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鄉民對記者粗暴又指名道姓的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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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標題的問題,我的答案:對、是、沒有錯、是這樣。

我身為指責遠見、中時等媒體接受苗栗縣政府置入性行銷的始作俑者,還需要就以下幾個其他問題回應各位:

Q1. 遠見或中時到底是不是收了苗栗縣政府的錢作置入性行銷,為何如此肯定?如何證明有對價關係?

Q2. 為什麼要點名記者?難道不知道記者是最底層勞工?就算媒體作置入性行銷,該批判的也是媒體或是更大的媒體結構,而非個別記者。

Q3. 媒體不關心的事件何其多?遠見等台灣大多數主流媒體本來就有自己的立場(中產階級取向、經濟掛帥),如何證明媒體是收了錢才不報導苗栗大埔的強迫徵收、怪手毀田事件?

Q4. 最後,在證據薄弱的情形下如此粗暴指責記者,如何妄言媒體改革?與惡質媒體有何差異?

這四個問題都非常重要,非常關鍵,而且不只阿潑質疑,文章一發表後我就已經收到很多同樣的批評、指責了,所以本篇並非只回應阿潑的文章,也順便回應所有人。

A1. 如果要最直接的證據,像是苗栗縣高層或遠見高層對記者下的條子(還記得澎湖「劉大議長交代 這條稿子不能刪也不能改」嗎?)、苗縣府跟遠見廣宣部的電話錄音、或是苗縣府及遠見任一單位的直接發言承認...我都沒有。如果我有,早就拿出來了。

我有的證據是:苗縣府限制性招標而遠見及中時獨家投標又獨家得標、標案五月開而報導六月出來、遠見跟時報周刊同時都舉辦縣市評比而苗栗縣都獲得最高評價。而遠見從2006年劉政鴻上任以來已經從苗栗縣政府拿了總共11941000元的案子

此外,苗縣府劉政鴻最近幾年透過辦理諸多文化活動籠絡了很多媒體人士、文化領袖,包括高希均、包括李行

遠見雜誌聲明說廣告業務部在出刊之前都不知道評鑑結果,我不相信,且我要問:編輯部知不知道廣告業務部接了這個標?知不知道廣告主有誰?能不能公開調查的原始資料?能不能解釋五星級(十等分)的調查方式信度、效度在哪裡?是像這樣嗎

遠見雜誌說他們實地採訪了每個縣市,但請各位去便利商店翻翻雜誌,你會發現這特別報導的文字內容跟苗栗縣政府提供的新聞稿差不多,完全不需要去苗栗,不用作任何採訪,也沒有對苗栗縣府提供的數字作任何質疑,只要看看縣府的新聞稿就改寫得出來。是天下遠見文體生產機的典範。內容雷同程度與中時苗栗縣特輯那幾篇高達8成。

這些證據薄不薄弱,交給各位判斷。我一開始就攤牌了,我沒有別的後備資源、我打定主意就是跟苗縣府以及媒體對幹,而我透過經驗得到的判斷跟立場就是這樣。

(老實說,我批評台北縣新莊幾個議員硬是要拆除樂生,說背後有砂石利益;批評苗栗縣政府要徵收灣寶,說背後有砂石利益;說朱立倫只拆河岸原住民部落而不管鄰近的砂石廠,也說背後有砂石利益;批評傅崑萁挺蘇花高,也說背後有砂石利益。有證據嗎?唉,我也想要更多證據,但我無能為力)


A2. 我以前也「以為」要批判媒體就是要去看見媒體的結構限制,而不是去痛罵一個一個記者腦殘。我也大義凜然地批判過那些看不見結構問題的人。我必須要承認,我最近寫的很多文章、說的很多話、都違背了我過去的「以為」。從中科開始就更明目張膽了。

因為這樣而被唾棄的話,我無話可說,因為我知道比較正確的作法的確是去試著改革媒體的結構性問題,我近來的作為並沒有走在正確的路上,我背離了許多師長同儕的教誨。

我認識的許多記者朋友都非常優秀,我也知道有的記者雖然也接置入性行銷,但是卻總是努力在可控制的範圍內讓新聞的內容極為有意義,呈現新聞價值,不是只呈現新聞價格,不只是單純的吹捧。這樣的作法我雖不認為是真正的解決辦法,但看見這些記者努力維護新聞與自己的職業尊嚴,掙扎作到最好,我還是敬佩的。而遠見、中時的報導毫無這種掙扎。

就請各位看幾篇過去我寫的東西吧:

我跟大家一樣會問:「台灣報紙根本沒有被保護的條件,那還補助什麼?」不過或許可以反過來問:會不會是因為台灣報紙工作者那麼沒有保障,所以台灣的記者才那麼忍氣吞聲,不敢組工會、不敢嗆老闆,而被短視的老闆逼著做一些同質化的報導,得過且過,使得整個行業越走下坡?這應該算是一個惡性循環吧:作為閱聽人的我們當然絕對有資格不去同情、不去理會、也不去改變品質低落的媒體,但是這個惡果大家都得嘗;就很像是小孩子進了黑道,做父母的可以繼續責罵他,唾棄他,不理他,然後讓他更依賴黑道,然後很快,他就會來殺父弒母了。

有許多的人在批評媒體,其中有些算是尋求改善的努力,但是其實大部分都是阻力。在媒體批評聲浪中,臭罵記者等媒體工作者的聲音完全壓過了替媒體勞工爭取權益的聲音,而事實上替媒體勞工爭取權益最終目的也是為了確保資訊的品質(非品味)。 

每每在討論中有人把問題癥結指向媒體勞工意識的時候,就會有很多人跳出來說:這些記者都是共犯、記者幹了那麼多混帳事都沒有道歉認錯,憑甚麼要閱聽人體諒之類的...老實說,我也頗感贊同...但是我知道這種度爛的情緒只會讓事情越變越糟,我多半強忍下來。(不過看我的blog就知道我還是常常忍不住...)

台灣的媒體改革運動至今不過十年,其實大眾對於媒體結構與產製流程瞭解非常薄弱,絕大多數人因為新聞標題而大肆批評記者時,不知道標題其實是編輯下的; 而當台灣三大有線電視系統盡歸外資的此時此刻,也沒有人在意。就好像小孩做錯事,學壞了,父母要做的絕對不只是打罵或是不理睬,應該回頭想想為何小孩交了壞朋友自 己竟然都不知道,或是除了打罵以外還有沒有別的教育法,例如做他的後盾,讓他敢勇於向壞朋友說不。 

不過啊,要說媒體工作者都是無辜的小孩也是太客氣了,我估計是六比四吧,應該有四成左右的小孩已經長大當上堂主了。

我認為,與其說是媒體工作者有障礙而不具有勞動意識,不知道捍衛工作權益以及工作品質,不如說是主流媒體的產製流程有先天上的缺陷,讓閱聽人無法成為媒體工作者尋求改革時的助力。之前說過媒體有二元性質,一則作為社會公器,一則作為商品,台灣的媒體則是掛社會公器的頭,賣商品的肉,然後肉臭了、被罵了,再拿新聞自由的盾來擋商品品質不佳的批評

在乎公共利益的閱聽人太少了,根本沒有辦法用消費者力量改變以廣告為主要營收來源的商業媒體生態,因此媒體只要抓住大眾口味的上下限,大可不管什麼公共利益、社會公器,只須在乎閱報率,收視率,而這也是廣告主唯一要看的。

因此閱聽人的批判無法成為記者在內部進行反抗的助力,能主導記者的力量就只有商業力跟政治力。所以說問題就出在閱聽人/消費者的力量太小,根本沒辦法要求媒體老闆重視什麼,跟非以廣告作為主要商業模式的商品不同。

直接一點來講,廣告支持的商業模式中,閱聽人才是真正的商品,我們的注意力被媒體分眾打包賣給廣告商,哪有商人會在乎架上商品的批判?

當然,我的「黑道、小孩、家長」的比喻也只是一種比喻,站在不同的位置就會有不同的想像,我大概是因為站在一個傳播研究生跟媒體改革支持者的位置,所以會認為閱聽人做的太少,太冷漠。

困境總希望有人站出來打破,我們多半會認為記者跟媒體工作者應該要站出來為自己說話,然後我們再去支持、再去聲援,不過老實說,就是因為怕得不到支持,就是因為現在台灣人都不同情記者,或是一般媒體工作者(這也是惡性循環很久之後的結果...能怨誰..),所以困境才沒能解決。 

因為誰該先出來改變這一切呢?大家都在推託啊。 

媒體工作者該先站出來嗎?但是他們怕啊,工作沒保障啊,工會天天被打壓啊;那政府先站出來嗎?這樣妨害自由市場啊,侵犯新聞自由啊!閱聽人該先站出來嗎?可是我們忍受這些記者的爛報導那麼久了,沒有一句道歉、沒有一次反省,誰能有那麼大慈悲心去同情...

還有這篇這篇這篇這篇這篇.....

因為阿潑讓我看見我的錯誤,所以我會把點名記者的文章標題改掉。我並不後悔我的莽撞,我承認我的粗暴,我不收回我對遠見與中時兩位記者以及媒體的批判,但是我會把標題改掉。要採取法律行動的還是請直接找我,其他轉貼或是引用我文章的人的責任也都在我。


A3. 大家可以先讀讀Torrent這篇令人拍案叫絕的文章

Torrent、阿潑、不少人,都認為這些主流媒體本來就不會想報導弱勢議題,跟有沒有收錢無關。

我只能認同一半。我相信媒體不是因為收了錢才不報導大埔事件,而是單純界地就是不在乎居多。我清楚主流媒體的價值觀媒體已經這樣很久了。但我堅信媒體高度依賴地方政府行銷預算的現象是媒體記者養成習慣不去關注地方政府違法、不在乎地方議題的主因。

所有的媒體都在等業配,對記者來說,縣市政府首長就是大廣告主,有機會甚至還得去兜售媒體版面,不然就是接受縣市政府邀請到地方觀光旅遊,要怎麼獨立?長期下來,記者都會學會自我審查、適應媒體價值觀、或是在一層一層的守門之下漸漸妥協。

我們姑息地方政府買媒體搞門面作宣傳,眼看著地方新聞死亡,結果就是這樣。

A4. 一樣,證據薄不薄弱各位可以自行判斷,我的判斷沒有改變。粗暴的行為我已經做了,責任在我,沒有任何後悔。

與惡質媒體有何差異?

我不在乎了。


我就當個惡質部落客吧。我能繼續給各位的承諾只有:第一,我寫文章的動機是透明的,第二、我寫文章如果獲得任何直接或間接報酬,絕對公開,第三,如果我認為我做錯事了,我就立即道歉改正,並且不推諉責任。 

從現在開始,我就是惡質部落客

12 Comments

OK。現在就是。
苗栗縣有沒有「投資」到雜誌。從數據資料上顯示有。
雜誌社有沒有秉持專業良知的記者。我相信也有。

只是難避瓜田李下之嫌呀!只是這樣而已。

只要強調一個問題就好,這些縣長給媒體的錢到底用到哪裡去了?有人可以回答嗎?

很高興你擺脫稍微道德潔癖了 XD

衝突中本來就會有粗暴的行為啊,
就好比抗議行動中有個警察被群眾拿石頭打傷了,
警察家屬哭著指責群眾說:你家被拆又不是警察的錯,為什麼傷害他?!
這時我只會想說:拜託,誰叫你要當走狗?

要是一切行為都要高雅而理性、直指核心而不傷害任何核心以外的人,
那我們還向誰衝突?

不好意思,我看了兩三次,還是不太瞭解你A2的立場。

你現在的意思是說:「我知道點記者的名是錯的,但是我依然要點名,因為我就是想,反正要被關的是我,要告就來告」,請問是這個意思嗎?不好意思,我沒有要質疑你什麼,我只是想搞清楚你的意思到底是怎樣而已。

另外,順道分享一下,在財訊雙周刊,編輯部的中級以下的執行者(含專題製作人),是不會知道廣告部在幹嘛的,在財訊更是絕對不可能出現高層要求記者配合作槁的事;而廣告部也不會知道當期編輯部的內容是什麼。嚴格區分這兩者,當然是很不利廣告。

友集團是不是也有財訊的骨氣我不知道,但是,至少我知道,勇於拿鈔票去捍衛新聞與廣告的分界的雜誌社,還是有的。

不好意思,我看了兩三次,還是不太瞭解你A2的立場。

你現在的意思是說:「我知道點記者的名是錯的,但是我依然要點名,因為我就是想,反正要被關的是我,要告就來告」,請問是這個意思嗎?不好意思,我沒有要質疑你什麼,我只是想搞清楚你的意思到底是怎樣而已。

另外,順道分享一下,在財訊雙周刊,編輯部的中級以下的執行者(含專題製作人),是不會知道廣告部在幹嘛的,在財訊更是絕對不可能出現高層要求記者配合作槁的事;而廣告部也不會知道當期編輯部的內容是什麼。嚴格區分這兩者,當然是很不利廣告。

友集團是不是也有財訊的骨氣我不知道,但是,至少我知道,勇於拿鈔票去捍衛新聞與廣告的分界的雜誌社,還是有的。

我的看法其實一直不是覺得鄭龜罵太凶,剛好相反,我覺得鄭龜在這件事情上僅處理整合行銷與媒體、記者行為的關係,實在是太佛心了。

「堅信媒體高度依賴地方政府行銷預算的現象是媒體記者養成習慣不去關注地方政府違法、不在乎地方議題的主因。」這邊就牽涉到一個預設,記者墮落的主因是政府、企業買整合行銷,大記者們的本質是好的,或至少是中立的。我才不這麼認為咧,我一直認為,編採作業中的媒體控制,記者本身也沒這麼無辜,不僅是被內化,甚至也是主動的參與者,不能預設媒體記者的性善論,在實務上不是如此,或是理論上也不該如此推衍。其實很多事情我都是這樣的立場,比如說白色恐怖,我們不能說全民都是無辜的,悲情的台灣人都在國民黨暴政統治下不敢反抗,我一直覺得唯有處理到更深沈的共犯、自我說服的複雜部分,才是白色恐怖能夠存在的原因及找到如何清算的方式。我覺得,也許鄭龜本來沒這個意思,但標題處理和被質疑後,反而掉入這個方向,這我倒覺得不必。

FoolFitz提到警察的例子我覺得很好,剛好,我們就不能僅僅認為警察的鎮壓動作,是因為我們抗議的資本家是警友會會長,平常捐了很多錢。而是在警察的位置上,如果沒有自己的反省機制,就是會這樣幹,衝突被打傷,就是剛剛好,沒有警察是無辜的。另一方面,我們也絕不能說因為這個資本家沒有捐錢給警察、也沒有和警察上酒家互動,所以被我們打傷的警察就很無辜。但當然,我也認為分析和暴露警友會和警察的關係是個重要的事情,也能適時作為打點,可是這不會是主因,有時也不該掉進去被這個議題糾纏。

至於這個事件上該不該將整合行銷與記者行為的關係作為打點,我倒不是完全從是不是事實或是不是粗暴出發,我只是想觀察記者的反應,也就是能團結到誰、打擊到誰而已。我覺得一開始把問題鎖死在整合行銷及記者個人,的確造成許多記者們的不滿,但可不是對縣政府不滿,這個年頭喔,誰被罵一罵會反省的啊,見笑轉生氣的居多,尤其記者面對的是沒權力的農民,反正我文章也寫得很清楚了,他們還會報仇咧,有回應說我怎麼這麼無恥,那實在是很好的恭維,因為我本來就是想把觀察已久並幫許多記者心裡的真實小奸惡寫出來啊,不過看習慣了就覺得想看有沒有轉換空間,這不是說就不該指出整合行銷與記者個人的問題,如果鄭龜覺得一開始的目標是想把所有記者打成對立面,我覺得也不無不可,如果不是,反而是能不能希望經過這個質疑的過程讓跑這個線的某些記者或更重要的記協,作為良性循環的發動機,老實講,我看了半天是覺得沒有啦,現在看來只有媒體受到壓力,記者會來補採訪平衡報導一下而已,所以才會會用這種手法寫一方面說鄭龜你失敗了,另一方面說媒體不要拿質疑的瑕疵來自我脫罪。

那現在有很多人覺得鄭龜不該這樣搞,也有人說質疑鄭龜的就是扯後腿之類的,我也覺得還好啦,當暴民、鄉民本來就是權利,惡質部落客也有很多種,別淪為反廢死的朱學恒及其粉絲的那種就好。目前這種討論我覺得還OK,至少彼此都有在分析討論,並回去看自己有沒有問題。

「如果要從個人權利來談,您有任何權利來懷疑、來影射、來評論,這我一點問題都沒有,但是當我們要批評媒體的時候,請確保自己的立論根據高於我們所批評的媒體。」
這是你在2006年某篇文章中寫過的一段話

就自己曾擔任媒體採購工作針對兩點說明
1
專訪縣長的那篇的確有可能是花錢買的
但數據是規定不能收買的
那些大筆的經費有可能是分散在遠見旗下的所有平台
例如網站、edm、實際的活動上
而質疑這點

你幾乎肯定的說他們就是購買調查結果
這樣的指證是蠻嚴重的
如果你的指控是正確是事實了
多少與他競爭的雜誌會跟著大幅報導
這將可能使遠見從此一蹶不振

2
我想證實樓上所說為真
不過稍做補充一下
通常廣告還是會做過審核
只是審核標準大概就是讓他看起來比較像一篇報導而已
另外
記者的上頭還有編輯可以修改
並無從得知這邊文章經過了多少人之手
也不能確定哪一具關鍵性的話是否就為該記者所寫

最後屬私人意見發表
有多少人總咬著:因為他怎樣...(極差)
我現在不過是...(比極差好一點)
所以跟他們比起來...我們其實...(也沒那麼差)
我一直都不喜歡爛蘋果堆裡挑比較不爛的理論
為什麼要跟爛的比

另外又有多少人是為了反主流而反主流
然後再去找出數據還支撐自己的論點
究竟應該是觀察後再表達觀點
還是先有了觀點才找證據驗證
這兩者之間的差異多少會影響寫出來的東西吧
老實問自己在寫下每個字的時候是真正完全公正嗎
以這個例子來說
我想問問
如果今天苗栗縣長換成一位也許本是你認為值得鼓勵的政治人物
你是否也會像記者略過報導那樣忽略
而找一些更加嚴重的事情來轉移觀眾的注意

雖然我猜想你同樣會給予批評
只是不知道你是否會如同批評此事件一樣激動到忘了修飾用字遣詞

只是隨手捻來一個可以發洩情緒的標靶
帶頭點名記者引起更多留言者用更不堪入耳的形容謾罵
似乎不是值得鼓勵的行為
當道德感逐漸低落的時候
公信力也會跟著受到影響
只是吸引和你抱持同樣看法的人
應該不是你寫這些文章的原意吧

至於媒體的困境也許只是你對他的看法
可能媒體自己並不覺得自己處在一種困境
多方各思其想也不懂得對方在想甚麼
所以這題幾乎是無解
畢竟它從出生到現在也不少歲月經歷過許多抗爭
演變至今絕對不可能只有政府或媒體自己的責任

唯一可以確認的是媒體是很難低頭道歉的
因為將有失公信力
能做的只是硬著頭皮試著轉移注意力或扳回一成
但已具公信力的部落客又何嘗不是

與其說是道德潔癖,不如說在推廣公民新聞跟成為暴民之間游移吧。直到現在依舊擺蕩,而即使只是擺蕩,都是傷害。

「我相信我的論證,所以我點名,而我過去是反對這種針對個別記者攻擊的方式,所以我反省之後,決定把文章標題的記者姓名刪掉。」大概這個意思。

順便要恭喜你在有勇氣跟骨氣的雜誌社工作。

受教了!持續反省。

謝謝,我的確是違背了我過去的言論,無法否認。

1. 有規定不能買,就會有打破規定的人。
2. 你說的沒錯。謝謝你的提醒。

你們都把那些「現存」的地方記者想得太清高了

有道德良知早已走了 留下來的絕對了解媒體內部爛結構 爛道德
與爛帳 那麼他們為什麼還留在這種快沒有人要看的報紙的地方記者部門

只是為了謀生罷了 謀生 謀生 知道了嗎 就這麼簡單
他們不但介入買媒體的事 地方記者的主管還會特別去縣府談案子
增加他們不會被裁員的業績 因為他還要養家活口 就這麼簡單

此外 劉政鴻根本就是土霸王 有位記者報導了縣府負面新聞
他馬上去告該名記者 就這樣 留下來本來就比較沒有道德勇氣
那還經得起劉的威脅恐嚇

地方報為什麼沒有人要看 因為都充斥歌功頌德 就像以前的中央日報一樣 只寫給政治人物跟執政高層看 廣告當然不斷流失
讀者會不會回來?當然會,只要做一件很簡單的事,做回原來社會公器的媒體 公平公正的針砭時事 閱報率就會回來,只是媒體的統治者 你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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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age contains a single entry by Portnoy published on June 22, 2010 1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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