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對Google提出告訴,理由是Google未經授權,擅自將法新社的新聞及圖片放在Google的新聞蒐集網站Google News上,而今天Google宣佈將撤下所有法新社的新聞及圖片,作為一種退讓與妥協,美聯社更公開聲援法新社,看樣子也有可能加入這場訴訟案。
這起新聞發生大概一個禮拜了,我本來也不太重視,心想這類事情八成會馬上達成和解,沒想到法新社心意堅決,還讓美聯社也加入戰局,我認為這可能會導致新一波網路上的內容與通路大戰。
Jedi認為Google是「出口網站」,因為它幫助網路使用者以最快的速度得到想要的資訊,反而使得傳統包山包海的入口網站光芒盡失。的確,Google的手法的確比較像是以「鄉村包圍城市」,在所有人不知不覺當中,赫然發現已經離不開Google,
但是這起訴訟案件卻重新引起了內容與通路之間的審思:Who is the King of the Kings?
搜尋引擎和網路內容提供者具有很密切的共生關係,主要是因為網海無涯,若是沒有搜尋引擎的幫忙,使用者尋找內容的成本就會過高,但要是沒有內容,搜尋引擎也像是輪子的廢物,哪都去不了。
有人認為內容是王,好內容不怕沒人要,像最近flickr的好內容就被Yahoo給買了去,也有人認為通路是王,7-11一聲號令,莫敢不從。
Google致力於成為網路上的通路王者,這代表著當Google找不到某個網頁的同時,這個網頁就等於不存在,Google皇上後宮佳麗何止億萬,雖然他很「勤勞」地在「寵幸」妃子們,每小時都放出好多的「小分身」在你我的網路香閨中刺探,但是排名總是有先後,而這排名值錢的緊。
總是有人敢掀起革命,這次法新社就要來挑戰皇上的權威。很多人大概覺得很奇怪,Google肯用法新社的新聞算是給她面子才對,而且Google也沒有將整篇新聞都放在自己的網站上,而是提供整理妥貼的鏈結和具有適當吸引力的新聞圖片來幫助網路使用者更容易來到法新社的網頁,等於是多個宣傳廣告,何樂而不為?
這也是大部份網頁擁有者的思考,因為Google找的到自己的網頁是福氣,排的很前面更是運氣,高興都來不及了,還告呢!但是Google說到底也是家商業公司,就算再怎麼秉持「不為惡」的經營哲學,也難保它真能那麼公平排訂網頁次序。試想,要是有一天,大家都從網路上看新聞,而且都從GoogleNews開始一天的早晨,那麼新聞社和報紙能不害怕嗎?廣告主哪還會和新聞社與報紙談生意,當然都轉為和Google打交道了,要不然新聞社和報紙也得卑躬屈膝,不然Google News沒有鏈結,就等於沒有這家報社了。
以上的情形看似天馬行空,但是也不是只有我有這種狂想,Googlezon就描述了NY Times被Google和Amazon合併之後的公司徹底打敗的可能性,一切真的很難說。
3.24補記
自由時報:法新社告Google侵權
新華網:法新社告GOOGLE 分析者:可能導致搜索引擎受限


我認為這應該是個通用的原則性問題, Google 新聞跟 Google 搜尋應該被相同對待. 如果新聞網站因為宣稱 Google 未經授權擅自將法新社的文字與圖片放到 Google 新聞, 那任何的小站是否可宣稱 Google 未經授權將該站的文字與圖片放進 Google web & image 搜尋? 我想 Google 會對小站說, 你自己去設定一個阻擋 Googlt bot 的 robots.txt 吧! 嗯, 這裡就有不同的道德標準存在了. 作為法新社這樣大的媒體, Google 不願得罪而和解, 對小眾媒體或網站我想大概不會這麼有禮貌.
是否可以刊出對方網站的部分文字及圖片? 我不太懂得法律上的見解為何. 但是我知道有 Creative commons 的授權在存在. 而我的異想則是, 會不會將來有一天, 當這些適法性的問題一一釐清後, 所有搜尋引擎能搜的範圍變成只有 CC 或類似授權後的網頁, 才可被以展示部分文字為搜尋結果的方式存在?
嗯,我也想到了這個問題,類似的問題還有「頁庫存檔」這種方便卻又恐怖的機制。
不過要是CC授權才能被搜索到,這對公司企業來講也不是好事,現在Google和大家的默契依然在,法新社率先來打破這種默契,一旦判例出現,不知道結果該高興還難過。
話才剛說完,Yahoo就launch了一個新的搜尋引擎,
可以直接搜尋CC授權之後的網路素材, 看樣子這可能會成為趨勢。
我比較好奇的是現在的Social Bookmark幾乎都有提供Snapshoot的功能,不知道會不會又引起其他的爭議。
的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