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vergence and Change: Reforming the Regulators | Main | 過激!無米樂的逆襲 »

我不同意這位董事長的講法

我不同意這位董事長的講法

五月十九日聯合報刊載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之投書(見下方),其中諸多謬誤,對於中華電信工會十七日的罷工活動之真正訴求完全不顧,將議題壓縮成單純的勞資談判,言談之中更刻意將罷工行為污名化,筆者雖僅是一介平凡學生,既非中華電信員工,也與中華電信工會無任何關係,但作為一個台灣的公民,有責任對此種刻意誤導大眾之資方心態提出嚴厲譴責。

首先,賀董事長認為工會幹部擋在公司門口,實質地限制了其他員工的工作權與個人自由,產生了工會決議「凌駕憲法」的情形,接著,賀董事長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是無限上綱到了影響社會秩序的地步了,而「合法」的罷工不能做出這些事情。事實上,中華電信公司口口聲聲說尊重合法罷工,卻用各種方式阻止罷工,破壞工會的團結,試圖讓罷工對於公司的衝擊減到最小,才是迫害了員工罷工的權利,希望使社會大眾能乾脆忽略掉罷工的公共利益訴求:也就是檢討中華電信民營化腳步及圖利財團的違法行為。再者,此次平和的初步罷工哪裡影響到了社會秩序呢?唯一影響社會秩序的應該是預設立場,將工會的平和罷工視為暴力活動,並且使用暴力的警方,以及將罷工無限上綱到憲法層次來加以譴責的賀董事長。

其次,賀董事長認為,這些工會的幹部罷工依舊拿了薪水和補助,卻不讓其他員工去賺一日之薪,是一種死道友不死貧道的不合理行為。這種論述普遍出現在世界各國,各類罷工活動當中的資方口吻,實不足為奇,目的也就是要加強一般大眾對於國有事業員工的貴族待遇之反感,將社會對於公共利益的關注轉而變成對罷工員工的不滿,也就間接等於支持資方的不合理行為,成為資方打壓罷工的後盾。這種死員工、死社會大眾、死公共利益、不死財團的方式合理嗎?

第三,工會發起罷工並不是要單純地放員工幾天假,讓員工回家睡覺,然後時間一過,一切訴求煙消雲散。而是要以短暫癱瘓社會正常運作的手段,讓公民有機會去了解事件的重要性和急迫性,這種短期的社會衝擊如果能引發公民社會的思考,讓議題進入公共討論,將能立即讓公民重視該議題,並長遠地提升整體國家的福祉。最近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也即將發起大規模罷工,其方式更為激進,也是為了相同的目的。警方在介入罷工活動的同時,必須考量到罷工活動的意義,而非將其視為暴力團體一般對待,一個好政府,更要能聽進建言,而非只想用政府的合法暴力來解決問題。

最後,賀董事長再次把罷工的公共利益訴求化約成勞資談判,將中華電信公司違法民營化以及圖利財團的行為以「公司行政行為(招商招標) 」幾字簡單打發,並有意要員工只管自己的薪資與工作,別管公司的違法釋股,別插手去管台灣全民的共同福祉;這種威脅意味濃厚的資方發言實屬不妥。

------------------------------------------------------------------------

阻止員工上班 是合法罷工?


賀陳旦/中華電信董事長(台北市)

十七日中華電信工會發動國營事業第一次之合法罷工,公司絕對站在尊重的立場;然指責公權力不應干預,筆者認為需要加以澄清。

首先,工會有合法罷工權,不代表其就有權力侵犯員工在憲法層次上之工作權與人身自由。日昨中華電信工會發動工會幹部,以人牆的形式阻擋在公司門口外,阻擋員工進入上班,就算沒有以暴力阻止員工進入,其也實質限制員工之人身自由與進入公司工作之權利,假如工會的意志,就算經過合法程序,就可以凌駕憲法層次的個人自由與工作權,甚至無限上綱到可以影響社會秩序的話,這樣也算是合法罷工嗎?

其次,這些參與罷工的工會幹部,以 請會務假糾察為名義進行罷工,自己有薪水拿還有差旅費補助,卻阻止員工進入上班場所賺一日所得,先不論請會務假罷工是否合乎相關法令規範或罷工之精神,但這種死道友不死貧道,強制員工犧牲一日所得的方式合理嗎?

第三,公司內部管理規定與管理權責,本來就可以規定只有園區的員工進入園區上班,就如同機房並非所有員工皆可進入一樣,故參與罷工之同仁假如是園區員工,還是可以進入,但非園區內工作之同仁,在園區門外(信義路、仁愛路)就屬於公共場合,若其在公共場域有違反公共秩序等相關法令之行為,警方自然有權依法處理。

最後,工會以此合法標的為名義,實質卻以阻擋公司行政作為(招商招標)為目的,是否偏離合法罷工標的之範圍,實有討論空間;然希望勞資雙方,能在團體協約上繼續協商爭取員工權益,而非干擾公司作為。

【2005/05/19 聯合報】

----------------------------------------------------------------
5.25附記
苦勞網: 同樣是罷工 英國、台灣工人下場大不同

Comments (4)

馬先生:

贊成龜說的
不過這樣好像是一行文齁
這樣就湊三行了

LUXIA:

對於罷工權我贊成
但是對於中華電信罷工這件事情本身我保留

我想說的重點是,如果一個公司的董事長如果不去[化解],不去[破壞工會的團結],那這個董事長失職。
全世界沒有一個公司的董事長會支持工會罷工,如果他支持,他就不需要當董事長,也不能當董事長。
難道您希望中華電信董事長和工會站在一起嗎?
(這也違反工會法,董事長不能參加工會)

Portnoy:

我和您一樣認為董事長不可能和工會站在一起,但我更希望中華電信工會一開始就不用罷工,這樣董事長也不用費力氣投書,我也不用費工夫反對他了。

KP:

我覺得賀只是做董事長應做的事情
把話說清楚,平衡報導~
現在抗議的都在於老員工的工作權
我不知道其中的誰對誰非
不過看老員工吵的那麼激烈
不難想像其中的...有多麼的大了

只是身為台灣的國民
還是要很不滿的講一句別的
我相信大多數的國營員工都是盡責的
但是還有多少台鐵這種國營機構
有著拿著好處的冗員
要全民買單幫這些冗員付薪水
考上國營企業就了不起嗎??
服務態度?我不用求他就很開心了...

中華電信
可憐的只是他的員工和股東罷了
和每天被員工抗爭的董事長

Post a comment

關於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是在May 20, 2005 4:29 AM發表的。

上一篇文章是 Convergence and Change: Reforming the Regulators

下一篇文章是 過激!無米樂的逆襲

要看其他文章請到 首頁 ,或是到所有文章列表,可以看見更多東西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This weblog is licens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