脈絡來看,正好切中當前將本逐利的廣電結構。台灣有很多「師法」國外的電視節目,卻往往沒有學習到成功者為了追求品質全力付出的決心。那種決心,除了工作人員的大量付出外,更重要的,還有出資者相信為了夢想値得全力支援的傻勁。
參考資料:
《讀書,這一行》。月旦出版社, 1993。
「週二不讀書」第五十集。 http://www.pts.org.tw/~web01/tuesday/p_050.htm 。
January 28, 2005
閱讀 次文化:風格的意義
在次文化研究的領域中,Dick Hebdige的著作"Subculture: The Meaning of Style"可以說是相當經典的參考書籍之一。由於書中大量談到音樂、次文化與意義反抗之間的聯繫,所以國內許多研究搖滾樂的論文都會參考這本書。
1997年駱駝出版社曾經出過這本書的中文版《次文化:生活方式的意義》,但是翻譯的品質實在不太好,文句不是很通順,許多中譯又和我們熟悉的說法不同(比如Reggae翻譯成「雷蓋」而非「雷鬼」),另外一些專有學術名詞也翻譯得怪怪的(比如霸權(hegemony)一字翻成「支配權」),由於看起來實在太累,我只看了兩頁就投降了。
今年國立編譯館和巨流出版社合作,出版了這本書的另一個中文翻譯版本,書名叫《次文化:風格的意義》 。我自己覺得這個版本的翻譯就好很多,文句也非常通順。
巨流版的譯者蔡宜剛本身對台灣青年搖滾樂文化也很有研究,他在清大社會研究所的畢業論文題目是《搖滾樂在台灣之可能與不可能》,也曾經和jeph一起訪問過刺客韋韋。
有興趣的人可以買來看看。
March 24, 2004
閱讀 百貨公司DM裡沒告訴我們的事

《時尚考--流行知識的歷史祕密》
週末的下午時光,百貨公司裡人龍絡繹不絕,每一層樓都擠滿了購物人潮,有好幾個名牌專櫃為慶祝週年慶正舉行折扣促銷,眼尖的婆婆媽媽姊姊妹妹見機不可失正殺紅了眼,專櫃小姐也忙進忙出穿梭於結帳櫃檯與專櫃門市之間為客人結帳;百貨公司的大門不停吞吐著來來去去的人潮,門上的人次計數器不停跳動著數字,就好像在算計著今天又進帳多少的營業額一樣。看著這般物質消費的經濟榮景,不禁讓人感佩時尚文化迷人的魔力與強大的經濟影響力。
和我一起逛街的朋友通常會覺得非常掃興,因為當別人詢問我意見時,我只會潑別人冷水。比如說朋友覺得有一件上衣非常好看,並且恨不得馬上將它買下來的時候,我就會冷冷地在旁邊補上一句:「這一塊薄薄的布要兩千多塊?」,這時候朋友就會甩下衣服當場走人,只留下錯愕的店員在我背後嘟噥兩句:「不買就算了還批評,真是不識貨!鄉巴佬!」。
我不知道是我真的不識貨惹毛了他們,還是因為我不小心說中了事實,總之後來我學聰明了,只看不說,並且試著去理解那些名牌貨對某些人的意義與價值,即使很多時候我還是覺得那些衣服看起來明明和佐丹奴沒什麼兩樣。對我這個鄉巴佬而言,逛街、逛百貨公司變成一種學習流行知識與理解消費文化的方式,要不然我永遠不明白為什麼一塊薄薄的布賣兩千多還是一堆人搶著要。
前幾天在逛書店的時候瞥見辜振豐的新書《時尚考─流行知識的歷史秘密》,書中介紹巴黎、日本、義大利、倫敦等世界知名時尚品牌的發展歷史,隨手翻讀越看越有趣就買了。書中內容分門別類共六個部分,圖文並茂,文字精簡流暢,圖片生動有趣,閱讀時頗有走入時尚文化時光隧道之興味。這本書的優點在於可以 「一魚多吃」,對時尚不熟的人,看這本書可以理解時尚文化;對時尚熟的人,看起來則會更加興奮有趣;至於有心想要研究消費文化的人,則可以看到消費文化發展過程中的歷史脈絡,比如書中提到現代醫學觀念的進步引導人們以植物性香水取代有腥臭味的動物性香水。
這本《時尚考─流行知識的歷史秘密》是辜振豐繼去年頗受好評的《布爾喬亞─慾望與消費的古典記憶》後另一本專欄集結成冊的作品。不管是《布爾喬亞─慾望與消費的古典記憶》或是《時尚考─流行知識的歷史秘密》,辜振豐在探討布爾喬亞文化、消費與時尚的時候筆調都持平,僅以穩重的文字陳述文化發展的歷史過程與軼聞趣事,或許限於寫作興趣的關係,書中甚少觸及階級、品味區隔與消費產品的剩餘價值問題。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可從書中的歷史介紹獲得幾個觀察時尚文化的重點:
1.無論古今中外,皇室貴族、達官貴人、中產階級、藝文名流、超級名模、大咖巨星、影視產業…等,是撐起時尚品牌不可或缺的要角。如英國服裝設計師渥斯設計的服裝深受拿破崙三世夫人歐仁妮皇后的喜愛,渥斯便順勢藉皇室貴族之名拉抬品牌身價(P.25)。又例如法國設計師高第耶替瑪丹娜設計了一件三角錐胸衣做為演唱秀服,藉著製造話題拉抬彼此的聲勢(P.63)。時尚文化的發展,或者說一個時尚品牌的崛起,絕非單靠設計師一人的才華就可以撐起一片天的。事實上,在所謂的「上流社會」(如果真的有的話)中,各個角色間的互動是彼此依存,並且互謀其利的。
2.時尚文化是競爭激烈且迅速變動的,因此時尚文化必須不停從從反抗文化、邊緣文化獲取新的靈感來提供更刺激、更前衛的顛覆性創作,以便劃出「老舊保守」與「新潮前衛」之間的區隔,彰顯自身品牌的創造活力。但是在創新與品牌價值之間仍有許多弔詭與矛盾。例如山本耀司的品牌原本是以「反流行」為號召,企圖顛覆傳統服裝,但是如今卻成為年輕人消費的流行高檔貨(P.82),是「流行中的流行」,那麼山本耀司到底是在反流行還是操弄流行?又,山本耀司批評現代年輕人在消費的年代中長大,缺乏磨練與叛逆精神,但是山本耀司只批判消費年代下成長的草莓族青年,卻忘了他自己一手創立的高價名牌正是建構消費年代的要角之一。Vivienne Westwood的服裝設計以反體制、無政府為特色,融合龐克風格的設計感讓她獲得了「龐克女王」的稱號(P.121)。能夠擷取街頭龐克元素做為時尚創作的來源固然相當有創見,但是關鍵在於,這些設計師,並沒有將反抗文化的理想色彩帶進自己品牌的經營理念中,所以融入邊緣反抗文化元素只是為了製造刺激、拉抬身價,一但價值建立後,更繼續以極高的售價來強調商品價值。
所謂的「商品價值」,大部分來自於品牌或設計師的符號價值,維持高價是為了保有品牌價值的優勢。南方朔在一篇名為〈另一種專業 商業遊戲─奢侈產業仍看好〉的文章裡曾提到:
「奢侈產業」的「品牌價格」差不多佔了總貨價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這乃是它抵抗景氣循環,擁有較大利潤彈性的原因。二○○二年由於受到景氣拖累和戰爭影響,除了LVMH堅持高檔立場,價格絕不妥協,反而增加業績與利潤外,其他差不多都面臨業績和利潤縮減的挑戰,例如Prada利潤減少了百分之十六, Gucci利潤減少百分之廿七,南非Rupert家族所有的Richemont,它旗下有Cartier、Mont blanc、Dunhill等名牌,利潤降低可能超過三成。但總結而言,出現虧損的卻也不多見。因而「奢侈產業」在股市上比起其他產業,也都相對較為穩定。
這就是我嫌一塊薄薄的布要兩千多塊的原因,我並非憎惡名牌,我也愛穿Levis的牛仔褲,雖然貴,但是好穿舒適又有型,只是當符號價值凌駕於使用價值,當資本極大化的商業邏輯全面佔領時尚流行產業的時候,被剝削的不只是消費者的荷包,更重要的,還有那些幫高級名牌代工的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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