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媒體的責任與閱聽人的信任
大眾媒體的責任與閱聽人的信任
長期研究風險與傳播的 Simon Cottle(1998)曾試圖分析 Beck 在其風險社會理論中將媒體定位為哪些角色,他的看法是:(1)媒體是風險的社會建構場域:風險的內涵主要是經由大眾媒體的影像再現與論述所建構而成;(2)媒體是風險定義的社會競爭(contestation)場域:由於風險係一種社會建構,是由不同的知識論述、利益團體及權力結構彼此間競逐角力的結果,大眾媒體身為風險的主要建構場域,自然亦成各方權力、論述對風險進行定義的競爭場域;(3)媒體是風險及風險社會的批評場域:媒體負責監督政府、權威機構、各方利益團體的風險定義及決策過程,並將風險事件反映予公眾得知,並進而檢視、批評政府決策之得失。---黃浩榮(2004):<風險社會下的大眾媒體:公共新聞學作為重構策略>。我必須要說:台灣的媒體不只建構、定義、批評風險...台灣的媒體就是風險!
昨天台灣立報的記者陳朝政(大好人)和我用email談了一會(因為我沒有用msn),我回答他提出的幾個問題,他說:
像這樣透過網路發揮公民參與精神的形式,如何有效地在「現實」中產生影響力?舉例來說,去年約莫這個時間,由ptt的網友發起對中國時報「劈腿事件」報導的抗議儘管某些意見已經在網路上形成、凝聚,但最後仍必須走進「現實」,包括座談會、快閃抗議等,那麼blog串連,是不是也該/會如此?或是您有什麼不同的想法?我的回答是:
網路串連或抗議要怎麼在現實當中發生影響力這件事...我其實沒有把網路和現實分的那麼開,因為我看到聯合報的那張圖片新聞就是在網路上看到的,而我蒐集聯合報所有的相關報導也是透過網路完成,而如果要談現實,最現實的就是23號大老遠趕來台北抗議的精障人士以及他們的家屬了,他們就是現實,當聯合報以及其他媒體用很「虛擬」的報導,隨意的描述他們的時候,他們受到的傷害最現實,他們面臨的處境現實到沒有人可以想像。
但是現實的抗議,聯合報不在乎,因為媒媒相護乃常理,而這件事情也不光只是聯合報一家報社的問題,只是程度上聯合報 嚴重許多罷了,我很清楚,沒有一家所謂的主流媒體敢報導這件事 。主流媒體如果想要繼續當鴕鳥,fine,我要把他們的頭從沙堆 裡拔出來,我要他們正眼看看他們的讀者,for the first time.
去年的事情我還記得很深刻,因為我也發表過文章抗議中國時報,但是我們都知道,儘管做了那麼多現實的抗議、座談會、讀者投書 ,直到現在,中國時報依舊沒有道歉,而網民抗暴的活動也已經逐漸 為人所淡忘。個人部落格的好處就在於我可以持續針對這件事抗議 ,抗議到天荒地老,就我一個人。
最後,我其實不把這次的串連認為是部落格串連,我認為這是人性的串連。我從一開始就不抱期待,因為這是一個冷門的議題 ,我在發文之前也沒有和任何人商量過,包括管老師 ,所以如果沒有人參與,我也沒差,我只是無法再冷漠下去了 。現在的串連部落格已經超過30個,而知道這件事的人 ,據我大略估計,應該已經超過一萬,而且會越來越多 ,如果聯合報聽林懷民的訓話聽的不敢吭聲,唯唯諾諾 ,面對那麼多人的抗議卻無動於衷...那我真的不知道這家報社存 在的目的是甚麼了。
就像我信中所說,我沒有把這件事當成是部落格串連活動,我的出發點就是要讓一群沒有人性的新聞製造機器張開眼睛看看他們的讀者,他們的讀者是有血有肉的,是會受傷、是會難過、是會為他人打抱不平、為毫不相識的人站出來的。我們幫助不認識的人,而你們傷害不認識的人;我們給予別人希望,而你們讓所有人恐慌。我們想要信任你們,而你們認為只要把我們當成狗屎就行了。
從我的用詞,各位應該看得出來我更生氣了(差不多和悟空看到克林被佛力札殺死的時候一樣生氣)...但是你們可能不知道我為甚麼那麼生氣。
我需要更多人的參與!!!
Comments (10)
聯合報不知道蘋果道歉過的樣子@@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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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向智障團體致歉 2003/10/14 (二) A4要聞版
澄清亂倫案
【張淑美╱台北報導】針對《蘋果日報》八月二十四日頭版報導《亂倫兄弟姦母四年》一事,民間團體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向《蘋果日報》提出抗議,該團體副秘書長孫一信憤慨表示,此篇報導會讓外界誤導成「智障小孩會隨意強姦別人」的印象。對此《蘋果日報》重新展開採訪,發現新聞當事人並不是智障者,對於此錯誤報導造成智障者家長困擾,總編輯陳裕鑫表示歉意。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至今已成立十年,該團體專門服務全台人口中,百分之二無法自我表達的智障孩子及其家人,同時也替他們爭取應有的福利。
記者重查新聞始末
孫一信指出,事件見報後,高雄市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曾以新聞稿陳述,說明並無發現《蘋果日報》報導中「性侵害母親」一事,且其子並非智障;然而《蘋果日報》日前對於北市民政局長吳秀光遭受抹黑事件都能多方查證,報導呈現是這般謹慎,但為何此事件未見同等處理態度?更何況受害的是屬於較為 弱勢「族群」。
《蘋果日報》接獲抗議後,為了釐清新聞事實真相,特別指派另一組記者重新調查新聞始末,採訪醫師、社會局等相關當事人,發現該新聞事件的兄弟確實曾到專門治療精神疾病的高雄市凱旋醫院就診,高雄市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曾在新聞稿上說明曾調閱相關病歷資料,只是在這兩名兄弟病歷資料中並無有關性侵害母親情事,且在病歷上並無「智障」紀錄。
幾名新聞關係人雖然不願對此新聞案例再多加說明,但查閱相關電視紀錄,發現該消息來源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前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李育峻在新聞曝光後,八月二十四日接受三立、華視等電視台採訪,親自表示:「這名母親擔心孩子性慾太強,如果不滿足他的話,可能會對其他女孩有暴力傾向或性侵害他人,所以她才會委曲求全。」
對此,陳裕鑫表示,由於性侵害案件在法律上多有所保護,所以後續追蹤上不容易,需多花費心力。不過就採訪過程而言,《蘋果日報》事前追蹤及事後再檢討,均發現此事件確實經李育峻在電視採訪時證實。不過,陳裕鑫說,但只就單一醫師說明,仍應從旁再小心查證,以免關鍵、細節部分容易有所疏失。
慎重處理相關新聞
陳裕鑫表示,此新聞見報後造成智障團體的困擾,《蘋果日報》特別向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等關心弱勢團體表達歉意,並會將此做為日後類似新聞案例的檢討,特別是弱勢朋友的報導,能基於人文關懷與人權尊重,多予小心查證,以免對於當事人造成傷害。
智障者家長總會10/15對整件事件的評論和立場
蘋果不實、害慘智障;還我公道、記取教訓
經過智障者家長總會將近兩個月的抗議和追蹤,蘋果日報昨天(921014)於第四版刊載,『澄清亂倫案-蘋果日報向智障團體致歉』的新聞報導,對於從八月二十四日因烏龍報導引起的新聞效應,總算有個交代。
八月二十四日蘋果日報以頭版頭條的方式報導了一則天地不仁的新聞,那就是「媽媽委曲獻身助逞慾,兩智障兄弟涉亂倫四年」的智障者性侵害母親的社會案件。這個震驚社會的大新聞,卻在高雄市政府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的家訪、調閱病例等積極查證下,於八月二十七日發出新聞稿,澄清本案件,否決了報導的真實性。縱使有高雄市社會局的澄清說明,不過此報導卻已經讓社會大眾建立一套「智障者會逞慾,媽媽不從就會對其他婦女不利」對智障者扭曲的刻板印象。
更讓我們生氣的是,蘋果日報對於高雄市社會局之新聞稿,隻字未題。並於九月一日在第四版錯與批評欄回應讀者批評表示「本報報導該案前後均以詳加查證,並善盡保護當事人的處理原則。目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以找到該案母子三人,並進行輔導,為保護當事人,社會局不再對外公佈該案任何相關資料。」相對於頭版整版的報導,蘋果這種死不承認錯誤的態度,實在令人為之氣結。
蘋果日報事前不去查證事實的真相,了解事件來龍去脈,並提出正向解決類似問題的看法。卻花時間成本去處理報導後續的虛擬再現,建構這個不管是醫師私下透露或者記者杜撰的消息,企圖加強報紙閱讀者相信此虛構案件的真實性。事後,又不針對專業社工組織的澄清做報導和更正,這樣的做法除了徒增對當事人及其族群的傷害,更嚴重的,是踐踏了自己身為第四權的大眾媒體應該有的專業倫理。
十月七日,蘋果日報檢討其他媒體引用錯誤資訊來源,報導北市府官員接受性招待的新聞,倒是慷慨激昂的可以。不僅下「虛構故事、騙倒傳媒」的斗大標題,更將當天頭版整版用來檢討其他媒體和相關報導。可以這麼說,蘋果日報有點「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據蘋果日報表示,報導內容皆由前凱旋醫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李育峻告訴記者,且其他電子媒體也都有對其進行採訪。真如其所言,李育峻醫師的作為的確需要被嚴厲檢討,第一,他洩漏病患資料給媒體,嚴重違反專業倫理,侵犯病患隱私。第二,如有家暴或性侵害事件的懷疑,應該在第一時間儘速通報各縣市性侵害及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請其協助處理,而非告知媒體記者,擴大對當事人的傷害與困擾。
經過這樣的報導,將造成對社會工作專業的巨大傷害。將來真有性侵害或其他方式被害人的時候,會不會害怕事情曝光而降低其求助意願;也讓社工專業基於案主保護的倫理,和媒體尋求真相報導的價值間產生極大的衝突。在此,我們也要呼籲相關專業人員及團體、機構,將來儘可能不要透過這種方式,將相關訊息透露給類似的嗜血媒體。以免傷害了案主,又賠上助人專業的招牌。
兩個月來,向蘋果日報表達抗議的,均非該新聞報導所影射的當事人,不過該新聞所造成社會大眾對智障者及其他身心障礙者的負面印象之巨大,將造成幾年來好不容易推動的智障者回歸主流、融入社區的運動成效倒退十年。雖然在法律定義上我們不是直接受害人,在整個社會層面中,全國智障者、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都是這則報導的潛在受害者。我們有權利透過草根性、自發性的媒體監督力量,表達弱勢族群的強烈抗議。
縱使看到蘋果日報的澄清與致歉。但我們仍要再一次強烈呼籲,在媒體希望透過更辛辣的標題、內容和相(圖)片選取,爭取閱報佔有率提昇的同時,不要低估了台灣民眾的智慧和水準,以及我們將用實際行動抵制媒體的決心和力量。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副秘書長 孫一信
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
Posted by 竑廣 | February 27, 2006 2:55 AM
Posted on February 27, 2006 02:55
建議在【聯合報欺人太甚】該文的最上面加上【聯合報請向精神病患道歉】的連結。
後面串連的那篇有可能被Google擋掉了,前一篇在第一頁可以搜尋到。
反倒是終極邊疆Blog響應串連的文章排到了第三頁左右!
Posted by joe | February 27, 2006 1:29 PM
Posted on February 27, 2006 13:29
謝謝竑廣!很棒的資訊!
to Joe:
瞭解了,馬上照辦。
Posted by Portnoy | February 27, 2006 1:35 PM
Posted on February 27, 2006 13:35
與其要聯合報或其他媒體刊登一則道歉啟示,我更期待他們承諾為身障人士做一系列深度的報導。或許該報記者再深入了解精神病患及其家人真實的情況後,才會真正的對特殊人群改變觀感,否則只是剛好這二個案件可能不是精神病患而己,下次他們還是會用如此不恰當的標題。
Posted by Carol | February 27, 2006 5:35 PM
Posted on February 27, 2006 17:35
to Carol:
先謝謝你在文中提到這次的串連!
對我來說,道歉啟事和深度報導不是「與其...不如...」的關係,而是「先...後...」的順序。其實在聯合報首次聲明裡就提到了,他們「作過」深度報導,他們瞭解精神病患、他們不需要我們提醒...但是他們還是做出這樣的報導、下了這樣的標題....
而且他們也知道這樣的報導和標題並不適當,而自己在社論裡批評了這情形,但是當弱勢團體前往抗議時,他們毫無悔意。
我的立場很簡單:這不是單一個記者無知的問題,這是報社恣意妄為,為了吸引觀眾眼球和廣告主的資金,而背棄新聞倫理做出來的報導,這也是台灣的主流新聞媒體的共通弊病,他們認為讀者是軟弱無力的,是沒有權利回嘴的。如果聯合報不道歉,他將永遠失去讀者的信任,永遠淪為三流爛報。
Posted by Portnoy | February 27, 2006 5:53 PM
Posted on February 27, 2006 17:53
從聯合報的"未逾越專業規範"聲明中可以看出死不認錯的態度
我能做的只有在我的部落格裡面提及對聯合報的不滿和寫封mail給他們
但似乎沒多大成效
看樣子聯合報打算一再拖延,用時間來使大眾忘卻此事
Posted by jackey876 | February 27, 2006 9:29 PM
Posted on February 27, 2006 21:29
我們可能會忘記...就如同人類本來就會把難過的事情忘記...但是網路不會忘記聯合報作過的事,而我們也不會忘記一件事:那就是聯合報再也不值得信任了。
Posted by Portnoy | February 27, 2006 9:42 PM
Posted on February 27, 2006 21:42
如果聯合報繼續置之不理,也許真的來考慮 Google Bomb 聯合報,讓 Google 搜尋[聯合報]的時候,直接列出龜的那篇文章! 雖然暴力,可是也莫可奈何..
Posted by 葛力 | February 27, 2006 11:02 PM
Posted on February 27, 2006 23:02
to 葛力:
哈!其實我還有更暴力的想法...啊...好想講啊!
Posted by Portnoy | February 27, 2006 11:23 PM
Posted on February 27, 2006 23:23
講來聽聽啦! 說說不犯法吧.
要不然我的名字借你講! :)
Posted by 葛力 | February 27, 2006 11:42 PM
Posted on February 27, 2006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