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反思-從「犬間獄」談起
生命的反思-從「犬間獄」談起
這篇文章真的拖了很久,不知道該怎麼開頭。(<---所以我就這樣開頭了...)
最近很多人可能都看到了amanta做的公民報導,有關屏東的台灣之星寵物批發商...唉...(看了照片又有點寫不下去...)。我想說的是,人類在大自然中到底佔據什麼位置?而怎樣對待其他動物才是「正確」的,人類對動物的差別待遇又「正確」了嗎?
我去年曾經在BBS上和人進行我這輩子第一次筆戰,就是討論台北大學三峽校區內的流浪狗問題:
網路生涯第一次筆戰
筆戰延燒...
差不多該停戰了
筆戰之最後的灰燼
如果您沒時間看上面四篇...那我的立場很簡單:我知道人類會繼續殺害、浪費、毀滅其他生物的生存機會,以延續、維持、豐富人類的生活,我沒有打算去違逆這個我自己也深陷其中的走勢,但是我不喜歡看見人類在殺害、浪費、毀滅其他生物之前,還要先把該生物給污名化,因為配得上用「奸詐」、「兇惡」、「嚇人」這些形容詞的只有人類,因為只有人類會為了生存以外的目的而做出許多多餘的破壞行為,其他動物不會。如果要殺害這些流浪狗,就殺吧!但是不要為人類的嗜殺找藉口--儘管我發現人類很難不這樣作。
同樣地,說到保護或是拯救動物,我的想法是:人類不需要保護或是拯救什麼動物,因為人類自己就是動物,不應該認為自己比較高階,背負著什麼神聖使命;人類應該以平等和自然的心態看待其他生物,我們消耗其他生物才得以生存,而我們也必須成為消耗品,幫助其他生物生存下去,人類不需要因為正常的、必須的消費生命而感到內疚、自責,但是人類必須要思考「生命消費的理性」,因為理性,是自然賦予人類這種無自制本能的生物的一帖解藥。
例如前陣子曾經吵過的中國廉價毛皮製品與歐美毛皮市場需求的問題,我的想法是,富裕的人類買昂貴的毛皮來穿戴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但是不要假裝自己是無知的,或是高貴的、美麗的;雖然我個人對此敬謝不敏,但是我不會譴責穿戴毛皮的人,這是他們的權利,他們有權標誌自己為「我是一個願意花錢請中國的窮困勞工活生生剝下動物毛皮,經過歐美名牌服飾品牌設計師剪裁之後,並將這些非用以禦寒的毛皮穿戴在自己身上的人類」。這是他們的選擇,我雖然自己對此沒有興趣而且感到噁心,但是我尊重。
但是當穿戴毛皮的人類自願如此標誌自己之後,請不要假裝沒有這回事,不要假裝這些屠殺和你們沒有關係--不要自欺欺人,不要用感性的光華璀璨遮掩你理性的嗜殺。
同樣的,買賣寵物也是一樣的道理。我不齒台灣之星寵物批發負責人,以及所有從事類似行為的人類,不是因為他們違法,而是他們隱瞞這些事實,以虛假的面目販賣動物;我不屑所有去寵物店買動物回家的人類,不是因為他們沒有權利,而是他們自欺欺人,他們假裝自己「愛護動物」,但是他們的行為與自己宣稱的正好牴觸。
我看見男男女女去逛夜市的寵物攤販,我就作噁,但是我尊重他們有標誌自己為「我是一個願意花錢買寵物回家,然後間接促進流浪動物的增加、店家虐待寵物、強迫過度繁殖的人類」。這些才是事實,人類啊,我們有力量對其他動物做出任何事情,但是請接受並且承認這些事實,不要美化自己的所作所為。

Comments (11)
寵物產業的問題,這只是一角
整體來看,供應者、經銷商、消費者、流浪犬回收中心都是一環。
可以看到,其實寵物不是生命,而是一個產業,他們跟電腦一樣,被「製造」、銷售,到最後人們不要時,還需要「銷毀」。
要解決,無法從單方面著手,amanta的呼籲是一種,但那樣無法撼動這種產業結構,搞不好會助長他們。
Posted by jimmy | June 16, 2006 11:27 AM
Posted on June 16, 2006 11:27
補充剛剛說的,看下去amanta之後的文章,接下來就是較有幫助的行動了。
http://www.wretch.cc/blog/amanta&article_id=6875788
Posted by jimmy | June 16, 2006 11:30 AM
Posted on June 16, 2006 11:30
看了前四篇和这个,归纳一下,就是你觉得名要符实。
既然我们的行为是不“人道”的,(这个词估计又体现出人类的高人一等了:P),那就承认这种“不人道”。That's it?
Posted by lvoe | June 16, 2006 2:32 PM
Posted on June 16, 2006 14:32
to jimmy:
你說的對,如果寵物的生命一定得成為產業,那這個產業必須健全化!
to lvoe:
You got it!
Posted by Portnoy | June 16, 2006 4:07 PM
Posted on June 16, 2006 16:07
小小同情一下,一个简单的观点用五篇文章反复论述……
Posted by lvoe | June 16, 2006 4:46 PM
Posted on June 16, 2006 16:46
你不知道我那時候戰的多累...怎麼說別人都聽不懂....
Posted by Portnoy | June 16, 2006 5:33 PM
Posted on June 16, 2006 17:33
『屏東犬間獄實錄』,短短的時間,已經繞了地球好幾圈了。我很無奈看著悲淒的照片,想著..除了傳來傳去我還能做什麼?
有一次,我看到一個新聞,一個人質被關進狗籠子…歹徒被媒體形容成兇殘、泯滅人性。
狗籠子關人,符合殘忍,但狗籠子關狗呢?同樣是被關起來,同樣是關動物,為什麼前者是泯滅人性,後者卻未必。
反觀『屏東犬間獄實錄』,我們說那關狗的人沒有良心,但其他寵物專賣店的經營者呢?難道你把狗餵得飽飽的,就天經地義的買賣,這樣就算有良心嗎?
肉弱強食的大自然生態中,即便是為了生存而獵殺,也不會在野獸不飢餓的狀態下發生…而人類..卻有過之而無不及..人會比動物高尚嗎?誰在誰之上?我...不確定...
Posted by Eliner | June 16, 2006 6:17 PM
Posted on June 16, 2006 18:17
to eliner:
是啊,我有同感。所以我憋了很久,才寫出這一篇,幫自己發洩一下。
人類不是因為高尚所以才能主宰其他動物的生命,而是因為力量,高尚或進步只是一種偽裝...
Posted by Portnoy | June 16, 2006 10:53 PM
Posted on June 16, 2006 22:53
这个话题一旦展开不是一两句能说清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下午就看到ELINER的留言却犹豫了没回答。:)
但是自然之中,万物平等,我这么觉得。:) 没有哪个物种更高贵/高尚之类,none.
汗下自己,最近文章看多了?为什么突然想到,人类力量的强大,不只体现在可以在物理方面伤害/压制其他类,还在于人类的话语权……
Posted by lvoe | June 17, 2006 12:28 AM
Posted on June 17, 2006 00:28
很開心也有人這麼關心動物
希望將來真的能阻止這些痛心的事發生
也希望人不要再自以為能支配動物了
恩...能否跟你拿貼紙語法呢?
謝謝!
Posted by simplelamp | November 8, 2008 3:58 PM
Posted on November 8, 2008 15:58
已取得貼紙
:]
Posted by simplelamp | November 8, 2008 4:10 PM
Posted on November 8, 2008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