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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商業化,有那麼嚴重嗎?

無名商業化,有那麼嚴重嗎?

晴悠君對落在無名上的灰做出了回應,我想我有必要將我的論點講清楚一點,用迴響可能不太方便,所以另開一格。

晴悠君提出了一個我也很贊同的論點,那就是在介定女體商品化之前,得先分辨清楚「是怎樣的裸露、誰設計的裸露、為了什麼而裸露」。的確,裸露是有層級的,非洲原始部落的裸露沒人在意、剛出生小孩子的裸露沒人在意、為了反皮草而裸露也沒人在意,但是除了這些以外,大多數的裸露實在很難從表面上去判斷其意涵。今天蔡導的天邊一朵雲是藝術,裡面的西瓜女優就成了藝術片演員,可是做同樣的事,在日本操舊業的她就是個AV女優。

那為什麼無名相簿裡充斥的清涼自拍照的就不是藝術、不是年輕人的自由奔放,而活該被我批成商品呢?我必須先解釋一下,「女體商品化」這個詞不是用來批判被拿去當作商品販售的無辜女性的,這個詞批判的是販售這些東西的商業機制,這些商業機制為了賺錢,把男性霸權陰影之下的女性肉體當成可計價的商品(commodity),而且被當作商品的女性對此毫不知情,為了關心「自己的銷售情形」,還必須時常上站做更新,一次比一次辣,在這過程當中她們看的廣告再次剝削了女性。而這個商業機制就是包括現在的無名在內的絕大多數商業媒體。

晴悠君認為網路自拍風潮「是自然形成的,並沒有人宣傳或主導」,「人氣對這些女性來說,顯然是一種肯定、一種愉悅」。首先,我認為網路自拍風潮絕非自然形成,在硬體方面,這是數位相機平價化、網路相簿免費、作業系統支援、上傳方式簡便化、還有台灣網路頻寬增加之下的產物;在軟體方面,這是主流媒體幾十年來,孜孜不倦地灌輸性感、纖細、瘦身、苗條、白皙、美人才有人喜歡,職場才會成功,賺的錢才會多,嫁的人才會有成就之下的意識型態完成品,現在只是到了收割期。

我不否認女性會在看到自己人氣指標很高的同時感到愉悅,因為即使是男性如我也會啊!人氣指標本身沒有錯,問題出在它怎麼用。無名相簿的熱門相簿首頁,講的明白些,已經淪陷了。我重申一次:女體商品化的女性是無辜的,是商業機制在背後運作,才讓這些女性認為裸露和人氣是自我實現的標的,靠廣告的商業機制唯有如此才能從中獲利。

「自己可以決定如何展示自己的外表」,嗯,某些程度上是這樣的。為什麼呢?當然不是因為我們數協老師斯長請假,而是因為任何東西公開在公共領域之前,我們都早就在腦中排演過幾百次別人看到的話會怎麼反應怎麼想了。只要是在舞臺前台,我們無時無刻都是在戰戰兢兢預測別人反應的前提之下行動的,放相簿是如此,寫部落格也是如此,擠滿人的電梯裡放屁也是如此。那麼美麗的無名相簿女性使用者在放相簿上去之前在想什麼呢?天真的以為不會有別人看到嗎?放相簿就是給人看的!為了獲得受人欣賞的愉悅,為了與人(包括星探)互動,這是人性,很正常,但是商業利用人性來賺錢,而且為了極大化利益,把最能勾引眼球的內容放在首頁,這些內容往往也是最聳動、最煽情的,而且與台灣年輕人的真正本質產生極大的偏差。

我在上篇文章並未將無名小站和新聞媒體拿來比較,我是將無名小站與「所有主流媒體訊息」來比較。台灣亂的何止新聞!戲劇、綜藝、評論節目哪個不亂了!再者,無名並非簡單平台,雖然在上面的資訊大多皆屬於peer to peer,並非由無名主動創造,但是無名卻扮演著推波助瀾的角色,在上一篇文中已經提過,無名配合有美女show girl的展覽作特別專題,每逢情人節聖誕節這些商人節也集中推出美女與男友親密照,這些編排和製作都是無名的本事。我就沒見過無名推出關懷流浪狗專題、關懷街友專題、支持獨立音樂專題、證交稅土增稅專題、族群融合專題。為什麼不?我猜,第一個原因是沒想到,第二個原因是因為這些專題沒有聚集人氣的吸引力,所以沒有利益。

無名對於其內容需要負責任嗎?法律上是不需要的,如果真的要的話,也輪不到我來批評了。新聞媒體需要負責任嗎?很多時候,法律上也是不需要的,因為台灣有新聞自由,頂多也只能說它沒有新聞倫理,像是狗吠火車

我對年輕一代的文化涵養和價值觀一點也不擔心,因為你我都是年輕一代,你我的價值觀都很正常,文化涵養好像也談的上有那麼點,我擔心的和批判的總歸還是無名的商業化已經為它帶來不好的影響,而這不好的影響與主流媒體如出一轍。一個原本被期許為年輕人發聲的管道受到窄化,成了另一個污名化年輕人,同時靠年輕人賺錢的機器,站在一個當事人的立場,我不得不批判!

5.18補記

千錯萬錯,都是無名小站的錯?

Comments (8)

您好,對於您的看法,我於我的部落格再做回應。無名沒有trackback功能,只好在此貼網址給您:http://www.wretch.cc/blog/sunday777&article_id=2131530

-->>證交稅土增稅專題

這種這麼嚴肅又無聊死人的東東怎麼可能放在首頁,
遠的不說,財政部的網頁,每天公佈幾十條新聞稿,
有誰會去看?

誰都嘛是到了要用了,要報稅了才去看,找的吧。

小的曾在自已的BLOG上發表過關於稅務的問題,
有幾個是給我回答沒離題的?
有回應很好,可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回應,
讓我不知該下手刪掉與否?
無名放這種玩意兒在首頁,誰有興趣看啊?還不馬上按快速鍵跳過!!!

Portnoy:

哈哈 那只是我故意誇張,不過如果能以有趣幽默的方式來呈現嚴肅的話題, 那豈不更好?!
無名更可以利用它本來的人氣讓大家在議題發生時有所注意,這種事情偶爾為之,我覺得對於無名的形象更好.

看到您的大作們, 忍不住想碎嘴自己之前的經歷; 因為用了無名過久, 卻赫然發現無名的首頁功能如此偏頗, 所以便到當時剛成立的哈拉無名討論區對管理者提出需求與'建言', 但不知是埋沒在年青少男少女的注音文裡或是偶像名人區的鏈結裡, 我再也找不到我當時的發聲, 也冷冷想到是否為無名恐怖, 被管理者認為是在不當討論區分類發表的'偏激'的意見兒被刪除; 自此, 我就成了'馬路上遇到飆車族只敢默默遙上車窗把車慢慢開道路旁'一般不求我使用的部落格首頁能 balanced 而不那麼 biased 的入口! 但爬完您的文, 覺得有種年末大掃除, 年初搬新家的衝動!

將您辛苦收集的鏈結做了引用, 希望沒有不妥!

(還有很抱歉上文有快打的錯字, 請見諒)

Portnoy:

請隨意!

真巧,在「Hemidemi的大暴走」一文連過來,而今晚無名又爆了...orz

「首先,我認為網路自拍風潮絕非自然形成.................但是商業利用人性來賺錢,而且為了極大化利益,把最能勾引眼球的內容放在首頁,這些內容往往也是最聳動、最煽情的,而且與台灣年輕人的真正本質產生極大的偏差。」

懇請讓在下節錄這一段作為討論兩性問題的參考資料,感激不盡~

Portnoy:

請隨意!CC很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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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是在March 18, 2005 5:34 PM發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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