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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聽人2.0]文獻探討:第二節 你認為部落格是什麼--二、互動性

[閱聽人2.0]文獻探討:第二節 你認為部落格是什麼--二、互動性

二、互動性

自有部落格研究開始,部落格的互動程度就一直是部落格研究社群爭辯不休的議題(e.g. Herring et al., 2005) 。有研究認為部落格的互動性很低,連結到其他部落格的超鏈結也很少(Herring et al., 2004)。也有人指出部落格逐漸出會話的實踐(conversational practices)正在逐步發展中(e.g. Efimova & de Moor, 2005),社群形成效應也顯現在部落格之中(e.g. Merelo-Geurvos, Prieto, Rateb, & Tricas, 2004, 轉引自Efimova L, Hendrick S. 2005)。越來越多的證據都證明了在部落格中逐步地在形成了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證據包括了部落客自己對於部落格產生的社會效應之談論(e.g. Mehta, 2004)、針對特定部落格社群文化的研究(e.g. knitting community in Wei, 2004, or goth community in Hodkinson, 2004)、還有對於部落格超鏈結的統計分析(轉引自Efimova L, Hendrick S. 2005)。這些證據,在在都指出,在部落格空間(blogsphere)中,社群的出現並非偶然,而是共同的興趣和話題讓部落客們「連」在一起。

與其它的線上社群(像是BBS論壇或聊天室)相較起來,部落格社群的形成來自於部落格與作者之間的聯繫,而非由於共用一個網路空間。Efimova & Hendrick (2005)認為,在一方面來說,部落格社群的出現是很詭異的,因為部落格理應是非常高度個人化的空間;但從另一方面來看,由於人類本來就是群居的動物,就像在城市裡有自己的家和公共空間一樣,個人私有空間與社群空間理當共存。就如同居住在城市裡一樣,部落格空間的人口分佈並不平均,也不整齊。在有的鄰里中,交流著許多的社會活動和溝通行為,有的鄰里卻只不過像是將房子隨便聚集一塊,居民之間毫無共通點,也沒有任何互動。有的部落格社群空間具有明顯的範圍和邊界,但是大體來說,要界定出社群的範圍非常困難,尤其是對於非社群成員的人而言。

對部落格玩家來說,他們也認為部落格是社會互動性高並且有社群特性的。除了部落格會連結到其他部落格以外(Cavanaugh, 2002 轉引自Herring et al, 2004),有些部落格也開啟迴響功能,讓讀者可以就個別文章發表評論,讓部落格具有對話的功能(Blood, 2002a, 轉引自Herring et al, 2004)。Blood稱社會互動性在日記式的部落格當中最為顯著。日記部落格的焦點在於生活書寫(Mcneill, 2003)。但與傳統日記不同的是,日記部落格不是只留給作者私人觀看的,也不是作者個人獨立完成的,而是藉由部落格公開的性質,與觀眾共同完成的。

Anderson(1996)認為作者在產製文本的過程當中就已經隱含了觀眾的存在,而Bloom(1996)的看法是日記的作者在寫日記的時候,都有觀眾在心裡—孩子或伴侶—以及一般的陌生人。Langellierc和Peterson(2004)將回饋(feedback)定義為在表演中,表演者與觀眾共同互相定位彼此所在的一種行為;他們認為表演者會依照觀眾的反應來調整自己的表演,就如同打靶時藉由觀察上一發命中的位置來調整下一發的準頭。對部落格來說,作者可以在正式表演前先以其他方式,如電子郵件和即時通訊先「預演」,以此來判斷表演需不需要修改,也可以在發表文章之後,視觀眾的迴響及引用來調整之後的文章。另外,作者也可以直接修改原本的文章中的所有元素,包括圖片、文字、引用等。

許多作者或部落客認為迴響、引用、與超鏈結這些行為在本質上是在進行互動的對話。Marlow(2004)提出「雖然部落格基本上是一種對於個人出版的創新型式,但同時也產生了一種新的網路社會互動模型:一個大量分散,卻又完全連結的對話,包含了所有想像的到的話題及喜好。」Blood(2002)說的更明白:「如果你在引用原始文章時沒有和它作鏈結—特別是那些與你立場不同的—無論你的網站長什麼樣子、更新有多頻繁,你都不是在經營部落格。」(轉引自Herring et al, 2004)

以開放的部落格為基地,以部落客所能利用的Web 2.0互動工具越來越多,像是留言板、行事曆、繪圖板、部落格寵物...等,都讓部落格寫作添增了許多樂趣跟實用性,更重要的是,部落客不需要熟悉複雜的網頁技巧,樂於分享與創造才是善用這些工具的基礎,雙向甚至多向的對話在部落格上稀鬆平常。然而主流媒體則往往受限於媒體本身的特質跟新聞意理,報導多半以封閉式包裹型態投遞給閱聽人,儘管媒體提供閱聽人以投書或要求更正的方式行使回應權,閱聽人也只能在主流媒體願意接受的前提下,用主流媒體規範過後的方式表達個人觀感與批評,可說是處處受限,已無法滿足部落客要求的開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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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是在2007年5月20日 14:50發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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