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視為什麼要道歉?! | Main | 就是不准!!! »

Microsoft再分裂

Microsoft再分裂

Reuters的報導中指出微軟已經答應了歐盟委員會的要求,必須將Windows Media Player從視窗作業系統中拿掉。

除此之外,微軟還必須負擔五億歐元的罰款,相當於兩百億新台幣。理由是微軟以包裹的方式壟斷了媒體播放程式與格式,造成不平等的競爭。

當然,對大部分的一般使用者而言,這起事件其實無關緊要,或許有的人還會覺得以後裝完Windows還得自己去抓WMP是一件麻煩的事。而微軟起初的抗辯也是以「提供更完整的服務」來作為訴求,認為將播放程式與作業系統分開才是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的行為。

其實真的要分裂的話,微軟真的還有的分了,它的新接龍也壟斷了全球無聊公務員市場啊,就沒看到有人關注。原因還是因為媒體播放程式背後的商機無限,才會樹大招風惹來這場官司。怎麼說呢?首先,iPod結合iTunes成功的打開了數位音樂的市場,甚至拉抬起了蘋果電腦整體的聲勢,各方勢力紛紛搶進,但是鏖戰至今,除了當個失敗的對手之外,就只能選擇如hp一樣加入蘋果陣營。

音樂不過是數位內容商品的其中一種形式罷了,但iPod成功的商業模式同時也擴大了戰場的規模。除了音樂之外,圖像、影像、文字等多媒體都找到了新的隨身窗口,而電腦的媒體播放程式在這過程當中具有高度的主控地位,可以決定下載的數位內容種類、格式與使用的經驗是否輕鬆愉悅,讓使用者心甘情願接受音樂公司套牢。

微軟厲害的地方在於,不管在瞬息萬變的電腦世界中落後多久,它還是可以迎頭趕上,並且解決所有的競爭者;作業系統之戰如此、瀏覽器之戰如此、媒體播放程式也如此。MSN Music與其他non-ipod的音樂播放隨身裝置的結合是否能依循慣例再下一城還尚未可知,不過關係到龐大利益的媒體播放程式確實觸動了政治神經,以這次交手來看,微軟其實算是小輸,不過長遠來看,微軟在家用媒體中心的佈局應該會有能耐反過頭來包圍白蘋果。

3.31補記
CNET:Hollywood seeks iTunes for film

Post a comment

關於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是在March 30, 2005 5:20 PM發表的。

上一篇文章是 公視為什麼要道歉?!

下一篇文章是 就是不准!!!

要看其他文章請到 首頁 ,或是到所有文章列表,可以看見更多東西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This weblog is licens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