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聽人2.0]結論:第一節 部落客自我展演創造的新媒體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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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良好的大眾新聞媒體一直以來被視為是民主社會的資訊基石,人們必須透過閱讀及收看新聞訊息以維繫個人在現代社會中的一切事務正常運作:從食品衛生到換季打折,從天氣預報到股市起伏,從文藝展覽到政治鬥爭—現代人的每日生活早已離不開新聞媒體,我們的步調時時刻刻皆受到許多來自遠方的最新資訊形塑著,然而越來越多的媒體和新聞充斥在我們四週,資訊隨處可得,這使得資訊不再珍貴,真正珍貴的反而是閱聽人的注意力。

主客位置的反轉讓閱聽人對於主流媒體的報導更加挑剔,也引發了更多不滿。網路上的公民記者便是對於主流媒體報導品質不滿意,而希望透過網路將自己心目中認為更重要、真實、且可靠的事實傳達給其他人。這種分享行為自有網路以來就沒有間斷過,但操作簡易與容易取得的低門檻部落格寫作平台讓更多的網路使用者加入了公民記者的行列。

與主流媒體不同,參與式媒體/公民媒體不再要求客觀中立,因為太多歷史事實證明主流媒體堅稱的客觀中立,從一開始就只是討好廣告主的手法,而如今則是欺騙閱聽人的口號。參與式媒體/公民媒體轉而強調「透明性」與「開放性」:以第一人稱來撰寫新聞,加入個人的評語和感覺,但是必須將新聞產製的過程完整呈現在讀者眼前,讓讀者能自行判斷公民記者運用新聞素材的方式是否恰當,這就是參與式媒體/公民媒體的透明性。

另外,能輕易近用已開放的新聞素材的讀者,也可以用自己的觀點,改寫出自己的新聞,或是跟隨原公民新聞的脈絡,將新聞繼續延伸,並隨時增加新證據,搖身一變也成為公民記者。透過部落格,參與式媒體/公民媒體的實踐變得易如反掌。

加上先前介紹與分析的諸多案例—包括國內外的草根媒體、主流媒體部落格、還有編輯部落格的兩起顯著事件--閱聽人2.0的時代意義已經逐漸明瞭,而接下來研究者將總結以上論述,同時延伸討論。

第一節 部落客自我展演創造的新媒體景觀

在探討閱聽人的典範轉移相關文獻時,曾經提到擴散的閱聽人藉由「迷」的角色,展現了個體的創造性格,而不再是大眾媒體敘述下的流行文化囚奴;而在部落格與主流媒體的爭辯當中,也可發現迷與非迷的競逐、消費者與製造者位置的轉換,以及「迷」在本質上的矛盾。Hills曾表示,身為一個「迷」,在一方面是商品的完美主義者,另一方面卻又透露出反商業化的信念或「意識形態」,追求商業之外的滿足(Hills, 1997),而這種心態在與主流媒體抗衡的草根部落客身上也非常顯著,例如在前述的中時編輯部落格中,就有許多部落客認為主流媒體的新聞品質不及格,同時以串連等網路集體發聲的方式,來實踐其反商業化媒體「差勁表現」的信念。

事實上,針對新媒體而延伸而出的新舊媒體辯論從來未曾歇止,然而如此大規模的網路文本書寫與多媒體創生浪潮—亦即部落格和Web 2.0—的確值得關注者轉換角度,重新思考其意義。許多人歌頌部落格的解放能力,並且認為這種從下而上的「集體參與新聞實務」實踐將會成為主流新聞媒體最大的競爭對手,甚至將其淘汰,然而,有倡議者必然有反對者,例如暢銷書《Does IT Matter?》的作者Nicholas Carr,曾在個人部落格上發表〈amorality of Web 2.0〉( October 3, 2005)一文,華盛頓郵報專欄記者與特聘部落客Joel Achenbach也曾寫過〈Mainstream Media Not Dead Yet〉 (November 4, 2005),兩篇文章站在反方立場,都曾在美國部落格圈內燃起了熱烈討論。Nicholas Carr於文中大力駁斥部落格、維基(wiki),及草根集體智慧支持者的論點,並視之為一種「對業餘者的信仰」(cult of amateur)。Achenbach則嘲諷部落客整天到處舉辦各式各樣的討論會與研討會,聲稱自己是未來的資訊中心。

而從本研究中也可以發現,在草根媒體議題上也出現了迷與非迷之間的對立,儘管對立並不顯著;然而,研究者不禁要問:迷的對象為何?對倡言草根媒體的部落客來說,媒介景觀(mediascape)與一般人有著不同的意義,因為他們閱讀或收看的媒介訊息除了來自主流媒體之外,其實極大部分來自網路上彼此交流。雖然有些主流媒體的訊息依舊是這些部落客熱衷討論的話題,但是訊息也已經過部落客的個人觀點,加以轉化與調和,成為了一種次級文本。許多統計數據也顯示部落客使用最多的媒介就是網路,超過了電視、廣播、及報紙;所以說,對支持草根媒體的部落客而言,他們最常接收的文本就來自於網路上的公民新聞和對草根媒體的討論,亦即,草根媒體的信奉者其實就是業餘的狂熱者,Carr認為這股草根媒體的風潮是「對業餘者的信仰」,但這句話其實省略了主體,完整來說應該是「業餘者對業餘者的信仰」--也就是自己信仰自己、自己就是自己的迷、自己也是自己的偶像。

網路上的個人部落格更是具體展現了這樣的特色。提倡網路草根媒體與經常討論媒體議題的部落客更是其中的代表;透過網路,這些部落客在網路上將自己「備份」:對公共議題及媒體現象發表個人的意見、轉貼來自主流媒體或是其他部落格的文章、用網摘的方式整理其他人對共同議題的看法,或是再針對這些看法做出回應,過程則利用了各式各樣的網路服務。Jenkins認為迷會透過內部刊物的交流與美學歷史的判斷標準來定義「經典」或是「差勁」的文本,而在本研究中也發現,提倡草根媒體的部落客常利用開放、參與、透明、互助、自我更正…等等詞彙來判斷及定義何謂「好」的部落格文章特質。這些特質就是部落客長期浸淫(美學歷史)與大量吸收相關訊息(內部刊物)之後,所產生的判斷標準—用來判斷一個好的部落格。

部落客之所以崇尚這些價值,並以這些價值與主流媒體有所區別,部份原因來自於早採用者的鼓吹,以及部落格媒體本身媒體特質,如超人際、高互動性、與超文本的驅動;但是研究者認為部落客作為閱聽人,長期浸淫在媒體滿盈的景觀世界中,才是默默推動著典範轉移的力量。而在先前的文獻探討與案例分析中,也可發現一個最主要的特點,那就是部落客與各類參與式媒體的成員對「分享」的熱切,不重視私、公領域在部落格上相互交錯,以及積極結合線上與線下生活,閱聽人2.0就宛若大規模人類遷徙,只不過不是從一塊實體大陸前往另一塊大陸,而是從真實生活中的人際網絡跨進網際網路的虛擬網絡,並相互交織而成為一張更大的網絡。Andrejevic(2002)認為這種「遷徙」並非自然形成,而是網路數位經濟的大眾客製化(mass customization)經濟典範下的產物;Andrejevic認為近年日漸風行的真人實境節目提供了機會,讓觀眾也可以躍上原本被少數人掌握的表演舞台,並自願奉獻出個人隱私以獲得鉅額金錢與公共名聲等回饋。

若以政治經濟學來看,此即為讓使用者心甘情願付出額外勞動和個人隱私,以換取個人化產品與服務的一種經濟模式;消費者透過「個人化」的勞動來滿足自己的獨特需求,同時也讓消費者透過消費來「定義」自己的社會地位與個人風格,然而,消費者付出額外的勞動通常得不到補償,甚至反而會為了獲得更多的個人化服務而更需要額外付費。然而在網路上,額外勞動並非一次了結;企業會在消費者勞動的過程當中,透過種種方式採集個人資訊,消費者在無能為力地情形之下進行自願或非自願的隱私揭露,而企業則試圖將消費者揭露自我隱私的行為與「不做作」、「自然」、「坦蕩蕩」等個人特質的想望連結起來,讓消費者漸漸對揭露自我隱私的行為不再感到害怕,反而認為這才是「應該的」。Andrejevic更認為網路上無所不在的監視(surveillance)提供了某種程度的可信賴性(authenticity),這種可信賴性被轉化為「自我表達」、「自我實現」、與「自我確認」的方式,也產生了一種新的構連:「如果你想要對自己真誠,你必須先把最真實的自己表現給別人看」。

然而這樣的說法過度隱蔽了資訊自由與來源透明所帶來的民主豐富性與開拓性,尤其是諸多部落客透過網路書寫、串連、回應,與引用等實踐,帶起的一波波理性思辨和對話,更有為數不少直指主流媒體的運作邏輯與疏失,替代了主流媒體而成為民主體制內真正的Watch Dog。研究者認為,與其執著於批判新型態線上經濟與大規模客製化的「現象」,不如思考這看似不可逆的改變會對隱私、價值觀、與公共領域的實踐等帶來甚麼樣的衝擊。

van Zoonen(2001)就以不同角度切入有關公私領域的辯論;她認為,隱私概念的成形本身就是現代工業社會強硬區分公私領域、挑撥群體意識、突出特定價值的手段。從歷史上來看,隱私的觀念形成至今僅僅兩個世紀,也並非普世之價值,而女性主義的崛起以及其所提倡的私領域價值,對van Zoonen而言,正代表著人類試著跨越中產階級築起的水泥森林,透過媒體網路,重拾舊有的頻繁互動與交流,感受傳統的親近、熟悉(familiarity)、與社群聯繫(communality)。相較於透過觀看真人秀得到的交流,網際網路能提供的「頻寬」更廣,更即時,個人開設的部落格在此基礎之上,集體地傳遞出了對「真誠」(authenticity)的渴望(desire)。

因此,閱聽人2.0與SPP典範下的擴散閱聽人之間的決定性差異就在於閱聽人2.0實際擁有了屬於自己的媒體,對該媒體有最高控制權利,甚至也擁有高度的技術能力(例如駭客),閱聽人不僅僅是SPP典範中描述的一種互為景觀的意象,而是更實際地成為了媒體,擁有與主流媒體一樣的地位,一樣的傳播力量,甚至逐漸凌駕於其上。當業餘者擁有媒體,並且集體發展出一套新的新聞意理時,誰是專業,誰是業餘,更難一刀切開;閱聽人不會只是主流媒體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臨時道具,負責低價甚至無酬地填充版面跟時段,而是以個人角度出發,結合網路社群,讓主流媒體不得不彎下腰來正視的一股力量。當人們不再需要透過主流媒體中介重要資訊,而能自行透過網路取得及發送消息的此時,所謂的守門人反而是不得其門而入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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