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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科技匯流的角度來看外資議題

從科技匯流的角度來看外資議題

針對高捷案件衍生的TVBS外資爭議,或許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科技匯流--來觀察。筆者認為,廣電產業的外資比例限制必須跳出政治、文化、甚至經濟的固有框架,並考量未來網際網路寬頻普及化、數位電視檯面化、閱聽人控制媒介訊息能力極大化等等可能性。

各國廣播電視法規的外資限制目的多半著眼於文化自主及經濟利益,尤其是本國文化及傳播媒體居於弱勢的第三世界國家,或是文化自主性比較高的已開發國家,而在實行上也少有國家針對性。當然,政治上的思想防堵也是限制外資比例的其中一環,但皆並非主要的因素,除了極權國家或處於戰爭時期的交戰國以外,大多不會對特定國家的資本設限或是禁止。

但是針對特定傳播管道的外資比例限制方式逐漸顯得跟不上新時代;這也是廣電三法亟需大幅修改、NCC需要儘快成立並統一事權的原因之一。電視和電腦的科技疆界其實早已消失,目前只是透過人為方式強將此兩種主要的傳播管道加以區隔,一方面是為了區隔市場,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循序漸進以配合閱聽人的習慣。但諸多電腦科技廠商早已於十年前就開始搶食客廳這塊大餅,如今則愈來愈顯得水到渠成:寬頻普及率提高、個人電腦持有率大增、數位電視概念明朗化,再加上閱聽人應用科技的能力愈見成熟,因此電視與電腦合流已成為必然之事態。

但若考量閱聽人收視習慣,最可能馬上合流的應用依舊是單純的觀賞模式,至於網路最強調的互動功能則仍難如此快跨越電腦而躍至電視之上。

網路化的媒介管道意味著不再有頻譜限制、不再有上下鍊及落地權的管控、也不再有國家地域的藩籬;當然,國家如有意願管控,絕對也有那份能力去徹底「掌握網路的大小」,例如對岸的GFW就是個「很成功」的案例。

但就台灣的狀況而言,在數位匯流時代要用傳統方式管制外資已漸漸成為不可能。由於傳播管道聚合及接收裝置技術提昇的緣故,頻譜的限制在可見的未來即將被打破,再加上媒體集團全球化的經營模式,要限制外資不能再針對特定媒體下藥了,就算外國的媒體並沒有主動傳播的意圖,或是為台灣市場特地進行任何內容上的在地化工作,也無法阻止本國民眾透過無遠弗屆的網路取得資訊。

透過p2p傳輸,或是所謂的BT TV,台灣觀眾只要願意,再加上一點點網路技巧,幾乎可以看遍所有歐美日韓主流電視台的節目,即便是冷門的節目依舊能透過小眾的分享,而傳佈到世界各地。影音壓縮技術漸漸被更大的頻寬所替代,而不再那麼重要。合法的管道也越來越多,像是蘋果與幾家網路巨頭;試想:如果iPod的影音店舖對台灣開放,如果google,msn 或是 yahoo video將所有影音資訊放上網,我們該怎麼定義其資本呢?真能找到合適的理由來限制嗎?

當網路成為所有媒體傳輸的中立平台時,外資比例的管制或許就該退場了;在消極且可能無效的管制手段退場的同時,更多的可能性也隨之衍生:閱聽人不再需要被迫購買自己不想看的頻道,而更多的頻道會以更多樣的面貌出現在網際網路上。沒有了外資限制,可供選擇的頻道會如排山倒海而來,但同時,國內的節目生產及提供者就必須脫離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保護傘,面對生死存亡的危機。節目提供者可以直接透過網路而不藉由掮客之手,但是這也讓這些節目直接面臨消費者的嚴格檢驗,小眾品味及少數人的閱聽權可能就此受到打壓而不見天日。

公共媒體的位置在此時更顯重要,商業媒體在利益最大化邏輯之下,很有可能不再那麼顧慮台灣閱聽人的需求,而漸漸朝向更大的華語市場發展,流行音樂產業已經顯露了這樣的趨勢,因此影視產業的轉向恐怕也不令人意外。公共媒體必須肩負起國家文化傳承的重要任務,並且持續製播優質又能符合本地需求的節目;以台灣的公共電視現況來看,更應該積極擁抱網路,透過各種傳輸管道免費散佈內容,美國的PBS是可以仿效的對象

外資限制終究會成為過去,但是在美好卻又混亂的時刻到來之前,我們必須先強化國內影視製作產業的體質;強化並不是跟隨,也不是模仿,儘管初期的模仿可能在所難免。台灣的影視產業要做的不是以歐美日韓的邏輯去徹底複製,而是要讓具有台灣特色的節目也能夠讓世界上其他地方的閱聽人喜歡。台灣的電影藝術和獨立音樂創作在世界上已嶄露頭角,但卻得不到本地消費者的支持,或許這和人文土壤的深厚度有點關係,但更主要的因素依然是政府進退失據的文化策略。原本的流行大眾影視更該朝向精緻化發展,否則根本無法面對更複雜激烈的競爭態勢。這些並不容易,但卻是必須要努力的方向。

Comments (2)

cehraidc:

陸以正前大使今天下午(11/9)發起
聲援TVBS幕款
希望全民幫TVBS交出100萬
幕款帳號
700-00011280108920
(戶名我沒聽清楚,真抱歉)

Portnoy:

沒關係~反正我也不會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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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在November 2, 2005 1:47 PM發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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