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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在東華大學兼任一門通識教育中心的課「媒體與社會參與」,學生們本學期的期末作業已經完成了。
作業是同學們自己選的題目,他們最後決定要研究近幾年金曲獎入圍名單中的華語歌手的MV,作置入性行銷對MV內容影響的分析。
討論之後,有不少有趣的發現:
1. 有些MV中置入的痕跡極為明顯,而且也找得到歌手代言該產品的新聞訊息。
2. 有些看起來像是置入性行銷,因為產品品牌不斷出現,但是卻找不到有代言關係。不排除是MV美學需求,但也可能是更高明的置入。
3. 有些應該不是置入,但因為學生開始「疑神疑鬼」(或說耳聰目明)XD,所以也當作是置入。
4. 有些則反而是利用其他品牌跟產品,因為該產品的名氣或能見度顯然比歌手大多了。應該也不算是置入。
同學們問我,作業做出來之後,會產生什麼影響嗎?能改變這個情形嗎?我說不知道,但如果都盡自己的能力,把這個部落格推銷出去,或許會有更多人感興趣。
他們也要我幫忙推銷給「媒改」團體跟我部落格的讀者,這就是這封信的緣由了。請各位抽空看一看啦。
李佳穎無敵啊!祝大家新年快樂~
我沒有要談陳光標,我對他的作為沒有什麼意見。而且,真正喜愛高調再高調的是那些批評陳光標的媒體名嘴跟政客,陳光標再怎樣高調,都比不上愛作秀的台灣政治藝人。
我只是想提醒一下:不管是誰,如果你不小心以為這幾天唯一值得關心的消息只有陳光標,他的錢,以及跟多少人跟他下跪的話,那真的很可惜。但那不是你的錯,如果你有錯,那也只是你待在電視機前面太久。
在我只能待在家試著守護自己家裡那即將誕生的小生命的時候,謝謝你們守護著全台灣人的生命。
最後,我要遙對正在開羅、蘇伊士街頭用生命拼搏的埃及人致敬!
首先,我得承認,儘管這議題炒了很多年,我過去並沒有太關注,直到最近這波炒作時,我那九歲就被國民黨拉去當兵的父親看新聞大罵,我才覺得應該要多了解一點。
我父親之所以大罵,不是因為他領18%被他討厭的民進黨污名化,而是因為即使資歷如他,他卻領不到優存利率18%利息,也沒有退休俸,而包括他在內的浙江反共救國軍剩下沒死的一些老人,曾經去立法院陳情,抗議這種不公平,但是被國民黨的本土派立委擋回去。
儘管說要多了解一點,但我也只是很輕鬆地用網路去搜尋了些破碎的新聞資料,再看看網路上朋友推薦的相關討論而已,其中,RUS這篇沒有圖表沒有複雜數據的文章寫得非常清楚明晰,特別推薦給各位。
RUS文中提出許多解決目前爭議的作法,包括
- 訂定退休給付上限:除了考量所得替代率外還要考量實質所得。
- 建立「退休實質薪資所得總歸戶」:適度調降退休後繼續工作者(尤其是轉任基金會或顧問高官)的退休金。
我有另一作法,提出來讓大家參考:重新全面啟動18%,維持高所得替代率,但是降低公務員薪資。
簡單來說,我相信過去18%政策有其時空背景,就跟關中說的一樣,公務員原先薪水低,但是以退休後的高利率來鼓勵公務員存錢,將退休金放在銀行,讓國家有錢建設。
那現在國家有錢了嗎?
不,國家沒有錢,根據統計,台灣負債15兆,瀕臨破產,這樣的民國百年局面有比當初以一紙行政命令啟動18%的民國七十二年來得好嗎?應該更糟吧,所以現在才是國家需要錢的時候。
如果當時公務員薪資低、但是退休後可以穩定生活被認為是「符合社會正義」,而如今公務員薪資高,退休後還可以一直領高過薪水的退休俸加利息,被認為「不符合社會正義」,那就把時鐘快速倒轉,讓公務人員的薪資低到需要18%跟高所得替代率吧。
所以我的建議就是:
- 調降所有公務員薪資至現在的三分之一或一半,以最低薪資為下限。
- 全面恢復18%,維持退休後的高所得替代率。
這麼作會有什麼後果呢?
1. 公務人員罷工?:我樂見公務人員勇於罷工,萌發出反抗政府的意識,所以沒差。
2. 優秀人材不願意當公務人員?:那現在台灣優秀人材都成了公務員了嗎?台灣過去的公務員都是蠢材?台灣現在不還是都被過去的公務員現在的高官統治嗎?我樂見從公務運作從管理制度跟哲學上進行大變動,也不要現在一攤死水,以為招募幾個優秀人材進來就能怎樣。
3. 18%問題爭議重複產生?那很簡單,就每隔一陣子當公務員又變成薪資比較高的一群人的時候,就如法炮製,調降公務員薪資。
當然,我的建議大概絕對不會被任何政黨或個人採納。
在家裡,不會分男廁女廁,可是在公共場所就會分。
我不贊成所有的公共場所廁所都改成性別自由廁所,但是獨立設置一間應該有必要。
四年前寫過這篇,四年後又要選舉,法規已經有所更動,請參考。
以下內容引用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民國 99 年 09 月 01 日修正)
第40條:
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依下列規定:一、直轄市長為十五日。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 長為十日。三、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為五日。 前項期間,以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其每日競選活動時間,自上午七時起至下午十時止。
第41條:
各種公職人員競選經費最高金額,除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外,應由選舉委員會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同時公告。 前項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依下列規定計算:一、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選舉為以各該選舉區之應選名額除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三十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和。二、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選舉為以各該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二十元所得數額, 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和。前項所定固定金額,分別定為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新臺幣一千萬元、縣 (市)議員新臺幣六百萬元、鄉(鎮、市)民代表新臺幣二百萬元、直轄市長新臺幣五千萬元、縣(市)長新臺幣三千萬元、鄉(鎮、市)長新臺幣六百萬元、村(里)長新臺幣二十萬元。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有未滿新臺幣一千元之尾數時,其尾數以新臺幣一千元計算之。 第二項所稱選舉區人口總數,係指投票之月前第六個月之末日該選舉區戶籍統計之人口總數。
第49條:
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供推薦或登記候選人之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並應為公正、公平之對待。公共廣播電視台及非營利之廣播電台、無線電視或有線電視台不得播送競選宣傳廣告。廣播電視事業從事選舉相關議題之新聞報導或邀請候選人參加節目,應為公正、公平之處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廣播電視事業有違反前三項規定之情事者,任何人得於播出後一個月內, 檢具錄影帶、錄音帶等具體事證,向選舉委員會舉發。
第50條:
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宣傳有關之活動。
第52條:
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政黨於競選活動期間,得為其所推薦之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並應載明政黨名稱。宣傳品之張貼,以候選人競選辦事處、政黨辦公處及宣傳車輛為限。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道路、橋樑、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廣告物。但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供候選人或推薦候選人之政黨使用之地點,不在此限。前項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地點,應公平合理提供各政黨或候選人 使用;其使用管理規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競選廣告物之懸掛或豎立,不得妨礙公共安全或交通秩序,並應於投票日後七日內自行清除;違反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違反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所張貼之競選宣傳品或懸掛、豎立之競選廣告物 ,並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單位)依規定處理。
第53條: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或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第54條:
政黨及候選人從事競選活動使用擴音器,不得製造噪音。違反者,由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依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一、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
鄭弘儀爆粗口引發不少話題,包括品德、包括媒體操守、包括性別、包括國族...但其實都是陳腔濫調老梗了,我自己也沒有新梗好發揮。然而趁此機會,我非常想問問大家在教育政策上是否有明確的對中策略?
先談所謂的「陸生三法」好了, 其內容重點第一是台灣放寬對台灣人在中國求學的學歷採認。另外是中國學生的醫事相關學歷不予採認,沒有戶籍者不能報考國家考試(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等),最後是禁止中國學生修習與國家安全有關的科系。
我認為最後一點問題最大,因為直到現在教育不也還沒訂出個範圍。事實上我覺得這條根本就不該存在,任何一個科目鑽研下去都可以跟國家安全有關,而且「不得修習」,有心人難道也不能自己找書來看嗎?不會自己去旁聽嗎?著實是個掩耳盜鈴,把每個中國學生都當間諜卻又嚴重低估中國間諜能力的沒意義條文。
延伸閱讀:陸生變陸配,退學?
再談所謂的陸生補助(其實是補助國內大學接待大陸研究生短期來台撰寫論文),我真覺得應該多多益善,沒想到卻要停了。一個我認為很好的補助卻被國民兩黨互相當成燙手山芋,真不知道該誇獎哪個。
對我這個親中國人民反中共政權的統派來說,我喜歡從「民主假期」的角度來思考政府補助來台中國學生求學。我認為台灣政府除了限制東限制西以外,應該提供誘因讓來台灣的中國學生,不管就讀什麼科系,都有機會親身去了解台灣的民主進程跟現況,甚至參與。
以下就請大家花個半小時,看看蔡崇隆老師拍攝的紀錄片。蔡老師夫妻親自擔任起三位中國大學生在台灣中正大學短短幾個月「民主假期」的「導遊」,非常精彩:
我現在在花蓮教書,每週都要來往台中跟花蓮,我應該有資格算是花蓮人吧。我選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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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方式 |
1. 蘇花公路繼續用 |
2. 蘇花高 |
3. 蘇花改(替) |
4. 海運搭配鐵路運輸 |
5. 個人飛行載具 |
6. Beam me up, Scot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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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 |
高 |
很高(你相信台灣的趕工工程品質?跟行駛速度更快的無數砂石車?) |
很高(同左) |
低(除非索馬利亞海盜跟到這裡來或遇上海王類) |
低(除非被中共導彈鎖定...) |
低(除非傳送過程中有蒼蠅混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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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 |
中等(修修補補何時是個了局?) |
超高(一千億以上) |
很高(五六百億跑不掉) |
高(東部鐵路雙軌電氣化搭配數艘高速渡輪,大概也要個三四百億) |
高(一台飛行車量產價大概是1000萬台幣,一千億可以買一萬台,我想很夠用吧)(不然家用飛行車五千台就好,剩下的買1000台大型砂石用款) |
可能很高(因為目前還沒研發出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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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 |
低 |
低(雖然可能比蘇花公路快一點,但基本上在同一個range) |
低(同左) |
中(而且給別人載,輕鬆多了,還沒有塞車問題!) |
飛快(因為在飛...) |
夭壽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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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性 |
超低 |
超低 |
超低 |
高(其實應該只有中,但是對台灣政客來說這選項就顯得太理想了) |
高(當初說好21世紀就是這樣啦!) |
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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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中(勇敢的台灣人不怕死啊?) |
低(嚴重破壞環境,要是環評可以過,不如把中央山脈炸掉算了更省事)(全部完工大概要十五年...說真的,我還寧願投資在研發任意門上) |
中(一樣破壞環境,工期大概要十年,但在砂石縣長跟政客護航下很有可能通過,因為他們說這很「急迫」,而且不動工花蓮議會就不開會)(其實他們開會不開會也沒什麼差啊...) |
高(幾乎是三到五年內可以開始全盤運作)(政府也可以拿原本要來蓋公路省下的錢貼補東部人的火車票跟船票,同時在各地建構更好的接駁系統,對地方更有幫助) |
高(人家中國農民都自己做出直昇機了,台灣代工王國用一千億難道作不出來?) |
低(路上賣小吃的業者會抗議...) |


