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過最扯的詐騙經驗」
「我遇過最扯的詐騙經驗」
國片「國士無雙」的發行公司「山水國際娛樂」成立以來致力於國片發行,包括宅變、十七歲的天空、小站、人魚朵朵等都是由山水發行,雖然各部片的風格都不同,但是部部皆是佳片,行銷手法也頗富新意(和其他國片比較起來...)。
最近為了宣傳「國士無雙」,自電影開拍就成立的官方部落格舉辦了這次徵文活動,希望大家能來分享自己遇過「最扯的詐騙經驗」;不過徵文時間只到12/31日止,離現在更是只剩下十天的時間,好像有點緊迫啊....!
辦徵文活動,ok;主題是很有趣而且談的是幾乎人人都有經驗的詐騙,不錯;利用當紅的部落格來玩,應景;可是怎麼總覺得少了點甚麼.....?
如果要我說的話,就是少了「餌」。文章被採用之後會編進宣傳DM小冊子,或是能拿到小禮物之類的...對一般人來說不算是「夠力」的餌。要用部落格替國片宣傳徵文,Roach算是這個行銷手法第一人(不論是想法還是實踐),從生命(2,3)到無米樂(2,3,4,5,6)再到孤戀花(2),雖然Roach很謙虛,認為這些行銷能成功其實靠得不是甚麼技巧,而是在背後驅動的理想,但是從這幾個案例裡面,可以歸納出幾個透過網路徵文行銷電影的共同條件:
一、找到適當的操盤手,徹底將權利下放:Roach在這篇「行銷人,你錯過了什麼?」當中就提到了一個負面案例,他清楚點出問題所在:「台灣的blogger圈還沒有取得足夠的權力來自己操作網路行銷活動,而掌握權力的企業經營者,對blogger也缺乏基本的尊重與認識。不清楚 blogger的底細,就不知道能找誰合作。不尊重blogger,當然得不到網友的認同與賣命。握有預算權力的人,與blog達人沒有交集,也就無法激盪出新的網路創意活動。」
更簡單一點,其實需要的就是「網路人脈」和「無間合作」。掌握權力的企業經營者有時候只是擔心,畢竟他們大多辦法沒有花那麼多的時間去浸淫在網路交流當中,瞭解這種新溝通模式的氛圍,面對這種新的行銷方式,他們往往欲言又止加上淺嘗輒止,怕控制太多又怕失去控制,我得說實話:真正要擔心的只是產品(影片本身)是不是真的好,真的值得推薦,因為網路言論不是誰能控制的,尤其是負面言論。
意見領袖怎麼找呢?如果想成功地用blog來行銷電影,偷懶的方式可以找資深的blogger來幫忙,請他們推薦適合的人選,但是我最近越來越覺得,電影製作或發行公司應該要培養自己的blogger,長期地、勤奮地在網路上耕耘,和部落客互動,就像Scoble一樣,成為自家培養出來的意見領袖。
二、事後期約式與事前預約式徵文:和賄選的方式一樣;期約就是「請網友先寫出來,然後給予正面獎勵」,預約就是「先給予正面獎勵,再請網友寫出來」。大部分的徵文活動都是採用事後期約式,但是除非獎品夠吸引人,不然很難帶動人潮,再加上舉辦這種方式的徵文必定會引發評審標準和獎項分配的問題(例如所有的部落格大賽),很有可能使得活動失焦。
事前預約式屬於「良心」作法,像是辦首映會、請吃烤肉、送搶先版試看光碟...等,都是靠著參加者的良心與熱誠才能看到最後的成果。要是參加者不寫就是不寫,主辦單位也無可奈何。但是這種模式吸引來的參加者數量上自然受限,而且往往都是最為主動,最有熱誠,在自己的社群中最具影響力的參與者(意見領袖),質精可以彌補量少的問題,而之後靠著網路傳播的效率,攀爬上S曲線之後,宣傳行銷往往能事半功倍。
若要再周全一點,結合兩種方式或許更好。不過事後的獎勵可以透過限定名額,獎項一致,並加上感謝性質等,以增加參與者榮譽感來免去競爭的意涵。
三、示範文章:Roach不管在那個行銷案例裡,必定身先士卒,寫出自己觀影的經驗與感想,這對於之後的活動非常重要,有個模範可以跟著作,大家都會比較安心,而且Roach本身又有名人代言的功效,更為活動加分。如果國片的導演或演員能親自加入徵文活動,先寫出自己的感想,會是不錯的示範。
例如在國士無雙這次活動裡頭,如果能邀請到劇中男女主角和導演各寫一小篇自己被詐騙的經驗,我想更能引發話題、帶動人潮,也很能博得主流媒體的版面。
Cheers雜誌也在這個月份中介紹了如何用創意行銷國片(上、下),雖然裡頭所說的有部份我認為煽情有餘、實際不足(尤其是在我們學校拍的那一部),但是也的確描繪出國片行銷的現況。
「我的逍遙學伴」先前也舉辦了徵文比賽,而且還是和中華電信合作,透過手機部落格來玩,我們班上幾個修行銷的同學可都被這個「饒富新意」活動折磨的苦不堪言....
詳細的經過請東尼兄或Pooh女士寫一篇來介紹一下吧,我不是參與者,不多談。
至於我遇過的詐騙經驗,實在沒有一個算得上扯的(大概是因為我聽過太多更扯的...),不過我想被這篇的篇名騙進來的網友應該又多得到了一次被詐騙的經驗吧!(東尼要不要分享一下你那東南西北路的經驗?^^)
Comments (9)
Portnoy說的沒錯,
ROACH的話的確是該被奉為圭臬
以部落格來宣傳是我們新的想法
也可以說是不可不然的趨勢吧
接下來還有很多想要搞串聯的活動
在設計之前一定會先考慮您的建議
有任何的問題或想法都歡迎到我們的部落裡交流喔
http://blog.yam.com/catch_movie/
http://blog.yam.com/serenity_movie/
Posted by 山水電影小公關 | December 21, 2005 11:19 AM
Posted on December 21, 2005 11:19
學姐好!(敬禮):
這篇也不是甚麼建議啦,只是把自己看過的文章和心得統整一下,如果能有一丁點用,那就功德無量了~
Roach的話該不該被奉為圭臬啊..這個問題..雖然我覺得他的經驗和知識得很珍貴,但是我猜他自己應該不太希望自己變成「圭臬」吧,哈哈~
對了,其實公關人員不妨以真名或是比較個人化的暱稱來與部落客交流,對部落客來說比較容易接受。
學弟斗膽撒野,請勿見怪!
Posted by Portnoy | December 21, 2005 12:57 PM
Posted on December 21, 2005 12:57
自稱學弟又是做部落格的....
難道是....(我想不起來名字,但我真的有個影像)
感謝你的幫忙宣傳
要繼續幫忙喔
Posted by 一時想不出啥好暱稱的小公關 | December 21, 2005 1:39 PM
Posted on December 21, 2005 13:39
我是葉璇學姊的直屬學弟國威,現在研二,學姐應該不認得我啦~
Posted by Portnoy | December 21, 2005 5:49 PM
Posted on December 21, 2005 17:49
關於「我的逍遙學伴」的徵文比賽,其實主要有分兩個階段:
第一是「與藤井樹拼故事」,其實就是故事接龍大賽,
第二是就是透過手機的拍照功能,上傳圖片和文字寫即時的blog,
主要麻煩的是手機blog,首先你得申請emone的加值服務,
用手機拍照,接著在用手機小小的鍵盤,輸入文字,上傳!
雖然現在有百萬相素的手機,但至少我的手機不是!
所以拍出來的照片和大小都非常差,加上叫我用手機簡訊輸入文字,
我差點沒手指沒抽筋外加眼睛脫窗,
雖然事後我才發現可以再登入blog進行文字的增添或修改。
太麻煩了啦~~~~,效率和效果又不好!
現在數位相機那麼小、畫素那麼高、傳輸那麼方便、
而且既然還是可以登入blog細修文字的話,
我直接用電腦寫blog就好了嘛,幹嘛用手機,累死了…
Whatever,至少我不會再用手機寫blog了!
Posted by Tony | December 22, 2005 2:41 AM
Posted on December 22, 2005 02:41
剛剛忘了補充,藉國威兄的人氣blog來宣傳一下,
http://0rz.net/ee0Vz
與「藤井樹拼故事」的活動中,
作品「Q-Vivian」、「R-暮雨」,
是咱們Young&young夫婦的作品,
請大家幫忙多多拉抬人氣,
最佳人氣獎有15000大洋啊~~~~~
Posted by Tony | December 22, 2005 2:52 AM
Posted on December 22, 2005 02:52
to Tony:
快點啊!我在等你的詐騙經驗~
Posted by Portnoy | December 23, 2005 3:12 PM
Posted on December 23, 2005 15:12
無意中在 google 搜到這篇,看到「Portnoy說的沒錯,
ROACH的話的確是該被奉為圭臬」這樣的摘要嚇得趕快進來看發生什麼事情,然後想起一年前好像在某處說過要寫 blogger 公益行銷的 SOP 都沒寫.......
我想,並沒有什麼「圭臬」,而是很簡單的基本原則。比如說,「尊重」,邀請 blogger 不是拿來當配角,不是拿來當媒體或明星的陪襯,要顧慮 blogger 想得到什麼(如:得到有趣的經驗與認識網友的需求)。一般辦網友活動,也是這樣設計吧。
可以聊的很多,昨天睡前想一想,然後早上又發現沒有時間寫。~悲~
Posted by ROACH | February 8, 2006 8:16 AM
Posted on February 8, 2006 08:16
所以在網路上是不能做壞事的啊~
(開玩笑)
Posted by cehraidc | February 8, 2006 10:40 AM
Posted on February 8, 2006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