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8, 2006

NOT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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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用幾乎是隨身攜帶的兩本筆記本,左邊的是,無印良品,台票兩百多,封面的貼紙是我亂拿來貼的,想不到還蠻搭。這本的優點在於便宜、紙質也不賴,紙的顏色米黃色比較不刺眼。這是我經常拿來亂寫東西,想到什麼寫什麼的筆記本。

右邊的是貴上兩倍的MOLESKINE,最主要的好處是,硬皮,拿在手上就能寫、而且外表很不花俏,這種最棒了。內頁的紙張很薄但是也很好寫。通常是用來記臨時想到的東西,或是臨時要寄別人的電話聯絡方法等等。拿出來就能用了,那個橡皮帶,放在書包裏面,不會讓內頁散開,算是簡單又實用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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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印良品,可能是我太粗魯的,都亂丟,關係用久會裂開,封皮要掉了,只好拿膠帶黏一下。不過還是很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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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的好處在於,橫寫直寫都OK,相當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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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我實在不太會用這台LX2,感覺上手都會晃到,導致解析度不高。誰說,用數位相機讓拍照變簡單的?XD

posted by luxia at December 18, 2006 3:51 AM | Track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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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我發現奧秘所在了,要把即時預覽關掉,然後使用第二段防手震。這樣在按完快門之後,相機的處理速度就變快,不會因為明明已經按完快門之後,把相機移開會發生晃動或是鬼影的問題了。

posted by: Luxia at December 19, 2006 3:27 PM

個人覺得大台比小台好控制,起碼手比較不會晃。
大概這是為什麼我覺得搬磚頭比寫毛筆簡單。

posted by: biwen at December 19, 2006 8:17 AM


要練啦
跟練琴一樣
XD

posted by: THOXt at December 19, 2006 1:26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