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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觀]你是被害人還是加害人?

[媒觀]你是被害人還是加害人?

本文刊載於媒體觀察與教育基金會的季刊上,重貼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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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發起「聯合報請向精神病患道歉」的網路串聯活動,得到很多人的義務協助與加入聲援,其中絕大部分的人都與我素昧平生;而看著每天加入的部落格不斷湧入,我除了感謝,還是感謝,好幾次半夜看著電腦,眼淚幾乎流下來。 
 
支持聲援的聲音雖然不少,批評指責的聲音我也聽到了,例如有的人認為我正事不幹,盡作這些小鼻子小眼睛的抗議沒有用的;也有人認為我怎麼只針對聯合報,其他媒體就不管了嗎;這些批評其實都有道理,我也虛心接受,並盡力解釋我的立場。就如我回答立報記者時所說的:我沒有把網路和現實分的那麼開,因為精神病患者受到的傷害無分現實或是虛擬,而在網路上加入串聯的朋友們,他們的熱腸也無分現實或是虛擬。至於只針對聯合報的確是一種指標戰略考量,一方面因為該報報導呈現的問題最大,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媒體運動也無法一次就做到野火燎原
革命只能漸進,無法躁進。 

然而諸多批評指教當中,最讓我難以忘懷的是:「你們怎麼只關心加害人,被害人才需要關心不是嗎?」看到這說法時我腦筋還一下子轉不過來,心想:我們的確是關心被媒體迫害的被害者啊(精神病患者) 

想了一下我才發現,原來受精神疾病所苦的患者們在媒體呈現之下早已成為人人喊打的「加害人」!我只是覺得好奇,媒體是怎麼讓精神病患變成極不穩定的「不定時炸彈」,但同時又讓他們變成「心狠手辣」的加害人了?從這兩種看似矛盾卻又融合的精神疾病媒體形象中,我發覺,患精神疾病在我們的社會中,已經變成一種罪惡,而精神病患的存在根本被當成罪行! 

我在另外一篇文章[為甚麼要害怕智障人士與精神病患]裡說過,我認為媒體最大的問題是「他們把問題化約,刻板化,然後迅雷不及掩耳的決定某個人或某個群體需要負最大責任,有時甚至是唯一責任;往往,被眾人認為需要負責的人或群體,其實是其他人卸責考量下的犧牲者,他們也通常是最弱勢、最沒有社會地位的一群人,不會有人為他們出頭,不然也會一起被打成黑五類」。 

豈止精神病患!其實我們全都是這種媒體邏輯之下的被害人;我們因此喪失了對他人的理解與關心、我們忽略了社會的複雜與個體的差異、我們放棄了改善現況的可能我們受到的傷害還不夠多嗎?

Comments (7)

就和前幾天聯合報報導養貓與眼盲的關係一樣,貓明明就不是大多數人感染弓漿蟲的最大原因(吃生魚片的機會還大些),但標題的下法就好像是那麼一回事。

這中間明明有很多環節與重要的資訊,應該被傳達,
但是標題一下就把所有動物打死了。

我們的媒體,真的比法官還像法官。找出壞人(即使在不完整的想像中),遠比報導事實重要。

媒體邏輯,的確造就了許多誤會,例如:跳樓的都是"憂鬱症",亂講話的像是"過動兒",有成就的叫做"強人",罹癌還沒死的叫做"鬥士"...
有時候,一般人,把媒體的字眼,當作及時課本~
寶特瓶有毒嗎?巴西蘑菇是致癌?還是治癌?
有人不敢吃魚,因為海水污染,有人要吃有機蔬菜,因為一般蔬菜有農藥殘留..
似是而非的說法,混淆了社會大眾,雖然,鮮少有人質疑真假,卻大多相信報導,並信以為真.
媒體人,是不是都該問:"為什麼會這樣?"

Portnoy:

兩位的留言讓我想到一些應該提筆來寫的東西...

karou99:

在下於校內實習報時候
指導老師總是希望我們在標題上表達出最有衝突性的句子

即使老師沒有清楚的說:我要的就是這個
但在改稿守門過程中,就內化成大家普遍的編採原則
於是也造成不少次的問題,即使它只是校內的中文報紙

所以不難想像,在標題上採取最吸引人的策略
往往最容易以偏概全,以管窺天

Portnoy:

to karou99:
無須稱自己為「在下」,來者皆是貴客!

你說的的確是事實,也是新聞為了吸引讀者注意的必要之惡,這種新聞室控制決定了新聞的格調,然而格調也與競爭風氣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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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家炎尾燃對弓漿蟲事件報導的看法]
http://sdkfz251.blogspot.com/2006/04/blog-post_28.html

Portnoy:

哈!太棒了~
要是每次都這樣來一下,那麼媒體改革的代言人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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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是在April 26, 2006 12:23 AM發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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