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網站改版有一段時間了,不過我到今天才看見,是我漏掉了還是真的今天才放出來?
雖然說現在還在beta,但是看不出來蘋果要怎麼將部落格和自家媒體優勢結合。既然沈寂那麼久才決定下海,那麼單純的bsp應該不是蘋果的打算。
身為八卦狗仔專門報,蘋果和部落格有極高的相似性,不過這點以後再談。我猜,蘋果以後可能會大規模運用自家部落格上的內容,像是美女圖、藝人被拍圖,以及所有有價值的圖像,將其刊登在平面報紙之上。此外,蘋果甚至可能替特定的部落格打平面廣告,捧紅具有潛力的部落客,或是固定選出當日或當週最好的部落格文章或影音之類的。
為甚麼我會這樣想呢?因為蘋果是目前台灣新聞的龍頭,最敢創新,而且最喜歡利用讀者提供的內容,相較於其他國內媒體部落格將電子和平面報分割的如此清楚,蘋果應該會有不同作為。
這是好事也是壞事,我擦亮眼睛等著看(拭目以待的白話翻譯)。
update試用心得:
蘋果的部落格有個奇妙的限制!全文不能超過三千字....Orz...這真的和蘋果的風格很像:重圖像不重文字...
蘋果Blog
延伸閱讀:
Think of Joe:公民記者或是全民狗仔


你去弄個帳號玩玩沒有?
弄啦!目前沒有甚麼可以放上去的,不過以後應該會把批評蘋果的文章都複製過去吧^^
如果蘋果的BLOG做出一些奇怪的舉動
那還能算是BLOG嗎
BLOG的範圍究竟有多大
能大到用BLOG技術架起來的都算是嗎?
你有沒有看到申請部落格時有一個規定:
七、 您同意免費授權蘋果日報及本站,得因推廣或行銷本站服務或相關活動之目的,部分或全部重製、編輯、公開傳播、公開上映、公開展示您利用本站服務所張貼、上傳、發表之著作及資料,並得使用於相關行銷活動及媒體中。
這意味著以後蘋果日報可以隨便把那篇文章的"全文"在蘋果日報上使用,而且不用付你一毛錢,也不用知會你!
實在是有點鴨霸的合約吧?
to 翱翔雲端:
奇怪的舉動是指?
事實上在我的定義裡,只要在網路上書寫的那個人認為自己在blog,那麼他就是在blog^^
to DearJohn:
我有看到,事實上我還刻意去找有沒有這一段。
因為每個BSP都有這一段規定...Orz...
這也是我認為蘋果應該會在平面報上利用部落格內容的原因。
在任何BSP寫東西都等於直接放棄著作權,我想大家都要有這個自覺...自己架站比較好!
如果蘋果用到我的文章那就太好了,因為全部都是批評他們的!^^
To Portnoy
來個煽色腥吧...
然後再刊在蘋果上
這樣八卦就不用愁了
也不用派人去街上找美女,或者找什麼時尚的
使用者有些應該會甘之若飴吧
因為這年頭想出名的太多了
我越來越拭目以待了~~
我剛去看了老半天,連RSS訂閱都沒有?
這好像是固定進程了...rss對台灣媒體部落格來說永遠都是姍姍來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