訕笑我自己的訕笑
訕笑我自己的訕笑
當我聽說我的朋友阿藹oiwam--香港獨立媒體、interlocals 、與GVO的重要編輯成員--可能會因為在這篇文章(英文版在此)中抗議香港政府利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來威脅和震懾香港網民在討論區、留言板、blog、乃至於所有超文本上添加超鍊結的(hyperlink)的權利,而陷入官司紛擾,甚至面臨敗訴之後入獄數月的可能性時(希望這可能性不高),只能覺得荒謬、可笑。
不過才想訕笑香港政府的濫權爛法時,我馬上就想起晶晶書庫因《猥褻罪》而被定罪,以及何春蕤教授的學術教學網站因為張貼兩張人獸交圖片以及相關網站超鍊結而被台灣十三個團體聯名告發的動物戀網頁事件簿。
所以我只好訕笑我自己的訕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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