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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20060823公娼凱道抗議

[相片]20060823公娼凱道抗議



我對妓運、妓權等議題並不瞭解,只是我最近總是想:娼妓這個職業對這個社會到底有什麼壞處?想了半天,好像沒有...倒是那些真正傷害台灣的人被我們捧為台灣之父、台灣之子、泛藍中興共主...


20060823公娼凱道抗議 - a photoset on Flickr by cool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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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3)

Joe:

很抱歉...我是個妓權運動的反對者。實在不知道該怎麼長篇大論,但是"妓",無論男妓女妓,就是把人物化,當作商品販售;若要把性交易合理化成"勞務活動",那麼奴隸不也是一種勞務活動??當年林肯幹麻解放黑奴??台灣又幹麻追求人權國家??
問題不在當不當妓,有人願意當妓,曾幾何時也有人願意為奴;問題應該在於整個性產業的共犯結構,猶如當年美國黑奴在當時南方經濟結構的關鍵性。性產業的根本就是層層的控制和剝削,從中獲利的永遠是那些黑道角頭,官商共犯,皮條老鴇,而真正的生產者--妓,卻永遠是被壓榨的腳色。性產業合法化難道就能瓦解整個共犯結構嗎??只是讓這些豺狼虎豹更加張牙舞爪。
對於官姐的行動,無意詆損;對於支持性產業合法化的群眾,無論是著眼於工作權,著眼於婦權,或是著眼於任何的權益爭取,我也至上最崇高的敬意。
但是請大家再回到最根本的問題--請問,你們爭取的是誰的權益??失業的公娼嗎??如果是,那麼當勝利來臨的那一天,真正的最大獲益者又會是誰呢??
爭取社會底層人民的生存權不應該等於爭取性工作權;不然,任何物化人格的工作(或賺錢)方式,是不是都該理應被合法化(例如賣器官,賣血,賣小孩,代理孕母,專業人體實驗者......),而任何謂了生存而做的行為也應該被除罪化??
性交易如果只是那麼單純的拿錢"辦事",那又何罪之有??只是利之所趨,性產業無論合法與否,是必將繼續延續它古老的歷史.....

Portnoy:

我也不是專家,但我試著回答:
我想這個問題要分成幾個層級來討論,第一是合法化,第二是消除黑市,第三是什麼是罪?

不管是男妓女妓、男工程師女科學家、男醫師女律師,都是用勞動與知識賺錢,這點不知道您同意不同意?奴隸也從未消失,而是合法化、制度化成為所謂的外籍看護、外籍勞工、外籍幫傭,而這也讓人們不再那麼歧視與藐視勞動行為,儘管並未完全改善,這點不知道您同不同意?

我們都知道性產業是人類最古老的職業之一,但是為什麼地位一直沒有改善,而其他在古代被藐視的職業,例如藝人、戲子、商賈,卻都得到正面的提昇?

爭取妓權最大的獲益者是誰我不知道,但是不爭取妓權最大的獲益者就是層層剝削男女妓的老鴇、黑道、地方議員。

我認為性產業與賣小孩不同,但與你舉出的其他例子都相同,都是賣自己,而不是賣別人,而社會上是否因為接受性產業合法化就得連帶接受一切其他產業合法化,還可以繼續討論,不然其實我們也可以說既然可以在7-11打工出賣勞力,為什麼不能去當妓女出賣勞力,都是為了生存啊!那應該禁止去7-11打工囉?但我們都知道這些例子之間有相似的地方,但有也不能直接套用解釋的地方。

性產業必將存在,但是我們可以選擇性工作者因為非法存在而被黑道等勢力挾持剝削的慘況要不要繼續存在。

認識到娼妓在社會結構裡的必然性與被壓迫的現實,
我們作為理論上只能影響制度的公民,
恐怕只能支持除罪化,讓公共制度支持娼妓的生存與工作不因為非法地位而被「更多層地剝削」。
資本主義制度壓迫勞工一視同仁,
娼妓比起其他勞動者,更失去合法保障。於是除了資本主義的剝削之外,更加上黑道勒索、警察取締、不公平交易等等無法受保障的多重壓迫。這是除罪化運動的公共意涵。
性產業合法化,國家與公民就能介入,降低這些壓迫。光是看警察一項,就會從騷擾逮捕甚至暴力脅迫的角色,直接變成保護的力量。對於娼妓生存的權益影響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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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在2006年8月23日 22:52發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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