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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ack:法律是資本家的遊戲

Slack:法律是資本家的遊戲

Slack從結構的角度來批判傳播科技的演化過程,指出占有壟斷地位的資本家如何「利用」專利法為其所用。在第一章裡,作者首先區分出三種觀察科技的途徑,分別是科技評估(Technology Assessment)、對立科技(Alternative Technology)、和Luddism(勒得主義),然而對作者而言,這些簡單的因果關係判斷掩蓋了科技與社會、政治、經濟等因素交融的全貌。

接著在第八章,作者以美國的傳播科技發展與專利法之間的關係為主要軸線,解釋在資本主義生產模式中,專利法如何界定了發明與發明者、甚至發明過程的所有權。作者將專利的演進分成三個時期;在初期,作者論及專利法的起源,由威尼斯的專利法可以看出:專利法中闡明的原則,如保護個人創意以及想法,其實原本是為了經濟發展與國家利益為主要目標而生的。作者認為法律與意識形態糾結的結構掩蓋了階級關係。在後期,競爭的激烈程度加劇,資本家除了與非資本擁有者競爭之外,資本家之間也競爭激烈,因此對於專利權的控制更顯重要。

為了獲利與避免競爭,資本家有效率地控制專利權,並且延長專利的保護時限;作者區分出三種專利:basic, umbrella, bottleneck,而basic的專利市場為競爭最激烈的戰場,因為獲得basic的專利等於獲得壟斷市場的門票。作者以貝爾電話公司的崛起與達成壟斷地位的案例來解釋專利法保障的真正內涵;貝爾用盡各種方式,例如買進與申請專利,卻不拿來應用,以保障自己的收益,並且隔絕其他可能競爭與創新的可能。

作者接著論及獨立或外於資本企業的研究者與發明者的角色;資本家往往願意保留小部分的獨立發明者存在的空間,而非全部招攬進自家企業,理由是因為這種方式讓公司不需要為發明投入大量有風險的投資,僅需要以高額薪水來誘惑發明家並買進專利權就足夠,因此更能鞏固資本企業的收益,再者,獨立發明者往往也不具有將發明應用化並且廣泛傳佈的能力,所以為了不讓自己的心血白費,也只能拱手讓出。就算無法買得專利,透過抄襲或模仿專利,企業依舊可能利用法律訴訟的費日耗時來拖延。

到了第三階段,也就是所謂的資訊時代,資本家重視軟體的專利甚於硬體的專利,作者強調,在專利系統之下,軟體發明者的地位成為了資本企業的勞工,就算將賦予軟體專利權,發明者也並不真正能獲得保障,更何況軟體就是思想,將思想禁錮對於社會與經濟並無益處。讀完本週的閱讀,我再次確認,在我們身處的資本主義社會裡,資本家的確藉由各種方式,高度地掌握並控制了科技的進步腳步與方向,而法律—這種人為的制度—永遠是為了服務上層階級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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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在April 25, 2005 3:17 PM發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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