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最不希望黨政軍退出媒體
誰最不希望黨政軍退出媒體
不用懷疑,就是民進黨。
國民黨當然也不希望退出,但是對國民黨來說,黨政軍退出媒體其實影響不大,畢竟除了中視具有灘頭堡意義以外,其他黨營媒體都賠的亂七八糟而且沒多大效用,還不如透過間接的政治與經濟壓力滲透其他商營報紙和有線電視台來的有用,不僅便宜而且效果快,又無副作用(我不是在賣藥)。
但是對民進黨來說就不一樣了,執政之前的訴求,在執政之後統統都成了口號,如今更是不太願意提起的口號。
很諷刺地,民進黨在野的時候呼籲黨政軍退出媒體,主張成立NCC,公共媒體集團,因為他們認為唯有如此才能破除國民黨的意識形態灌輸;可是等到自己執政之後,政府嚐到了掌握媒體的高潮快感,欲罷不能,置入性行銷作了又作,尤其到了選舉期間,新聞局可以像發了瘋似地拼命向媒體買廣告版面和時段來促銷特定政黨,或是剛好在媒體揭弊的時候徹查其資金結構,然後辯稱一切「依法行事」.....
客家電視台和原住民電視台成立是成立了,但是卻分屬政府部門之下,為了避嫌,每年都得用民間競標的方式選出經營團隊,結果卻是越弄越糟,因為政府決定競標結果,得標團隊也沒有長期經營的打算,政商勢力如入無人之境,把客家電視台和原住民電視台弄成四不像,不僅節目品質在營利考量之下打了折扣,政治服務情形嚴重,連最根本的族群關懷與傳播族群觀點,都只作半套,真是難為了台內的客家與原住民員工。
但誰在乎呢?少數的客家鄉親與原住民朋友在乎,媒體改革運動者在乎,關心傳播政策與媒體狀況的公民在乎,但是政府一點都不在乎。最近兩任民進黨新聞局長都說要推動、很積極,但是除了口頭上講講,行政院根本沒有實際作為,民進黨立院黨團也好像就隨便了,除了在NCC組織法上稍見堅持之外,其他的傳播重大政策直如束之高閣,新聞局長反倒是很積極地去辭官拼選舉、鬧新聞趕助選,或是喊一些新口號,例如「一年國片產量要達百部」之類的空話。
兩則最近的新聞恰巧點出這個困境:一則是泛藍立委決意凍結原民台的預算,一則是客家台明年的經營權被程咬金東森得標(原為公視得標)。前者必然,因為原民台在選舉期間的偏頗報導的確惹人非議,後者突然,因為在公視得分較高,大多數評審也較屬意公視的情形之下,竟被東森拿走經營權,啞然!
更荒謬的是中國時報林淑玲記者今天這兩篇報導:釋股大限將至 台視華視高層搬風 暗潮洶湧、壯大公視集團 NCC卻管不到,內容錯誤百出,簡直可以拿來當作挑錯遊戲的文本,一篇報導能出那麼多紕漏已經讓人擔憂,同樣水準的文章一天竟然兩篇,更是難以置信,到底是哪來的記者前輩啊?
媒改社從來沒有說過華視民營化,台視公共化的說法,怎麼不知不覺,在林記者的筆下已經成為「政府高層注意之事」,而且還有江霞呼應?文中「新聞局官員」、「媒改社成員」的頭銜滿天飛,試問這種來源有必要隱瞞嗎?怎麼看都是在辦公室裡隨便拼拼湊湊寫出來的奇幻文學!再者,公視董事會甚麼時候有所謂「一定的政黨比例精神」了?更何況要是依照政府的預定作法,僅將華視公股捐贈給公視,而非百分之百持股,華視根本不能也不會有甚麼實質的改善;不重視真正的問題,卻一直在報導裡扯政治八卦,無聊至極。
接著,NCC管不到公視就管不到啊,公視自己有公視法, 人事組織本來就不屬於NCC管轄範疇,林記者簡直是把公視當成國家電視台了,天啊!公視成立幾年了啊,怎麼還會有記者的公共概念如此欠缺?!政府手握媒體集團是現實,我剛剛也罵過了,但是解決問題的方式不是交給NCC,而是趕快成立公共廣電集團,否則才真的是憑空多出好幾個政治力高度介入的國家電視台。
「扁政府結合部分學者推動多年的公共化政策...」這句話也有問題,好像主導人是陳總統似的,而媒改社只是「幫凶」,把公共化說得好像是甚麼卑鄙勾當似的。還有,江霞等人跑出來組助選團到底是怎麼影響「社會對公共化的觀感」了?語焉不詳,特定立場卻濃的不像樣,林記者,您到底要表達甚麼?
(本部落格言論僅代表個人立場)
12.29 update:
斷層的媒體改革之路--也談黨政軍退出媒體
這位不知道讀哪間新聞所的阿曼學姐.....您引用在下拙文雖然讓我很高興,但是....是否可以給一點credit呢?
Comments (14)
懶得查證的記者,叫做壞記者。用約化眼光看待所有事情而認為沒有查證必要的記者,叫做假記者。
到路邊隨便抓個賣滷味的年輕人,叫他寫篇特稿,搞不好人家還比較謹慎哩。噗。
Posted by lyreley | December 12, 2005 5:30 AM
Posted on December 12, 2005 05:30
我看你們一值在討論蔡田跟鄭佑璋
我很不服氣
這兩個人在多產也沒有老牌作家張勳慶多產
張勳慶是林口鄉圖書館雇員
他才是真正多產而且言之有物的作家
張勳慶的文章從中國時報到中央日報還有人間福報都有
你們對他不了解的原因是他很低調
不像蔡志鏗只用(蔡田)或是(卓然)的筆名
張勳慶的筆名有張竹語.田闐.項城.西拉雅還有大衛.....
或是用他爸爸張樹勉的名字投稿
另外還有一個老牌的多產作家是空中大學法律講師朱老師
他的筆名更多了有(無言)(朱言貴)(朱無言)(朱文心)(朱明)(朱明鑑)(文心).....
還有一個新銳作家
來自大陸的中國新郎
目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王先生
他的筆名有(王新偉)(王戎凱)(稻草人)(雨點)
最後是一對來自樹林的夫妻檔新銳作家
丈夫是工安技師用的筆名是(鄭仁明)(鄭福鵬)(鄭福全)
太太是用環保志工的的筆名比較多有(謝麗美)(謝玉婷)(謝芳如)(謝美麗)(心安)(謝美芳)(謝玲玲)
你們講了半天
都忽略這些有名的作家經常被各大報社錄用的文章都是言之有物而且多產
只有講到蔡田跟鄭佑璋這樣很不公平
台灣其實還有很多有名的作家
只是不像蔡田跟鄭佑璋兩個人被你們講出來
你們不能忽視這些作家的存在
希望你們能夠改進
謝謝
Posted by 抗議 | December 12, 2005 5:35 AM
Posted on December 12, 2005 05:35
有點疑問。光看這篇文章的標題,和內容好像對不起來,有點錯亂。
一,目前民進黨的黨本身,並無經營媒體,和國民黨卻有黨營的中視,中央日報,中廣,幼獅,黎明出版等等一托拉庫相較,民進黨沒有經營媒體,何來退出?
二,政的部分,只是因為現在執政為民進黨,那公視,台視警廣等等公營媒體是不是就能算在民進黨頭上,有點疑問,下次換黨執政,執政的政黨豈不又被說成沒有退出媒體?
三,軍的部分,更怪了,軍方掌握或是有投資的媒體或節目,青年日報,華視,革命軍,莒光日教學節目等等,本來就一直存在,這和民進黨有什麼關係啊?
我不是幫民進黨講話,我只是看不懂標題和內文的關係。您的內文講的是,民進黨執政的新聞局等,沒sense又亂搞,但是不代表他們就要把媒體抓在手裡,他們也沒那個能耐。
Posted by Luxia | December 12, 2005 10:48 AM
Posted on December 12, 2005 10:48
to lyreley:
說不定那位賣滷味的先生就是記者轉業的!^^
to 抗先生:
我已經在您另一篇迴響下回應;不過我不是很清楚我要改進甚麼....畢竟公平性和完整性應該是百科全書的工作吧....這只是一個小小blog,尚無能負此大任啊~
to Luxia:
一、這點沒有問題,我也同意。我的文章裡頭應該也沒有提到民進黨直接在經營媒體吧?不過政黨間接或是迂迴的經營私有媒體是沒有辦法阻擋的事,例如我文中提到的國民黨未來必用手法,還有現在的民視。
二、三、這兩點你稍微有些誤解了;公共電視是全民的,當然不屬於任何一政黨所有,不管執政黨是誰、未來又怎麼遞換;這也是我們推動黨政軍退出媒體,並成立公共化廣電集團的理由。至於目前的台視、華視、客家台、原民台、警廣、青年日報、革命軍、莒光日教學節目...等等都是國家媒體,不同的只是行政院底下那個部會負責主管罷了,官股都佔這些媒體的全部或多數,全部都不算是公共媒體。台灣政客濫權介入之下,這些媒體從沒有獨立自主的空間,執政黨是誰就是誰當家,所以以前國民黨執政時,無線三台可以聯播李登輝和連戰的競選造勢晚會,而民進黨執政之後則可以酬庸江霞當華視總經理,然後在選前把華視轉型為綠色新聞台。
簡單來說,執政黨可以控制黨政軍三者之中的「政軍」兩塊,而且是用全民財產行一黨之私;國民黨執政時三者通包,民進黨執政之後則握有「政軍」兩塊。黨政軍若是退出媒體,國民黨只需退出浪費錢又沒有用的「黨」營媒體,民進黨則得放棄免費的「政軍」媒體。
我批判最近兩任新聞局長目的是要點出他們只宣示、不做事,甚至老是做一些狗屁倒灶的事,正事卻馬馬虎虎。
他們的重要宣示都是要積極推動黨政軍退出媒體以及成立公共廣電集團,但是這些工作卻會讓民進黨失去政軍媒體控制權。新聞局長是沒那個能耐去控制那麼多媒體,但是行政院卻把政軍媒體抓在手裡,而且控制的很愉快,行政院又是新聞局頂頭上司,所以新聞局自然消極不作為了。
NCC就更恐怖了,要是現在新聞局不趕快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與公共化的工作,那麼等到真的被藍營執政,再加上一個聽話的藍色NCC,黑暗時代就要再臨!
平心而論,雖然Luxia你不幫民進黨講話,但我卻要幫他們講句公道話:在媒體政策這一塊,民進黨的進步思維與努力遠優於國民黨,看NCC就知道了;但是民進黨有些人已經爛掉了,而且剛好是那些決策者,他們認為要控制媒體以維持恐怖平衡,但是這是錯誤的方式,和國民黨用同樣方式鬥是鬥不贏國民黨的,而且不趕快把媒體公共化,就埋下了總有一天會把媒體還給國民黨的惡因!這對全民都是傷害。(基本上國民黨在媒體政策這一塊已經病入膏肓....沒得救了)
Posted by Portnoy | December 12, 2005 2:24 PM
Posted on December 12, 2005 14:24
所謂政治酬庸,本來就是現實政治與法治的一部分,也不可能改變,只要官股佔多數的機關企業,政府勢必派人進去擔任重要職位,如果把江霞的位置當作政治酬傭,所以就大加撻罰,那公視的董事,主管應該要怎麼派?
"NCC就更恐怖了,要是現在新聞局不趕快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與公共化的工作,那麼等到真的被藍營執政,再加上一個聽話的藍色NCC,黑暗時代就要再臨!"
的確是這樣,但是這是不對的啊,NCC已經有法源基礎了,「藍綠」都討厭的新聞局怎麼還可以有權力「去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呢?
這是政治的弔軌,小弟有與媒改社參與[媒體公共化]活動,我非常了解媒體公共化的重要性。
但是,你要民進黨放棄免費的[政軍]媒體,問題是,其一,這是有法源基礎的,其二,民進黨並沒有[擁有],如何放棄,我要說的是,你可能有點誤會,公營媒體,不屬於任何政黨,但是他的管理機關是政府,你不能要求政府退出媒體管理,你要怎麼樣讓民進黨政府退出政軍媒體啊?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是所有政府的責任,難到要把所有公營媒體全部民營化,全部公開招標來嗎?
台北市也有公營媒體,例如台北電台,你不能說,台北市政府退出台北電台。
就像你不能說,要求英國政府退出BBC經營一樣。
Posted by Luxia | December 12, 2005 6:11 PM
Posted on December 12, 2005 18:11
政治酬庸不能改變?當然可以,只要適才適任就行了!政府當然可以派人管理官股佔多數的企業,但是不能以一己之喜好或是因為選舉期間幫忙抬轎就任意分派職位,不然要是我當上總統,我也可以請我家隔壁瓦斯行老闆來當華視總經理囉?對我來說,政治酬庸和期約賄選差不多:你挺我,我當選就給你個職位作。
你對公共媒體似乎有所誤解,公共電視的董事並非官派,而是經過嚴謹的法律程序篩選出來的(請見公視法第十三條),沒有派不派的問題,公共媒體不等於國有或政府媒體,這一點正是我文中說林記者沒搞清楚的部份。
事實上NCC作用法還在研擬當中,按照立法院的作法,不花個一年半載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在職權尚未移交之前,新聞局依舊必須負責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工作。
民進黨不需要擁有;只要是執政黨,就有權利管理與經營國有媒體,我所說放棄包括所有權、管理權與經營權。說來好笑,最近政府卻打算用信託方式解決黨政軍三退的問題,亦即放棄管理與經營權,要是成真,此舉反而會讓國民黨也可以如法炮製,等於黨政軍都不退,實在愚蠢至極。
公共媒體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新聞局,根據公視法第十一條,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因此政府退出公共媒體經營乃是常識,政府的責任,也就是未來的NCC所要管的,並非個別媒體經營,而是市場環境與競爭公平,這也是林記者搞不清楚的地方。
黨政軍三退是指不得經營民營廣電事業,如果台北電台有營利行為,台北市政府當然必須退出。
英國政府的確沒有經營bbc。
Posted by Portnoy | December 12, 2005 9:56 PM
Posted on December 12, 2005 21:56
第五條
公視基金會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必要時,得設分事務所。
第三條
公視基金會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新聞局。
第十三條
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董事十一至十五人組織之,依下列程序產生之:
1. 由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 。
2. 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董事中屬同一政黨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額四分之一;董事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
從這幾條看起來,公視基金會是準公務機關,只是他不光只由行政機關提名董監事。另外由立法院提名。
至於你說的十一條,那當然是要這樣講的。那實際組織的運作無關。
BBC,是公營媒體,是無庸置疑的。
Posted by Luxia | December 13, 2005 12:56 AM
Posted on December 13, 2005 00:56
[但是不能以一己之喜好或是因為選舉期間幫忙抬轎就任意分派職位,不然要是我當上總統,我也可以請我家隔壁瓦斯行老闆來當華視總經理囉?對我來說,政治酬庸和期約賄選差不多:你挺我,我當選就給你個職位作。]
要不然找個學者來,找個曾經寫過媒體改革白皮書的學者來當,就不是政治酬傭嗎?
政府可以指派派任的許多公職,本質上就是政治酬傭,當然你可以期待派個你喜歡的人上來,但是不代表你喜歡的人就不是政治酬傭上來的。
Posted by Luxia | December 13, 2005 1:00 AM
Posted on December 13, 2005 01:00
怎麼看出公視基金會是準公務機關的呢?願聞其詳。公視的組織法算是非常不錯的了,較之世界各國公視組織法都算是很進步的。簡單比較如下:
公視:行政院提名的董事,由立法院推舉出的審查小組加以審核,經過小組四分之三同意後由行政院長聘任。
官派:總統或行政院長高興選誰就是誰。
公視法第十一條這樣規定了,也的確這樣做到了,這不只是宣示的成效,也是結構上的結果(組織方式、經費來源...),而其他國有民營電視台沒有這些規定,沒有這樣的結構,所以就呈現了如今的「實際運作」。
BBC是公共(公營)媒體,的確毋庸置疑。沒有任何政府軍方或黨派介入BBC的經營以牟利。
如果那個學者選前也拼命抬轎,而且寫的媒體改革白皮書完全胡扯亂寫,只是用來充頁數,那麼就是政治酬庸。這和我喜歡不喜歡沒有關係,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惟才是用、適才適用。
Posted by Portnoy | December 13, 2005 1:35 AM
Posted on December 13, 2005 01:35
第五條
公視基金會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必要時,得設分事務所。
還有你舉的十三條
1. 由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 。
2. 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如果不是公務機關,怎麼會需要設在中央政府所在地?
立法院提名,行政院提名。不管審查結果如何,總之就是政治角力的結果,行政院不可能提名他不喜歡的人進去審,立法院多數黨也不可能提名政敵進去。
NCC不就是如此嗎?
難道你所謂的公共媒體是指不能營利嗎?
Posted by luxia | December 13, 2005 1:51 AM
Posted on December 13, 2005 01:51
其實對於你內文所指,大致上是同意的,只是對於標題總覺得罵錯人罵錯方向,也和內文相互矛盾。
選舉操作有的很粗糙,讓人感覺不耐,但是選舉本來就是政治辯論,就是最政治性的活動,批評新聞處理TVBS的問題過於選舉考量,這是把選舉的的本質給搞擰了,另一方面也把TVBS資本結構的問題忽視了。
因為這選舉本來就是這樣操作的,我倒覺得這比去提人家祖宗八代,搞誹聞挖八卦好,至少TVBS是公共議題。
如果TVBS的資本結構是可以被檢視的,隨時發現問題,都可以提出,那為什麼不能在選舉的時候檢視?
如果這不具政治性,那為什麼在選舉的時候提出就變政治性?總有個時間點,就好像說,作小偷的被抓到的時候,難道可以問警察,什麼時候不抓,偏偏在某某時候(選舉或是尾牙或是聖誕節)抓到?
Posted by Luxia | December 13, 2005 2:02 AM
Posted on December 13, 2005 02:02
嗯...我不清楚為什麼要設在中央政府所在地,也不知道為什麼這一點就代表公視是公務機關....或許我該去問問。
政治角力當然是有的,但是行政院和立院多數黨在公共電視的角力上沒有NCC斧鑿那麼深,比起NCC審查過程中泛藍毫無理性的投票法,公共電視好很多。(當然,NCC影響比較大,自然爭得比較兇)
公共媒體是可以營利的,但是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利潤得失也不能影響經營的準則,賺得的利潤也要用在公共利益之上,而非成為一黨之私(例如中視就是典型的一黨之私)。像未來的華視(公視二台)就傾向於播送廣告,但是要在公共電視上播出的廣告也需要經過審核。
標題和內文有無矛盾見仁見智囉,作者已死,或許你可以提供我一個更好的~(寫blog最煩人的就是取標題了)
其實我不認為政府處理TVBS資本問題是為了選舉考量,我也不認為選舉時機不能調查TVBS(選舉本來就是大掃除^^),如果真有考量,那真是個爛考量(可以媲美公佈胡志強病歷)。我所謂的時機在原文中也明說了:「...剛好在媒體揭弊的時候徹查其資金結構...」。
時機的敏感性來自於媒體正在「揭弊」(而且還真的瞎貓抓到死耗子!),而不是「選舉」;TVBS事實上的確沒有違法,新聞局也沒有召開法規會議就進行懲處,這樣魯莽的作法只是落人口實。
Posted by Portnoy | December 13, 2005 2:42 AM
Posted on December 13, 2005 02:42
個人非常欣賞這一篇文章。我本來正想寫一篇類似的文章,而在找一些當初民進黨大聲吶喊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舊新聞。
我也很欣賞Portnoy兄與Luxia兄的對辯,不過我對Luxia兄在此處提出所謂「法源依據」甚感不解。中華民國當前有很多的法律本來就是亂七八糟,這些「法源依據」本身就很有改進的空間時,引用這些法條來合理化當前的現象豈不可笑?同時,我也認為修改這些條例法規也才應該也是媒改真正需要的實際作法。那些甚麼黨提出的口號或記者會,全部都只是空泛的花邊而已。
Posted by LordLiu | December 22, 2005 6:29 AM
Posted on December 22, 2005 06:29
to lordliu:
期待你的文章!
Posted by Portnoy | December 23, 2005 3:11 PM
Posted on December 23, 2005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