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才藝販買到隱私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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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視上的談話性節目數量與日俱增,除了政治性的call-in節目以外,娛樂綜藝性的談話節目最近更是有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其中的指標性節目莫過於「康熙來了」與「兩代電力公司」,前者以藝人為主(偶有其他領域來賓),後者以議題為主,都受到廣大觀眾群的歡迎,也是金鐘獎的得主。其後仿效者不斷:例如康康嚇一跳、今夜女人幫、麻辣天后宮...國光幫幫忙、智勇志永電力公司、桃色蛋白質等族繁不及備載。

相反的,傳統大型綜藝節目逐漸凋零;從「群星會」到「雙星報喜」,從「鑽石舞台」到「龍兄虎弟」、「超級星期天」。這類的節目曾經是許多觀眾的最愛,是全家大小週末的必備娛樂,但如今盛況不復,不但數量驟減,許多該時段的節目也逐漸轉型為談話性節目,像是「快樂星期天」、「綜藝大贏家」、「十字路口(邊吃邊談話?)」、「大家來說笑(藝人互相兔槽的部份)」等等。

整體來看,我們越來越少看到藝人準備才藝表演、現場演唱歌曲、演出短劇;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的藝人(大部分)坐在豹紋的椅子上,與主持人一來一往,回憶私生活中的點點滴滴、談論本來對藝人屬於禁忌的麻辣話題。這類的談話性節目給觀眾一種「貼近」大明星的感覺,就像是"behind the curtains"的幕後花絮,也像是電影NG片段的節目規格化。

「演藝圈」長期以來一直蒙著神秘的面紗,藝人的明星光芒就是倚靠這層面紗而生。藝人的私生活在以前一向是遮遮掩掩,扭扭捏捏;但如今情況大不相同,不但年輕藝人願意上節目大談感情與私密生活,許多老一輩的藝人,未發片的歌手,以及過氣的藝人也都成為了娛樂談話性節目的座上賓,話題性及收視率不但不輸給當紅偶像,還常常凌駕於其上!

可以從許多角度來研究這個議題,例如頻道間的過度競爭,與節目外製外包制度,導致製作人以節省成本為主要考量,而眾所皆知,談話性節目成本最低;或者,是觀眾口味的轉變,與整體社會風氣的開放,導致此類節目成為顯學,順時勢而生?又或者這情形只是短時間的風潮(fad),暫時滿足了觀眾偷窺的欲望,不久就會沉寂?

我在這裡選擇一個不那麼批判的角度:藝人真的想說話!

也就是說,以前的藝人雖然常常手握著麥克風,但實際上並沒有許多機會能讓他們講出心裡話,或是暢談一些價值觀與人生觀;表演成為他們唯一的面貌,舞台裝是唯一的服裝,而明星的光芒是甜蜜的負荷。以前台灣僅只有無線三台時,綜藝節目的時間有限,而要消化那麼多的歌手演員藝人,只得採群星聚集的節目製作方式,因此每個藝人準備出來的簡短談話和特殊才藝,都是時間限制下的產物,必須能快速抓住觀眾的目光與主持人的興趣,否則表演機會一縱即逝。

如今情況轉變,頻道數激增,為了要填補那麼多的時段,藝人既沒有那麼多時間去學才藝、想笑話、排短劇、練歌喉,也不能老用同一套東西上場,只好轉而上談話節目。娛樂性的談話節目,不管是藝人為主還是議題為主,大抵就是談論「自己」。談論自己最容易了,不僅不需要背誦台詞,也不用自己製造氣氛,交給主持人就行。藝人樂得輕鬆,何樂而不為?

加上狗仔隊風氣盛行,藝人八卦滿天飛,談話性節目就成為藝人與節目單位共謀的好機會:藝人負責澄清,偶爾順便爆料;節目單位則提供時段,讓藝人暢所欲言,順便搭上八卦的列車,坐享漁人之利。接下來,藝人在節目裡說的話,又可以成為娛樂新聞的頭條,當作狗仔隊的下一目標,如此生生不息,簡直有如聚寶盆!

除了八卦緋聞的澄清,藝人也可以藉由談話性節目打歌打片打活動,把個人私底下那一面選擇性地揭露在觀眾面前,除了製造話題,也試圖拉近與觀眾的距離,提升觀眾對藝人的向心力,最終目的當然是提高銷售與人氣;比起娛樂新聞的短暫時間或八卦造成的焦點轉移,談話性節目成為藝人的新寵:暢所欲言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這在以前傳統的大型綜藝是極不可能的事情。

總歸來說,談話性節目讓藝人從「才藝販賣」的角色,漸漸轉移成「隱私販賣」;在資訊社會裡,每個人的隱私都是可以計價的商品,而公眾人物的隱私更是價格高昂,投資自己的「隱私股份」,培養觀眾對自己個人隱私的興趣,會越來越成為藝人經營自己的重點方式。不過,目前我們看到的情況是:藝人被過多的談話性節目通告壓榨,賤價出售自己的隱私,談話節目漸趨同質,議題也不斷重複,更有漸趨低俗之勢。我認為,娛樂談話性節目有其存在之價值,但仍須在量與質之間尋找平衡點,不然以台灣銷耗議題與藝人光芒的速度,很快,過不久,不是沒有藝人值得訪談,就是許多不值得一再訪談的藝人,一直重複接受訪談了。

7.17補記:
傳學鬥的補充回應

上期電子報鄭文〈從才藝販賣到隱私販賣〉指出現今娛樂談話性節目當道,這其中又以窺探明星隱私的節目為多。文末,作者感性地呼喊:即便這類談話節目有其存在的價值,但(再怎麼樣)也該稍微平衡一下了吧!畢竟八卦不是我想看的(好懷念從前藝人說唱逗笑的功力)。

若分析鄭文中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可從娛樂產業的結構處著手,徵結在於:頻道擴增後的有線電視,非但沒有因為數量上的增加帶來多元性的娛樂節目,反而在成本考量下,大幅刪減節目製作成本。再拜「康熙來了」個案的成功(偶然或巧合?)於是,成本低廉的談話性節目成為各家電視台的最愛。另外,我們也可發現,這類談話性節目多分部在有線電視。這同時反映了有線電視在經費限制下,寧可搭順風車;或是直接向老三台購買一、二十年的節目帶,填充時段,而不願投注資金、人力於新型態節目開發上。擺爛者,更直接抄襲日本的綜藝節目,大言不慚地宣稱這是創意改造,更符合本土口味。

這樣的市場基本面,重構了藝人的表演、行銷模式。沒有了舞台,你不再需要準備才藝來表演,只要你有足夠的話題,你便可藉著隱私的販賣,行銷自己。前不久倪敏然的過世,令不少人感嘆台灣娛樂環境之惡劣。管你有十八般才藝,若不懂得在娛樂節目中展示一下身材、不小心洩露正在與哪位小開交往、有沒有懷孕,那也許終究得被娛樂圈淘汰。只是,我們不禁要問:如果藝人們習於藉由操作隱私販賣來提高自己的曝光率,又有什麼正當的理由指責狗仔侵犯他(她)們的隱私呢?

反身來看,談話性節目的流行,還必須回到觀眾市場來探討。我們要指出的是,即使是當紅的「康熙來了」,其收視率也僅在百分之一左右俳佪。這又如何能以「具市場利潤」作為各電視台瘋狂開播談話性節目的依據呢?只能說,這種競爭是在小餅上爭芝麻粒。各家電視台又怎能以為這百分之一的收視率就代表了所有觀眾的喜好?自由的競爭市場,卻造成了高度的趨同性?真是何其諷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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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販賣,不也有blog就是這樣成名的嗎~~大陸的木子美,呵~台灣好像也有囉!(http://popblog.focusing.com.tw/index.php?pl=71)
btw~從schee那邊看到這篇Blog新時代也很值得一看!(http://blog.yam.com/munch/archives/226817.html)

其實我在寫這一篇的時候,就覺得藝人的blog就是一種持續的談話性節目。

另外,那篇[blog新時代]我覺得寫的很好,但是結尾我並不贊同(因為我是個樂觀,立場稍微偏左而已的人),有空再來回應吧!

還有價值的藝人,多半不會主動輕易走向隱私販賣,所以這也是藝人M型化的現象,隱私販賣是賤賣,在還有價格上升或維持空間時,藝人或他的經紀人都不會笨到販賣隱私,所以我不贊成:藝人真的想說話 的理論,而且說話的藝人多半說的不是真話,是戲話,是誇張的對白,不能全信,連一半都不能全信。
還有個狗仔文化,過度的養 套 殺 有價值的藝人,造成價格崩壞,台灣畢竟不大,養個好藝人難,殺卻夠狠夠快,等到沒得殺時,或許就是娛樂圈的轉機。

這是五年前的文章了,現在的我與商姐感想同。

談演藝圈現象,切記不能以偏概全,一個有價值的超級大牌,抵得上十個百個普通藝人,怎麼衡量代表性?一部阿凡達的產值與影響,怎麼衡量?還是有藝人對表演執著 對才藝精進,只是數量比例下降,但產值呢? 提供業界的觀點,供學界參考,不要老量化演藝圈,除非確定量化的標準。
補充:你大部分的理論我都贊成,但演藝事業就是不同一般行業,千萬別忘了闡述獨特性的重要,這個行業賣的是獨特不是通則,抄襲康熙來了,不是只是想抄,而是想不到新點子前的過度,是不開天窗不得不然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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