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真是守法...
Yahoo真是守法...
由於中國Yahoo的鼎力相助,把中國商報的記者師濤的e-mailbox內容提供給中國警方,這名記者如今要在牢裡度過下半輩子。
Information supplied by Yahoo ! helped journalist Shi Tao get 10 years in prison
Warning: Yahoo! won’t protect you.
Yahoo! helps Chinese cops
雅虎洩密中共 記者陷10年鐵窗
之前不是有則新聞說,美國一位父親想要看去世兒子yahoo mailbox裡的信件,結果被yahoo拒絕嗎?不是很致力於捍衛隱私嗎?
唉...雖然我知道所有的公司到了中國都得向共產黨低頭,可是如今害得一位記者必須身陷囹圄十年,大老闆,你怎麼能心安!
延伸閱讀:
就是不准!!!
Blog Day 尚未到來
自由網路宣言
Am I disappointed about MSN Space' banning Democracy in China?
新唐人電視台:另一個祭品
The Internet and the Persistence of Law and The Yahoo! Case
23:08補記:
從今天起再也不上雅虎中國
「龜說老闆們不會安心,我覺得現在他們應該睡的很好,因為討好了北京,可以安心的在中國做生意賺錢,繼續發財了。」
其他人可能不太了解我的心情:我看到這類新聞幾乎都有流淚的衝動,我和台灣大多數致力於批判中國官方的人不一樣,我不主張台灣獨立,我並不會從中獲利,我的意識型態並不會因為批判中國而更加穩固。
我還有很多親人在大陸,當中有很多還是小孩子,他們將來也可能成為記者,然後因為相同的理由入獄,死在牢裡。
我不在乎,誰在乎呢?
9/10 9:43
undersound:商業公司與用戶隱私:
「首先作為商業公司的雅虎,既無法也不願意和政府對抗,來保護用戶的個人資料。在例如My Yahoo這樣集中大量個人信息和上網瀏覽習慣的服務來說,商業道德和政府法律發生衝突的時候該如何是好呢?我們沒有憲法第一修正案,更沒有Judith Miller這樣的個人主義英雄,雅虎所能做的,正如他們自己解釋的那樣,作為一個大老闆心安理得的入鄉隨俗了。換句話來說,他們只是倒霉蛋,碰巧當事人用了他們的郵箱而已,換了任何一個在中國法律管轄權下的網站,都會這麼做,Sina,163什麼的。說不定他們還順帶附送一點信息,比如說你老婆是誰,最近看過什麼AV之類的。 」
9/11 19:11
The cost of online anonymity
Comments (23)
請問,10年怎么就是下半輩子暸?
如果倫敦警方調查大爆炸嫌疑犯的電腦或者Email,Yahoo會拒絕么?
Posted by Reporter | September 8, 2005 7:24 PM
Posted on September 8, 2005 19:24
請問,師濤是炸了幾個地鐵站?殺了幾人?他是什麼嫌疑犯?
Posted by 工頭 | September 8, 2005 9:09 PM
Posted on September 8, 2005 21:09
我是比較好奇"國家絕密信息"是什麼。
喔!對了!在這裡也不能公佈呢!
不然portnoy會被抓、我也會被抓,我好怕喔!!!
Posted by 凱洛 | September 8, 2005 9:25 PM
Posted on September 8, 2005 21:25
to Reporter:
嗯,的確,我誇張了點,我也不希望這位記者只剩下十年可活,而且還得在世界聞名的中國牢獄裡活。
至於您的第二個問題,我猜測Yahoo是不會拒絕的,不過如果英國警方在沒有足夠證據之下,過度的侵犯人身自由與隱私,不管結果為何,我依舊要批判!
如果你的第二個問題是用來和師濤的例子比較,那真的是引喻失義了,工頭大哥的回應點出了兩者間的差異之處。
to 凱洛:
其實國家絕密信息就是六四死了很多請願的學生,而且都是中共下令屠殺的,這完全不是秘密,不過這件事情和南京大屠殺還有二二八一樣,都有機會在國家機器掌控下變成某種鴕鳥式的秘密。
我再這樣批判中共下去,不知道還能不能回去探親...
Posted by Portnoy | September 8, 2005 11:26 PM
Posted on September 8, 2005 23:26
呵呵,如何真要抓你的话
肯定会让你回去探亲
然后把你抓住
Posted by biantaishabi | September 9, 2005 12:35 AM
Posted on September 9, 2005 00:35
sigh,过去是cisco,ms,现在又多了一个。不知道google未来是否也会如此
Posted by virushuo | September 9, 2005 1:08 AM
Posted on September 9, 2005 01:08
“其實國家絕密信息就是六四死了很多請願的學生,而且都是中共下令屠殺的,這完全不是秘密,不過這件事情和南京大屠殺還有二二八一樣,都有機會在國家機器掌控下變成某種鴕鳥式的秘密。”你的消息是从哪儿来的?我怎么听BBC对师涛朋友的采访中说是中共最近的文件?如果是六四的“绝密信息”那才是笑死人了,“诉讼时限”这个词你听说过吧?我不信16年前的泄密至今还未过诉讼时限。
Posted by 3dball | September 9, 2005 4:29 AM
Posted on September 9, 2005 04:29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w2005-06-01-voa73.cfm
請參考。
我是聽過訴訟時限,不過,這對中共有任何意義嗎?對中國人民有任何意義嗎?
Posted by Portnoy | September 9, 2005 5:06 AM
Posted on September 9, 2005 05:06
国家机密应该是他们报社的领导口头传达上级的指使,说是要密切注意那些在六四十五周年回国的海外异议人士。这种所谓的国家机密太恶心了.
Posted by biantaishabi | September 9, 2005 10:21 AM
Posted on September 9, 2005 10:21
那份文件的名字是:《关于当前稳定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发,绝密密级.
这有判决书原件,有兴趣可以看看。
就算要骂也要骂的有根据。
http://cyber.law.harvard.edu/globalvoices/wp-content/ShiTao_verdict.pdf
Posted by jiangfire | September 9, 2005 3:12 PM
Posted on September 9, 2005 15:12
我歸納一下:
師濤是因為洩漏了一份名為《關於當前穩定工作的通知》的新近中共絕密文件,而遭到逮捕,這份文件的內容是報社王某某口頭洩漏給師濤的,內容則是有關「不得對海外民運人士闖關進入國內組織紀念六四活動進行報導的規定」。師濤被控將他聽來的這一消息的要點用電子郵件傳給了海外的一個中文民主論壇,然後yahoo把信件內容透漏給中國警方,最後師濤被判刑十年(而非下半輩子)。
我修正我先前的說法,並表達抱歉之意。
但是這結果更讓人難過,因為如果以上屬實,那麼師濤只是因為他在私人信件裡提到「不能報導的規定」這件事而被逮捕,而非更為核心的「報導內容」本身。
Posted by Portnoy | September 9, 2005 3:35 PM
Posted on September 9, 2005 15:35
会议口头传达绝密文件,不准记录,这是很平常的会议方式。我以前也开过这种会。
从法律程序上评论,这回的事情似乎没有什么可以批判的。泄密是要被追究的。
应该说是文件本身传达的意思比较郁闷。希望以后不再有这种文件......
Posted by jiangfire | September 9, 2005 3:48 PM
Posted on September 9, 2005 15:48
台灣也有類似案例:
http://www.pts.org.tw/php/news/onenews/view.php?XONENO=20
要再回溯久遠一點的話就是美國的越戰報告書:
http://www.npf.org.tw/PUBLICATION/EC/091/EC-B-091-032.htm
所以問題在於整個法律程序就是錯誤的、是藐視人權的,是必須被顛覆的,不過正如btsb所言,我對中共官方並不抱什麼期望,現在問題出在Yahoo身上,這個美國公司為了在中國賺錢,不惜將用戶的資料及私人信件洩漏出去,使一位有理想抱負的年輕記者要為了一份沒有明顯且立即危險的文件內容而入獄。
這種讓人鬱悶的文件不管在哪個國家都會有,也不可能消失,只希望哪一天全世界的政府都有勇氣來面對他的人民。
Posted by Portnoy | September 9, 2005 4:11 PM
Posted on September 9, 2005 16:11
那個美國父親的例子不同, 如果是美國國家安全局或國土安全部, yahoo 一樣照給吧.
恐怖份子的故事告訴我們, 要多使用 PGP 保護自己. Internet 或電信都沒有 privacy 可言.
Posted by gnupg | September 9, 2005 7:58 PM
Posted on September 9, 2005 19:58
to gnupg,很多PGP在服务器上也是有记录的,例如Skype或msn,不过直接用嘴说就没了:-p
Posted by 3dball | September 9, 2005 10:44 PM
Posted on September 9, 2005 22:44
由于泄漏这样的内容而遭牢狱之灾实在遗憾.
但是就泄漏国家机密这件事情而言, 无论雅虎还是微软Google, 中国还是台湾美国, 事件的结果都不会有什么差别.
永远记得不要使用未加密的网路服务来和政府作对.
Posted by Jeff | September 10, 2005 4:51 AM
Posted on September 10, 2005 04:51
想不想聽點不一樣的?
1.一般人視e-mail為私人財產,所有人是自己,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任意閱覽,即使是親人也不行!對嗎?人活的時候會堅持如此的信念,你想他死的時候也會嗎?所以,美國那位父親無法看他過世的兒子的信--我認為Yahoo.並沒有錯,只是不通人情.
2.Yahoo真的很可恥,竟然只為討好中共,把新聞記師濤給犧牲了..表像是如此,但記者常犯的一個毛病就是"搞不清楚狀況",不是嗎?許多記者都在中國居住.工作,傳出來的資料何止千萬?為什麼只有師濤被抓,我想他必定犯了中共的忌諱,而不知吧?
3.師濤如果化身為正義下的烈士,他的犧牲必然是上帝的旨意,願喚起大眾對新聞自由的認知,就像現在..各位熱烈討論..他應該含笑待在牢房中了,因為全世界的正義人士都動員了,他的重見光明之日~將是指日可待..
Posted by elinernurse | September 10, 2005 7:32 AM
Posted on September 10, 2005 07:32
1."中國牢獄"怎么世界闻名了?
现在最闻名的只怕是美国中情局的海外黑狱,连欧盟都开始调查了,一旦发现欧盟国家给美国中情局提供黑狱,欧盟将给予重罚.
2.恐怕如果美国政府要求yahoo提供某人邮箱,yahoo也会提供.这种行为不单单是中共.任何一个国家都会这样做,当个人行为危及国家安全的时候(也许这仅仅是政府的一个理由).
字里行间,作者对中国有很大的偏见.
Posted by 李方进 | December 2, 2005 10:42 AM
Posted on December 2, 2005 10:42
所以....?
1. 兩個國家的牢獄都很聞名,然後呢?值得用來比較嗎?
2. 美國也會這樣做,然後呢?值得拿來當藉口嗎?
所以這件事情就合理了嗎?
偏見?大概我的確有偏見吧....恨鐵不成鋼的偏見、擔心我的親人的偏見、無法忍受比爛邏輯的偏見......
不是什麼東西都要超英趕美吧?
Posted by Portnoy | December 2, 2005 3:33 PM
Posted on December 2, 2005 15:33
所以,我希望您能更为客观.因为您所说的不是仅仅发生在中国的个案,而是任何一个国家地区都存在的共性.
可能您是台湾人,因此我希望您在担心您在担心大陆的亲戚的同时,也能在文章中担心一下您台湾的亲戚,如果您在美国也有亲戚的话,也请担心一下,谢谢.
Posted by 李方进 | July 12, 2006 12:18 PM
Posted on July 12, 2006 12:18
客觀?有點困難,因為我不相信有客觀這回事。
我沒有美國的親戚,而台灣也沒有類似情形發生,所以我不太擔心。我只擔心我在中國的親戚。
Posted by Portnoy | July 12, 2006 1:43 PM
Posted on July 12, 2006 13:43
………..減字木蘭花………..
……恐怖中共繼續疯狂独裁……..
千變萬變 , 自古帝皇多善變 .
中共极權 , 科學烹人更新鮮 .
贪 官污 吏 , 繼續狂享人肉宴 .
小民百 姓 , 寄 望 早晚 會 變 天 .
Posted by 兵變總動员令 | November 13, 2007 8:40 AM
Posted on November 13, 2007 08:40
可怜的记者,比我有勇气,我还在大陆苟活者,想挣扎却是那么多无力,愿和我有同样的困境的人们一起祈祷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一点,这个社会真的会便公平吗?什么叫公平?我还没有见过,或许西方社会有相对好一点的公平,可中华民族的人太善于内斗了,连马英九都竞选的这么艰难,让心存美好期待的人倍感焦虑!
Posted by china xu | November 15, 2007 3:12 PM
Posted on November 15, 2007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