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門(注意:本篇文章理性指數僅百分之30)
部落門(注意:本篇文章理性指數僅百分之30)
Blog與守門人的討論熱烘烘,各種意見都紛紛出爐,沒有版面限制,沒有時間限制,沒有路線限制,也沒有頂頭上司編輯的限制。
「守門人」這個詞,對我這個學傳播的人來說,負面意涵大於正面;看看最普通常見的例子吧:台灣報紙和電子媒體上有多少嚴肅的國際新聞?有多少對於政治議題的深入分析?有多少可以相信的數據?有多少緋聞八卦佔據版面?有多少明顯的置入性行銷充斥在我們眼前?
傳統大眾媒介的進入門檻高,包括技術的門檻、知識的門檻、資金的門檻、人脈的門檻;而跨過這些門檻的人,就擋在門前,自封為守門人。
Jas解釋過了守門人一詞的來由,而在新聞室研究裡,很重要的一點為:守門的標準到底為何?記者、編輯、總編輯、通訊社、報老闆...這些人是用哪些標準在決定哪一則新聞可以當頭條,哪一則新聞放在第五版,哪一則新聞不值得上版面的?研究發現,公共利益往往不是重點,真正的影響因素反而是報社同儕的互動、報老板的喜好、記者的個人判斷與揣測,以及最重要的:銷量,或是收視率。
如果我今天寫一篇有關紀錄片「那一天,我丟了飯碗」的深度影評,並且在文中剖析中國時報無預警裁撤中南編的粗暴行為,加以大力譴責,這篇文章會成為中時編輯部落格的嚴選好文嗎?
如果我寫了一篇幽默的諷刺文,把聯合報老闆罵了一頓,那這篇文章會被聯合城邦推薦嗎?(假設我的文筆很好)
如果我在文章裡痛批東森新聞,引用確切數據,強調出東森新聞的嗜血如狂,我這篇文章會被放上東森的bloguide嗎?
但是如果我的文章是精彩的遊記,是看頭文字D的影評,是嘉義阿里山的攝影記錄,是批評政府對美日態度軟弱的個人觀感,那我上榜的機會會不會高一點(同樣,假設我的文筆和攝影技巧很好)?
為什麼我該在乎這些媒體的選擇?因為他們是整體社會價值觀的有力塑造者!他們自封為公器,自己扛上了要為大眾服務的任務!我這個小小的部落格則不是,Richy和Schee的網摘雖然影響力大了許多,但是也比不上他們。
然後當這些媒體的公信力與市場需求逐漸下降,他們開始打部落格的主意,他們希望我們認為他們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引誘我們不去苛責,不去批判,對他們產生同理心,把他們當作夥伴。
部落格強調的是回應與互動,因為它具有回應與互動的潛能;現在的情況是:傳統新聞媒體做錯事,絕對不回應!打死不認錯!他們不在乎閱聽人的,他們一點都不在乎,只要有收視率,只要能賣出我們的眼珠,做什麼都可以!這早已違背新聞倫理了。
新聞媒體可不可以來做部落格?當然可以!但是你們要我怎麼相信一個本業都搞不好的,來插手別的領域?更何況本業搞不好並非他們的能力問題,而是根本沒打算搞好!
老貓認為這些守門人要守就讓他去守,有什麼關係?更何況他們根本守不住(我的解讀)!但是我覺得問題不在這裡,問題在於守門的標準是否透明?他們的意圖為何,以及守門人和閱聽人之間地位與力量的差距。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傳統媒介守門人的職業其實是很崇高的,例如可以將提倡種族仇恨、鼓動性別歧視、販賣毒品槍枝的訊息都屏蔽掉,同時也可以揪出不法份子,貪污官員,黑心商品;更積極點,還能提升國民智識、加強公共議題的討論、促進民主,讓社會更美好。這些理想中的目標都是媒體的能力所能達成的,也是閱聽人深刻的期許;說到這吧!我又搖頭了。
Comments (4)
portnoy:
謝謝你!我真的受教了!我其實(很鄉愿的)覺得媒體有改善社會的力量,如果媒體真的可以做到好的守門機制,那或許得以讓台灣進化到一個更美好的地方。
真的很希望媒體善這樣的力量。希望我不會太鄉愿。
Mark
Posted by Mark | June 30, 2005 7:11 PM
Posted on June 30, 2005 19:11
我,我實在沒有要當Gatekeeper的企圖,也不想跟誰比,嗚嗚嗚~~~如果要當,我寧願當Watchdog還合適一點。
還有,罵人的文章不一定就會被排除在被罵的媒體之外,還要看是誰罵、罵得如何、能不能夠「平衡」回來等等~~
Posted by Richy | June 30, 2005 7:41 PM
Posted on June 30, 2005 19:41
我向Richy與Schee道歉!我也不認為你們有和誰比的意思,我只是做個比喻,抱歉了!
罵媒體的文章會不會被排除在被罵的媒體之外呢?Richy說的沒錯,罵人者的身分、內容都有影響,但是目前我只看到大官和大商人罵媒體上的了檯面,我們呢?
中時部落格最近把一些容易引起爭議的文章回應功能關閉或是僅限版主閱讀,大概是嘗到苦處了。
Posted by Portnoy | June 30, 2005 8:00 PM
Posted on June 30, 2005 20:00
"理性指數僅百分之30" ?
我不認為!!
我覺得這是今天我看到最具批判精神的文章.
Posted by 段宜康 & 周威佑 聯合服務處 | October 8, 2005 5:54 PM
Posted on October 8, 2005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