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林濁水在i'm a councillor, Get me out of here活動中被英國青少年選為冠軍!
賀!林濁水在i'm a councillor, Get me out of here活動中被英國青少年選為冠軍!
今天晚上加班的時候,負責此活動的Ben突然透過skype傳訊給我,迫不及待告訴我這個好消息,同時希望我轉告林濁水委員:他被參與此次活動的英國青少年選為國際組政治人物最後勝利者!
這有點說來話長。九月九號在我這篇文章下出現了一則跟文章毫無關係的留言,留言者就是主辦活動的Ben Denton。我看完留言寄信給他詢問有何貴幹,他說他是透過Solana,GV的管理編輯(我的上司之一)介紹才來找我的,因為他希望能邀請一位來自台灣、擔任過或現任政府公職、最好是民意代表的人來參加他們的活動。
簡單來說,這是一個由英國青少年發問,政治人物回答的對話活動。一開始當然是從英國內部開始執行,由於成效卓著,今年更把規模放大,希望邀請來自世界上其他地方的政治人物代表參與。活動期間從10/13-10-17,Ben會當主持人,每天從英國青少年拋出的問題當中選出數個,請參加的六名外國政治人物回答,然後再由青少年針對這些答覆的內容進行投票,每天淘汰一位,最後選出一位勝利者。而正如我們已經知道的,這位勝利者就是台灣的前立委林濁水。
我跟Ben之後透過skype聯絡,漸漸了解這個計畫的有趣之處,因此便積極想找到一位適合代表台灣的政治人物來參加。我一開始想推選綠黨的人來當代表,不過都不符合擔任過政府公職這個條件。我也沒有要排除國民黨籍,只是腦袋裡頭還真是想不出半個我願意推薦出國比賽的國民黨人。民進黨中,我只想到兩個人選:蕭美琴跟林濁水。我跟蕭在總統大選前的一場公視節目中碰過面,不過僅只於此,連名片也沒有交換,倒是有訂閱她的部落格;我也僅看過林濁水一面,只不過是因為當時民進黨跟媒觀都在同一個地方辦活動,中午在餐廳吃便當時遇見的。我記得林也有部落格,不過我沒有訂閱。
我想要聯絡這兩人應該不難。於是我透過icathy要到freddy的email, 然後麻煩freddy告訴我怎麼聯絡這兩人。蕭當時好像正好在國外,聯絡不上。林則是手機打了就聯絡上了,本人非常客氣非常和藹。於是我便跟林要了email, 把相關資訊寄給他,希望他先過目。
不過林一直都沒回信,中間我還去蕭的部落格留言過,不過也沒回音,加上我也忙工作忙忘了,好在Ben有記得催我,我才再打電話跟林確認,並,經我再三勸進,林終於爽快答應參加這個活動!於是就在最後期限內,林成功在bigvote的網站註冊,成為了這次活動的台灣代表。
超級烏龍的是:本來林謙虛表示英文可能有點問題,所以我自告奮勇跟林說我願意擔任翻譯,替林將青少年的問題與他的答案進行中/英翻譯,不過後來活動開始...我徹底忘記這件事情!!!直到活動結束的今天,Ben寄信給我,並skype通知我,我才又突然回神想起這件事,而且林委員已經被選為最後贏家了!
我馬上上網去看林的問答紀錄(請到這個網頁下方選擇guest登入,登入後於網頁右上角選擇international,就會跳到跨國組了),在我看來,所有的問答都恰到好處,包括「你喜不喜歡巧克力?」這個問題也答的很好XD。推薦大家都去看看!
在我看來,這個活動一則鼓勵並實現了青少年直接與平常根本不想接觸也接觸不到的政治人物對話,讓他們體會到政治並不一定只是打高空,而是可以碰觸、可以質疑、而且可以得到回應的--只要方法用對、只要樂於參與、勇於提問,就能得到回覆。
現代社會中,媒體中介了政治,就連成人都逐漸冷感或是錯將焦點放在媒體撈出來的片段訊息,更不用提根本無意了解的下一世代了。透過這個活動,青少年能夠培養出對政治與公共事務的敏銳度與關注力,也會更重視自己現在以及未來能夠扮演的角色跟發揮的影響力。
再者,政治人物透過與青春無敵的青少年在網路上對話,我認為某種程度上也洗滌了平常的官腔官調,重新學習如何用一般人聽的懂的方式談政治、談社會、談國家。而對於參與跨國組的英國外政治人物來說,更是跨文化、跨年齡、跨「世界」(第一世界/第三世界)的良性刺激。
在此除了恭喜林濁水先生,也讓我想起台灣的青年國是會議。之前幾屆到底辦得怎樣我不知道,不過今年則傳出「越來越差」、「藍營政客毫無誠意」的聲音;我不認為青輔會辦這個活動不好,不過或許未來可以加入bigvote這個活動點子的一些元素,讓年輕人的活動真的年輕一點,而不是逼年輕人提早進入半衰期。

Comments (6)
的確是有意思的活動,相較之下,希望地圖的提問嚴肅多了,可能無法吸引青少年參與。
Posted by nchild | 2008年10月19日 02:05
Posted on 2008年10月19日 02:05
畢竟這是特地為了青少年設計的活動,針對不同年齡層或是族群來設計活動是長期目標吧。
Posted by Portnoy | 2008年10月19日 14:16
Posted on 2008年10月19日 14:16
哈!原來你是罪魁禍首。我還在想委員是從哪裡找來的網站,讓我那幾天拼命翻。
Posted by 林口土雞 | 2008年10月22日 16:05
Posted on 2008年10月22日 16:05
@林口土雞
原來是您幫忙翻的!感激啊!翻的太棒囉!多虧您了~
Posted by Portnoy | 2008年10月22日 16:09
Posted on 2008年10月22日 16:09
呵呵,謝謝.
另外替林委員跟您道歉,他不是故意不回你EMAIL. 實在是因為他對電腦這種東西實在不太熟,請您對一位六十一歲的老人家多包涵:P
Posted by 林口土雞 | 2008年10月23日 16:27
Posted on 2008年10月23日 16:27
當然不介意囉~結果圓滿就好啦!
Posted by Portnoy | 2008年10月24日 02:31
Posted on 2008年10月24日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