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VO]新加坡政府鎮壓部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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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由言論,抑或濫用網路表達意見?

前陣子馬來西亞的部落客才為了讀者在部落格上留下的煽動性迴響而緊張不安,深怕會惹上法律問題,沒想到新加坡政府決定在同一個禮拜內以騷動法案起訴三名部落客。

此舉讓不少海峽兩岸,也就是東南亞連結最緊密的這些國家的部落客,感到無比的矛盾及驚愕。根據美聯社的報導,這幾次由新加坡和鄰近的馬來西亞所進行的逮捕行動,已經在網路上造成恐慌,因為這兩個國家擁有類似的法律及種族敏感。類似的地方在於回教馬來社群在網路上是被詆毀污蔑的目標;不同點則在於回教馬來社群僅佔新加坡百分之十五的人口,而卻在馬來西亞佔有百分之六十五的高人口比例。這使得這兩個鄰近國家的部落客對這件事產生了截然不同的反應。

九月十二號,新加坡政府引用騷動法案起訴二十五歲的Nicholas Lim Yew、二十七歲的Koh Song Huat,因為他們在網路上發表了種族主義者的言論,引起騷亂,這是近十年來第一次引用此法。

九月十六日,新加坡的部落客Gan Huai Shi,一個十七歲的學生,因為提倡仇視,違反騷亂罪的第29章,而被指控七項罪狀。

根據消息指出,新加坡人要是被指控違反騷亂法,一旦判刑定讞,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

在第一個案子當中,Nicholas Lim和Benjamin Koh兩名部落客因為在網路上製造反穆斯林言論而被起訴。兩人的言論是為了回應海峽時報論壇刊登的一封信,信中詢問道計程車公司是否容許沒被關在籠子裡的寵物上車,因為新加坡大部分的回教徒不能接觸狗的唾液。

Lim在新加坡一個線上愛狗人論壇發表了他的評論,www.doggiesite.com。Koh在狗舍工作,負責照顧狗,據說也在他自己的部落格,Phoenyx Chronicles上發表了類似的種族主義者言論,部落格設在www.upsaid.com

根據新報公佈的法院文件,Lim在論壇上的留言一開始就這麼說:「這些人是白癡」。他接著繼續發表對穆斯林貶低藐視的言論。跟著他把注意力轉到中國人和印度人身上,他寫道,聽「中國人和印度人的抱怨也讓人很煩」。

Koh的言論更為銳利。根據媒體報導的法庭文件指出,他的部落格文章充斥著粗話,針對著馬來人及回教徒發表長篇大論。在他的部落格裡還有一幅烤豬頭的圖片,上頭有著專為回教徒處理的肉品標誌「a Halal look-alike logo」。

在第三個案子裡,Gan被控經營一個倡導種族主義的部落格,他稱之為第二次大屠殺,內容主要攻擊基督徒及同性戀。他也被指控常常抨擊當地馬來社群的生活型態、宗教信仰、以及經濟情況。

為什麼有關當局要插手,並引用騷亂法案來對付這些在網路上斥罵伊斯蘭及穆斯林的公民呢?有很多種說法。

網路上有說法認為這是為了要剝奪網路上的爭論,因為網路無邊無際,有關當局很難徹底巡查或是加以控制。也有人認為此舉是政府為了間接向網路中的政治及其他領域的言論發放警告,要他們知道界線在哪。

兩種說法都有道理,因為就在九月十七號,官營的新加坡海峽時報就刊出了一則由政治新聞編輯Paul Jacob所寫的評論,替官方先設下了立場。這則政府發言將在網路上支持及維護法律的責任分擔給了部落格及網站的擁有者。評論中指明:

網路不是個人空間。

但是那些透過網路發放誹謗訊息的人認為他們不僅是匿名的,而且沒有任何規定及約束可以限制他們。要是網站主人及管理者沒有盡責,網路公民又不嚴格遵守規矩,便會加深這種認知。

據說新加坡約有超過一百萬名積極的網路使用者,可想而知,比起那些鼓吹仇視、嘲笑、以及對別人的信念表示懷疑的份子,有更多人有能力去做好事,並且維持網路系統的治安。

所以與其質疑政府為什麼要這麼做,或是還有沒有更適合的法律可以引用,又或著這是不是一次政治壓迫的前奏曲,不如由主動的使用者施展力量,並且自己將這種情形壓制下來。

這篇文章以一個抱怨者的話結尾:

這些傢伙所作的,就如同一些人已經說過的,就是要讓部落客和聊天室背上惡名。

如果社群不想要有老大哥在後頭監視,最好的辦法就是自己監視自己。

評論發表當天,新加坡總理李顯龍隨即給了此議題一個適當的背景。海峽新聞亞洲報的一則相關新聞馬上被北京的人民網新華網採用。

「這就是訊息,這是難以接受的。這是違法的,騷亂法特別註明如果你引起種族間的不信任和敵意,我們就會依法處理。」

媒體引述新加坡總理的話,強調新加坡對於多元種族和多元宗教十分重視,政府將會對任何發表種族主義言論的人採取行動。

毫無疑問的,不少新加坡部落客說這些違反法律者不值得同情,因為他們的言論讓人感到不愉快,但是這起案例也引發了新加坡政府可能加強社會控制的疑慮。

「一部分的我對於這兩個發表極端種族評論的人得到懲罰感到很高興,」部落客「MercerMachine」寫道,「另一部份的我,對於現在這樣連一點假裝出來的言論自由都沒了的情形,非常反感。」

Coup de Grace」是另外一個很快就對於這起事件有所回應的部落格。他承認他在部落格裡曾經反對過新加坡版本的增進婦弱就業行動,「這會讓我吃上官司嗎?」他問道。他認為這項法律行動會讓對社會有益的言論與辯論都消失,並且將騷亂法中讓部落客遭到控訴的章節描述為「模糊的讓人很煩」。

同一時間,那些求知若渴的部落客開始上網查閱騷亂法部落客Zeenie說道:「我唯一一次聽到「騷亂」這個字,是在電影Last of the Mohicans裡頭。」

有關這個法案部落客Sammyboy說:「根據這張表單,每個母親的兒子和女兒只要在這裡留過言,馬上就會被送進監獄了。」

部落客大衛的身分是個二十來歲的軍人,他說民眾會因為「說出他們的意見」而遭到逮捕這件事嚇壞了他。「人們會說如果我玩弄這些規則,我不會有事,但是誰來決定這些規則的?」

其他人則質疑此法是否為雙面刃。住在上海的加拿大部落客Myrick觀察:「這樣做並無法解決種族主義的問題,只是讓這個問題躲到檯面下並且更惡化。」

另一方面,Benjamin Lee,也就是Miyagi先生,他透過部落格娛樂讀者,但從不牽扯種族或文化的敏感地帶,他告訴海峽新聞亞洲報:「很多人會開始盯著他們的部落格,思考自己有沒有發表任何騷亂的言論。我認為因為如此,這件事會開始傳播,這對新加坡部落格社群來說是個負面宣傳。」

即使是諷刺作家布朗先生也察覺到了這股恐懼的氛圍,並且發表了一篇忠告:「在任何媒體上發表種族仇視的文章,不管是部落格、電子郵件、平面媒體、電視、廣播、還是你放在人家車上一張小紙片,在新加坡都算是犯罪,即使在許多其他國家,如英國,也是一樣。有些事情要記牢,不管你是不是部落客。」

如同已經準備好應付將接踵而至,來自部落客的「支持言論自由」說法,Alee J,英國布里斯脫大學法律系的學生支持布朗先生的論點,指出新加坡並不是唯一限制言論自由的國家。

原文鏈結

4 Comments

測試

沒辦法輸入英文,真怪...

heeh?怎么会这样!

我可以耍白一下嗎?

[啟動哭叟模式]

建議新加坡的少數族群採取「以德報怨」做法 (很偉大吧?跟姓蔣的一樣偉大喔),籌措資金聘請律師,替少不更事的尼古拉斯‧林 (哇,洋名耶,好高級) 打官司。勝訴之後呢,就仿效倪敏然友人陪同夏禕召開認錯記者會的做法,讓姓林的在各家媒體的鏡頭前泣不成聲高呼「我錯了」(記得不要講錯台詞喔,不要講成「我不要離開親民黨」,不然就糗了)。嘿嘿不錯的節目吧?收視率一定高。

[關閉哭叟模式]

既然該死的是歧視者,那就立個反種除歧視法不就結了嗎?這跟什麼騷亂不騷亂的有什麼關係呢?趕快把石器時代流傳下來的老舊法條廢掉吧。否則等到那天新加坡變成極右派執政的時候,倒霉的就要變成少數族群了 (想像一下:一堆穆罕默德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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